第 6 章

族谱千家:明清庶民的家族想象与书写

苏州城外的义田还在一年一年地长出稻子。那些稻子不会知道自己被称作“义田”,它们只是在春天被插下,在秋天被割起,在冬天变成管仓人账簿上的数字。而在徽州府休宁县的山村里,一个姓程的布商正在灯下展读一卷借来的旧谱。

纸页已经泛黄,边角有几处虫蛀的痕迹,但墨迹依然清晰。那是邻村汪氏家族的族谱,万历年间重修的本子。扉页上印着“汪氏宗谱”四个大字,下面一行小字写着“越国公裔”。布商的目光在那四个字上停留了很久。越国公——那是唐代的汪华,隋末起兵保境、后来归顺大唐的徽州豪杰,至今各处还有祭祀他的庙宇。汪氏家族自称是他的后裔,这当然是一件极体面的事。

布商翻过扉页,看到谱序里用工整的馆阁体写着“水源木本”的道理,又看到世系图里一代一代的名字用墨线连接起来,从越国公一直绵延到当今的汪氏子孙。他把谱页合上,手指在封面上轻轻摩挲着,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程家有没有这样一本谱?程家的祖先又是谁?这个问题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第二天,布商找到了同族的几个识字人:有在村里教蒙馆的老秀才,有在县城帮人写诉状和契约的讼师,还有一个年轻时考过两次童试、后来改行做生意的本家兄弟。几个人聚在布商家里,把那本借来的汪氏宗谱摊在桌上,一页一页地翻看。老秀才一边看一边点头,说这格式是仿的欧阳修谱例,五世一图,旁注生卒年月、娶妻姓氏、葬地所在。讼师则注意到谱序里引了不少《礼记》和朱子的话,“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云云。布商听着他们议论,最后说了一句:“我们也修一部。”

这话说出来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没有意识到它的重量。他们只是几个识字的庶民,没有功名,没有族产,甚至说不清楚自己往上三代以外祖先的名字。

但他们决定要修一部族谱。这个决定一旦做出,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一连串极其具体的问题:谱的格式从哪里来?祖先的名字从哪里找?修谱的钱从哪里出?谁来执笔?谁来校对?印多少部?分给哪些人?这些问题每一个都足以让修谱的计划搁浅,但奇怪的是,它们并没有。

布商捐出了第一笔钱,老秀才答应执笔,讼师负责去各处抄录碑刻和契据上的人名。他们又从邻近几个村子找到了几户姓程的人家,约好一同修谱——因为人多力量大,也因为人多可以分摊费用。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没有人记录下具体的日期。

我们今天能够知道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明清两代徽州和江南地区留存下来的大量族谱中,修谱公启、序跋和凡例里反复出现了类似的叙述。发起修谱的人往往会写下自己的动机:看见邻村某姓祠堂巍峨、谱系井然,“心窃慕之”;或者族中子弟日渐疏远,“恐后人不识祖先名讳”;

又或者更实际一些——族中偶有余资,若不趁此时修谱,“恐日久散佚”。这些措辞在不同的族谱里以大同小异的面貌出现,构成了一种可以辨认的书写类型。

它们不是某个具体人物的内心独白,而是一个阶层在特定历史时刻发出的共同声音:庶民开始想要把自己写成一个家族。这件事为什么发生在明代中叶以后?原因并不单一。明初的户籍和里甲把人钉在土地上,到了中叶,一条鞭法把人丁税往地亩里归并,人口开始松动。商品经济的暖流让一部分庶民手里有了余钱——徽州的商人、江南的织户、江西的瓷工——他们不再是最底层的农民,但在社会身份上仍然被挡在士绅的门外。没有功名,就不能参加乡饮酒礼,不能在地方志里立传,不能把祖先的牌位送进官修的乡贤祠。

他们拥有的只是钱,以及用钱可以买到的东西:土地、房屋、教育——还有纸。纸是廉价的。江南与广东等地的丝织业与棉织业都很发达,景德镇的瓷器都达到历史高峰,而徽州山村里一个布商在灯下翻看借来的旧谱时,他手里的纸页不过值几文钱。

和义庄的田产不同,和祠堂的木石不同,纸不需要每年缴纳赋税,不需要雇人看管,不需要在族人间分配收益。纸只需要被书写、被保存、被传阅。对于没有庞大族产支撑的庶民家庭来说,纸上的家族想象几乎是唯一可行的建构路径。

他们不可能像范仲淹那样置办一千亩义田,也不可能像士绅家族那样修建三进五间的祠堂,但他们可以编纂一部族谱——这件事的成本不过几两银子,却可以产生一种与此前截然不同的身份感受:我们也是一个有来历的家族。但“来历”从哪里来呢?这正是庶民族谱编纂中最核心的困境。士绅家族的族谱可以追溯到唐宋甚至汉魏的祖先,那些祖先的名字出现在正史、方志和文集中,有据可查。庶民的祖先呢?

