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长安的烟火气
天还没亮,崇仁坊里一户人家的灶膛已经烧起来了。这不是什么特别的时辰。整个坊里,东南角那家做木器的、西边那户替人抄书的、紧挨着坊墙的小官吏宅子里,灶火差不多都在这个点儿亮了。先是引火的干草窸窣作响,接着细柴噼啪爆裂,最后粗柴才稳稳地燃起来,火舌舔着陶灶内壁,把蹲在灶上的那口铁镬底部舔得发黑。
主妇从陶瓮里舀出昨夜浸好的粟米倾入镬中,又从另一个小口罐子里摸出一小撮盐,手指捻了捻撒进水里。米粒沉底,水面浮起细碎的糠屑,她用木勺撇去浮沫,盖上盖子,转身去揉面。揉的是昨夜发好的麦面。面剂子已经膨起来了,手指按下去能留下一个慢慢回弹的凹痕。她从面缸里揪出一团在案板上摔打几下,揪成一个个小剂子,搓圆、按扁、再擀开。薄薄的面饼在擀面杖下转着圈变圆变大,边缘微微翘起。
灶上的粟米粥开始咕嘟咕嘟冒泡,米香从锅盖缝隙里挤出来,和灶口的烟气搅在一起,弥漫在这间低矮的灶房里。
她把擀好的面饼贴在镬沿内侧——那里已经被炭火烤得滚烫——面饼贴着陶壁,几息之间就鼓起气泡,边缘开始发黄。翻个面再贴一会儿,一张胡饼就成了。
这是唐代长安城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早晨。崇仁坊靠近皇城东墙,住的大多是些小官吏、手艺人、商贩和替人抄经的书生。坊门要到五更三点才开——那是承天门上晓鼓敲响的时刻——在此之前所有人都得待在各自的坊里。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坊内活动。井边已经有人排队打水了,做蒸饼的铺子也卸下了门板,灶膛里的火比寻常人家烧得更旺。整条巷子里浮着一层薄薄的青烟,混着粟米粥、麦饼和柴火的气味。有人端着木碗蹲在门槛上喝粥,有人把昨晚剩下的冷菜夹在热饼里咬着吃。
孩子们跑来跑去,被大人呵斥两声又跑远了。这是日常。它不起眼,不载于典册,不值得史官落笔。
可正是这样的日常,在唐代长安城里,开始发生一些此前数百年不曾有过的事情。事情要从长安城本身说起。这座城太大了。
隋文帝开皇二年营建大兴城时,规划的是一个方正得近乎抽象的棋盘——宫城在北、皇城居中、外郭城向南展开,一百零九个坊整齐排列在十四条东西向和十一条南北向的大街之间。唐承隋制,改名长安,继续沿用这个格局。城周长达三十六公里有余,面积八十四平方公里,比明清北京城大了将近一倍。盛唐时期城内人口可能超过百万。
百万人要吃饭。每天需要多少粮食、多少蔬菜、多少肉、多少盐、多少酱醋?这些东西从哪里来?怎么运进来?
怎么分配到每个坊、每条巷、每户人家的灶台上?这些问题不是礼制能解决的。礼制可以规定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可以规定祭祀用太牢还是少牢,可以规定宴席上尊卑长幼的座次和进食顺序。但礼制无法规定崇仁坊那个小官吏家早饭吃什么。不是不想规定——历代礼书对饮食的规范不可谓不细密——而是当一座城市大到这种程度、人口杂到这种程度时,灶台上的事情就不再是礼制能够一手遮天的了。这里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正在发生。
变化的核心不在于胡风入馔——那是魏晋南北朝就已经完成的事情。羊肉、乳酪、胡饼、炙烤,这些东西在唐代长安早已不是异域奇味,而是日常饮食的一部分。
变化的核心在于:饮食开始从礼制和门阀的帷幕下探出头来,成为一个世俗领域。它不再是少数人垄断的文化资本,不再是门第高低的标识物,不再是只能在特定场合、按照特定程序、由特定身份的人来操持的仪式性行为。它变成了更多人可以参与、可以品评、可以选择的日常经验。
这个变化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发生在唐代长安?先看空间。长安城的空间布局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张力。宫城和皇城占据城北正中,是权力与礼制的核心区域;一百零九坊被纵横交错的街道切割成规整的方块,坊墙高耸,坊门晨启暮闭——这是一种控制的空间逻辑。按照制度设计者的构想,坊应该是自足的、内向的、安静的居住单元。坊内可以有井、有寺观、有少量供本坊居民日常所需的小铺子,但商业活动的主体必须集中在东西两市。
两市各占两坊之地,被高墙围合,日中开市、日落前收市,交易品种、度量衡、物价都由市署官员监管。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控制模型。它把商业活动限定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把居民的日常生活圈定在坊墙之内,把一切经济活动置于官府的监视之下。在这个模型里,饮食应该是可控的、可预见的、合乎规矩的。
但这个模型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压力。压力来自城市本身的规模和复杂性。百万人居住在一座城里,每天消耗的物资是天文数字。仅粮食一项,《通典》记载天宝八年诸道正仓储粮不过四千二百余万石,而长安城每年消耗的粮食就在数百万石之谱。
这些粮食主要靠漕运从关东运来,经渭河至东渭桥仓,再由牛车转运入城。粮食之外还有蔬菜、水果、肉、鱼、盐、酱、醋、酒、油、柴炭——这些东西不可能全部被纳入两市交易的范围之内。坊墙再高,也挡不住日常生活的需要。于是坊内开始出现各种越出制度边界的商业活动。