他们大多是农民、佃户、工匠、小商贩,名字不曾进入任何官方文献。往上追溯三代,也许还能从墓地的碑刻和老人们的记忆中打捞出几个名字;再往上追溯,就只剩下一片空白。但族谱的格式要求世系完整、源流清晰——欧阳修的谱例和苏洵的谱例都预设了一个可以追溯到始迁祖甚至受姓始祖的完整谱系。

格式本身就在施加一种压力:你必须填满那些空格。于是庶民族谱的编纂者们开始了一场小心翼翼的攀附工程。攀附的对象通常是历史上的同姓名人。姓程的攀附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姓汪的攀附唐代越国公汪华;姓朱的攀附朱熹;姓李的攀附唐代皇室;姓张的攀附汉代张良;姓王的攀附琅琊王氏或太原王氏。

攀附的手法并不复杂:在谱序中用一种模糊而郑重的语气提到“吾族出自某公之后”,在世系图的顶端写上那个名人的名字,然后在中间用“世次失考”或“旧谱散佚”来解释为什么中间缺了十几代甚至几十代。这种手法在明清族谱中如此普遍,以至于我们今天翻开那些泛黄的纸页时,几乎可以在每一部庶民族谱的开头看到类似的操作。

但如果我们仅仅把这种攀附理解为“作伪”,就错过了其中更微妙的东西。那些在灯下费力描摹始祖画像的庶民并不认为自己是在说谎——至少不完全是。他们是在用一种他们能够掌握的书写技术,把自己接入一个更大的历史叙事之中。

“水源木本”的道理并不是他们发明的,而是从士大夫的宗法话语中借来的。但当他们把这个道理写进自己的谱序时,它就不再只是经典中的抽象教条,而变成了一个具体家族自我理解的框架。他们真诚地相信自己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只不过那源头和根本需要借助纸笔来重新发现。

这种真诚在修谱公启的措辞中表现得尤为清晰。徽州休宁县一部程氏族谱的修谱公启这样写道:“吾族世居兹土,向无谱牒。每见邻村某姓祠堂巍峨、谱系井然,心窃慕之。今族中稍有余资,愿集同宗数人,共修谱系,以明昭穆、联族谊。”

这段话里,“心窃慕之”四个字尤其值得留意。修谱的动力不是来自经书中的训诫,而是来自邻居家的榜样。邻居家有祠堂、有族谱,所以我们也要有——这是一种朴素的社会模仿。但模仿一旦启动,就会产生自己的逻辑。

“明昭穆、联族谊”这两个词直接借自《礼记》和朱熹的《家礼》,它们所指向的是一个庶民此前可能从未认真思考过的秩序:昭穆是祖先牌位在祠堂中的排列次序,族谊是族人之间基于血缘的情感联结。当这些词汇被写进一部庶民族谱时,它们就不再只是书本上的概念——它们开始塑造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修谱公启通常会在族人中传阅,征得各房各支的同意和支持。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家族的临时集结。那些平时散居各处、只在年节婚丧时才有往来的族人,因为修谱这件事被召集到一起。他们讨论祖先的名讳、各房的世次、经费的分摊、执笔的人选。

这些讨论有时是心平气和的,有时则充满争执——因为修谱不仅仅是追溯过去,它也在重新定义现在:谁算族内人?谁不算?谁的名字应该出现在世系图上?谁的祖先应该被追认为始迁祖?每一个问题都牵涉到现实中的利益和面子。正是在这些讨论和争执中,庶民族谱最值得玩味的特征浮现出来:它不仅模仿士绅族谱的格式和修辞,更重要的是,它开始自行制定规则。

每一部族谱的“凡例”部分就是这种规则制定的场所。凡例通常列在谱序之后、世系图之前,用分条列举的方式说明本谱的编纂原则。表面上看,凡例只是一些技术性的说明——入谱资格如何确定、世系如何排列、传记如何撰写、族产如何记录——但恰恰是这些看似技术性的规定,暴露了庶民在建构家族时所做的创造性改造。

入谱资格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士绅家族的族谱通常以“收族”为原则,尽可能将同姓之人纳入谱中,以彰显家族的规模与凝聚力。但庶民族谱的编纂者们面临一个实际问题:修谱需要经费,而经费来自各房各支的摊派。如果有人不出钱,他的名字是否还应该出现在谱上?如果有人出了钱但品行不端——比如犯过罪、做过低贱的职业——他的名字是否应该被剔除?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可循。《礼记》没有讲过如何处理不出钱的族人,欧阳修的谱例也没有规定品行不端者是否应该被除名。庶民族谱的编纂者们必须自己做出决定。

江南地区一部朱氏族谱的凡例中出现了这样一条规定:“族中有不肖子孙,或犯刑宪,或习贱业者,削而不书。”另一部徽州王氏族谱的凡例则更为细致:“凡族人无后者,书‘无传’;有女无子者,书‘女某适某氏’;出继外姓者削而不书;外姓入继者书‘继子’,不列本生之下。”

这些规定每一条都是一种边界的划定。什么叫“不肖”?什么叫“贱业”?什么叫“外姓”?这些词汇在经典中没有明确定义,但在具体的凡例条文中被庶民的编纂者们赋予了操作性含义。他们在定义谁是家族的一部分、谁不是——而定义的方式不是通过祭祀礼仪(如门阀时代那样),也不是通过财产分配(如义庄时代那样),而是通过文字。一笔写下去,一个人的名字就从世系图上消失了;再一笔写下去,一个外姓人就被纳入了家族的血缘序列之中。

这种文字的权力在庶民手中显得格外触目。他们没有政治权力——没有官衔、没有爵位、没有在地方志里留下姓名的资格。他们没有经济权力——没有庞大的族田、没有义庄、没有可以控制族人生活的资源。

但他们有笔。一支笔可以决定谁的名字留在纸上、谁的名字被抹去;可以决定祖先来自哪里、家族属于哪个支派;可以决定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死后是否被后代记住。这种权力也许微不足道——毕竟它只存在于一本薄薄的册子里——但对于那些名字被写入或被划掉的人来说,它却实实在在地改变着他们在村落社会中的处境。

修谱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文书为我们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明清两代的地方官府留下了大量因修谱而起的诉讼记录:有因为攀附名人祖先而被同姓其他支派控告“冒认祖先”的;有因为入谱资格争议而对簿公堂的;有因为修谱经费分摊不均而互相攻讦的;还有因为族谱中的传记文字涉嫌诽谤而引发名誉权纠纷的。

这些纠纷文书往往被历史学者当作社会史的材料来使用——从中可以看到宗族内部的权力斗争、经济利益的分配冲突。但从情感史的角度看,这些文书还透露了另一种信息:那些庶民对纸上的家族身份是多么在意。徽州府歙县有一桩修谱纠纷发生在乾隆年间。

两个程姓支派为谁有权使用“程氏宗谱”这个名称而争执不休。一派自称是宋代程颐的嫡系后裔,另一派则声称自己的始迁祖才是最早定居歙县的程氏正宗。双方各自修了一部族谱,各自在谱序中攻击对方“冒认祖先”、“紊乱宗支”。事情闹到县衙,知县在判词中写道:“两造各执一词,皆无确据。”

这六个字值得细品——“皆无确据”。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派的说法,都没有可靠的文献证据支撑。他们的祖先是谁,根本说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双方为了一个说不清楚的祖先打得头破血流。知县最后的判决是让双方各自保留自己的族谱,“毋得再行争执”。

这个判决本身也很有意思:官府并不打算去查证谁才是真正的程颐后裔——因为根本无从查证——而是承认了两部互相矛盾的族谱可以同时存在。这个案例透露出庶民族谱的一个重要特征:它的权威性并不来自历史事实的准确性,而是来自书写行为本身。一部族谱一旦被编纂出来、被印刷、被分发、被族人接受并代代相传,它就获得了某种自足的合法性。

没有人会去追问谱序中那个“出自某公之后”的说法是否经得起考证——因为考证本身需要更早的文献,而那些文献往往并不存在。族谱的真实性建立在一种循环论证之上:因为谱上这么写,所以它是真的;因为它是真的,所以谱上这么写是对的。这种循环论证当然经不起现代史学方法的检验。

但如果我们不把族谱仅仅看作一份历史记录,而是看作一种“文本展演体”——一个通过书写行为来建构和展示家族合法性的文化装置——那么它的逻辑就变得可以理解了。重要的不是祖先是否真的是那个名人,重要的是后人在书写那个名人的名字时所体验到的那种庄严感、那种与历史相连的想象、那种“我们也是有来历的人”的自我确认。这种情感是真实的——尽管它所依附的历史可能并不真实。从“合法性炼金术”的角度看,庶民族谱的编纂是一次大规模的配方模仿和改造。

门阀士族通过礼仪展演将政治权力转化为道德威望,士大夫通过家训文本将经学修养转化为家风传承,范氏义庄通过财产安排将经济资源转化为族人之间的恩义关系——这些都是合法性炼金术的不同配方。庶民没有政治权力、没有经学修养、没有庞大族产,但他们有纸和笔。他们用纸和笔模仿了士绅的配方:在谱序中引用《礼记》和朱子的话语(模拟经学修养),在世系图中画出绵延数十代的传承脉络(模拟门阀世系),在凡例中规定祭祀规模和族产分配规则(模拟义庄制度)。

但模仿的同时也是改造:引用的经典词句往往被简化甚至误读;世系图中的空白被“世次失考”一笔带过;凡例中的规定依据的是本村本族的实际情况而非经典教条。

这种模仿与改造的双重性在一部江南陈氏族谱的凡例中表现得尤其鲜明。该凡例在“祭祀”条目下规定:“每岁清明、冬至二祭。清明祭扫祖墓,冬至合祭于宗祠。祭品以三牲为主,贫不能备者以蔬果代之。”这条规定的前半段完全符合《家礼》的规范——清明墓祭、冬至祠祭、三牲祭品都是标准配置。

但后半段的变通——“贫不能备者以蔬果代之”——则是经典中找不到的。《家礼》不会告诉你如果买不起猪羊该怎么办;它预设的是士大夫家庭的经济能力。庶民族谱的编纂者必须自己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既要维持祭祀的形式以彰显家族的礼仪水准,又要照顾到族人实际的经济状况以免规矩形同虚设。“以蔬果代之”这五个字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完成了一次经典的落地转化——它让一个不可能企及的规范变得可以操作。

这种变通精神贯穿了庶民族谱编纂的整个过程。在经费筹措方面,士绅家族的修谱费用通常由族产收入或富户捐输承担;庶民家族没有这样的条件,于是出现了按丁摊派、自愿捐输、分期付款等多种灵活方式。在执笔人选方面,士绅家族可以延请有名望的文人甚至进士举人撰写谱序;庶民家族请不起名人,便由本族识字最多的人执笔——有时是蒙馆先生,有时是讼师,有时只是读过几年私塾的布商或农民。在印刷装帧方面,士绅家族的族谱往往刻印精良、装帧考究;

庶民族谱则多为手抄本或简陋的木活字本,纸墨粗劣,字迹潦草——但仍然是族谱。正是这种轻量级的操作方式使得族谱编纂在明清两代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明清族谱数以万计,其中绝大多数是庶民家族编纂的。这些族谱的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只有薄薄一册,有的多达数十卷;有的世系清晰可考,有的前后矛盾百出;有的序跋文辞典雅,有的错字连篇不堪卒读。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文化现象:千家万户的庶民通过一纸族谱把自己写成了“家族”。这个现象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仅仅是对士绅阶层的羡慕和模仿吗?

回到本章开头提出的那个反方解释:大家族本质上是血缘情感的自然延伸和经济理性的功能组织——生存互助、财产继承才是底层动力——文化建构只是事后粉饰。这个解释在某些情况下是有说服力的。义庄的经济互助功能确实为族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祠堂的共同祭祀也确实强化了族人之间的协作关系。但当我们将目光从义庄和祠堂转向族谱时,就会发现这个解释开始出现裂缝。

族谱不提供粮食、不分发银两、不修建房屋。它对族人的物质生活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改善。

如果家族的底层动力仅仅是生存互助和经济理性,那么庶民为什么要花费本就不多的余资去编纂一部族谱?答案也许在于:人的需求从来就不只是生存和经济。身份的需求——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属于哪个群体——同样真实而迫切。对于那些在明清社会中刚刚积累了一点财富却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庶民来说,这种需求尤其强烈。

乾隆末年人口突破三亿大关,约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在那些拥挤的村落里,一个人若没有族谱可查,便如同一粒没有标记的稻谷混在粮仓中。他们有钱了,但钱不能告诉他们在村落社会中的位置;他们有房子了,但房子不能让他们在地方志里留下一笔;他们有后代了,但如果不修族谱,后代很快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

族谱提供了一种廉价的解决方案:它用纸和墨把一群原本松散的同姓之人编织成一个有来历、有秩序、有尊严的整体。但纸上的编织终究是脆弱的。徽州府祁门县一部王氏族谱的修谱公启末尾有一段附记,笔迹与正文不同,显然是后来添加的:“以上公启发出后,各房响应者仅十之二三。经费不敷,事遂中辍。”

短短二十几个字,记录的是一次修谱尝试的失败。“十之二三”——也就是说大部分族人对此并不热心。“经费不敷”——布商捐出的那笔钱花完了,后续的费用没人愿意分担。

“事遂中辍”——这件事就这样停下来了。那部未完成的谱稿后来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也许被塞进某个木箱的底层,也许被当作废纸糊了窗户,也许在后来的某一天被重新发现、继续编纂、最终完成——也许永远没有完成。

这种脆弱性并不仅仅属于那些中断了的修谱工程。即使是那些完成了的族谱也无法逃脱另一种更深层的脆弱:它们所建构的纸上的家族与日常生活中真实的家族之间始终存在一道裂隙。族谱上写着“水源木本”、“昭穆井然”、“族谊敦睦”,但在那些幽暗的院落里、在灶台边、在卧房内、在婆媳之间、在妯娌之间、在父子兄弟之间——情感正在以另一种逻辑被织造着。那些情感有时温暖、有时尖锐、有时沉默如水、有时爆裂如雷。它们不会被写进族谱的传记里——传记只记载善行和功名——但它们才是家族生命力真正的来源和消耗之处。

徽州休宁县那部程氏族谱最终修成了没有?记录只到公启发出这一步为止。我们只知道那个布商捐出了第一笔钱,老秀才答应了执笔,讼师去各处抄录碑刻上的人名。我们也知道汪氏宗谱的格式被摊开在他们面前的桌上,“越国公裔”四个字像一个遥远而诱人的榜样悬在他们头顶。

我们还知道在更早的年代里,范仲淹在苏州置办了一千亩义田,那些义田每年长出稻子,稻子在冬天变成账簿上的数字,数字背后是排队领米的族人、借米不还的族人、冬至祭祀时领到陈米却一声不吭的族人。那些族人不需要族谱——他们有义田和规矩的重量。

但那个布商和他的同族没有义田。他们只有几页借来的旧谱、几支笔、几盏灯油和一份向上追溯的执念。这份执念能不能最终变成一部装订成册的族谱?能不能在扉页上印上“程氏宗谱”四个大字?能不能让后世子孙在翻开它时感受到那种“我们也是有来历的人”的庄严?这些问题没有答案。

答案也许就藏在徽州山区某个村庄的老屋阁楼上,藏在一只落满灰尘的木箱底层,藏在一叠被虫蛀过的纸页之间——那些纸页上也许用工整的小楷写着一个姓氏的世系,也许只有几行潦草的字迹和一大片永远填不满的空白。那道裂隙就留在那里。留在泛黄的纸页与温热的呼吸之间。留在墨线画成的世系图与灶台上袅袅升起的炊烟之间。留在“水源木本”的庄严话语与闺阁深处一声无人听见的叹息之间。

那些叹息不会被写进任何一部族谱——但它们会在每一个清晨和黄昏准时响起,在淘米的水声里,在纺车的嗡嗡声里,在婆媳间短暂的沉默里,在夫妻间不经意的对望里。这些细碎的、反复发生的瞬间才是家族情感真正的织造之所——而它们与纸上的世系图之间隔着一段无法用墨线连接的距离。这段距离不会消失。它只会被一代又一代人继续丈量着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