《唐会要》里不断出现禁止坊内开设店铺的诏令——景龙元年有敕令要求两京各坊市中佛寺和商铺一并迁徙他处,开元二十九年又禁坊巷之内擅自设置店铺,大历年间再禁坊市之内侵占街道搭建房屋——禁令的反复出现恰恰说明禁而不止。坊内不但有店铺,而且越来越多。有卖蒸饼的、卖馎饦的、卖饆饠的、卖粽子的、卖馄饨的;有推着小车沿街叫卖的、有在坊门口摆摊的、有租下一间门面常年经营的;有卖熟食的、有卖生鲜食材的、也有既卖生也卖熟的。
这些坊内店铺构成了长安城饮食世俗化的第一个层面:日常化。当饮食买卖从两市扩散到各个坊里时,它就嵌入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节奏中。不需要等到日中开市、不需要穿过半个城市去东市或西市、不需要在日落前赶回来——早上出门前在坊门口的蒸饼铺买两个热饼边走边吃,中午在里巷的小摊上吃一碗馎饦,傍晚收工回来顺路买一串粽子带回家。饮食变成了随时随地可以发生的事情,而不再是需要在特定时空内完成的仪式性行为。再说食材。
唐代长安的食材之丰富是此前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这不是因为唐代的农业生产技术有了飞跃——虽然《齐民要术》所总结的那套精耕细作体系确实在唐代得到了更广泛的推广——而是因为长安作为帝国的中心,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物产。
东市和西市是这种汇聚最集中的体现。两市各有二百二十行,“行”的确切性质学界仍有争议——是商业同业组织还是商品分类标识还是官府管理商业的行政单元——但无论如何,“二百二十行”这个数字本身就说明了两市商品种类的繁多。
与饮食直接相关的行至少有米行、麦行、面行、油行、肉行、鱼行、菜行、果行、盐行、酱行、酒行、茶行等数十种。每种行下面又有细分:肉行里卖的不只是猪肉——唐代长安人吃羊肉远多于猪肉——还有牛肉、马肉、驴肉、鸡肉、鸭肉、鹅肉;鱼行里既有渭河和泾河里打上来的鲤鱼、鲫鱼、鲇鱼,也有从南方漕运来的咸鱼和干鱼;菜行里春夏有葵菜、蔓菁、芜菁、韭、薤、葱、蒜,秋冬有萝卜、芋头、藕、笋;
果行里既有关中本地的梨、枣、桃、杏、李、梅、柿、栗、石榴、葡萄,也有从西域传来的胡桃、从岭南运来的荔枝——虽然新鲜荔枝运到长安时多半已经不新鲜了。
这些食材并不都是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当然有些东西确实昂贵——新鲜的荔枝自不必说,某些季节的海鲜、南方的柑橘、上等的羊肉和乳酪都不是普通人家能常吃的。但大量食材是平民可以负担的。粟米和麦面是主食大宗;葵菜和蔓菁是菜园里的常见作物;猪肉虽然不如羊肉受上层社会青睐,但在平民灶台上并不少见;至于盐、酱、醋这些调味品,官府设有常平仓调控盐价,民间也有自酿酱醋的传统。
食材的丰富和可及性意味着选择的可能。当一户普通人家可以在粟米粥和麦面饼之间选择主食、可以在葵菜和蔓菁之间选择蔬菜、可以在猪肉和羊肉之间选择肉食时——哪怕这种选择受制于价格和季节——灶台上就开始生长出一种此前不曾充分发育的东西:口味偏好。
口味偏好听起来似乎是人类饮食中最自然不过的事情——谁还没有个爱吃不爱吃的呢?
但在礼制传统深厚的中国社会里,“爱吃不爱吃”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礼制规定了什么人该吃什么、什么场合该吃什么;医学传统规定了什么体质该吃什么、什么季节该吃什么;门阀士族则通过饮食的精致化和仪式化来标识自己的文化身份——吃什么、怎么吃本身就是阶层区隔的手段。
在这些规范的重压下,个人的口味偏好是没有多少空间的。唐代长安城里发生的变化恰恰在于:随着城市商业的发展和坊市制度的松动,个人的口味偏好开始获得表达的空间和实现的可能。
最能体现这种变化的,是面食在街巷间的普及。面食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先秦时期就有“饼”这个词,泛指各种用麦粉做成的食品。但面食真正成为中国北方日常主食的一部分,是汉代以后的事情——旋转石磨的普及使得麦粉的大规模加工成为可能。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游牧民族的内迁和胡汉杂处,胡饼——一种在炉膛内壁上烤制的面饼——在中原地区广泛流传开来。
《齐民要术》里记载了多种面食的做法:有蒸饼、有汤饼(即后来的馎饦)、有烧饼(即胡饼的一种)、有餢飳(一种油炸的面食)、有粲(一种用米粉做的糕点)。到了唐代,面食的种类进一步丰富。馎饦(面片汤)、饆饠(一种带馅的面食)、馄饨、饺子(当时称“牢丸”)、包子(当时称“馒头”)、各种蒸饼和烤饼——这些名称频繁出现在唐代的诗文、笔记和敦煌文书中。
重要的是这些面食的社会分布。它们不只是平民的食物。唐玄宗曾赐给安禄山汤饼——这在当时是一种表示恩宠的行为。宰相李德裕喜欢吃饆饠,《太平广记》里记载了一段轶事:李德裕在长安时曾派人去东市买饆饠,结果买回来发现味道不对,一查才知道卖饆饠的那家铺子换了师傅。这个故事透露的信息不少:宰相级别的官员也吃市井食肆的东西;东市有专门卖饆饠的铺子;这些铺子已经有了固定的名号——食客认的是那家铺子的味道。这就引出了唐代长安饮食世俗化的第二个层面:品牌化。
段成式《酉阳杂俎》里提到“萧家馄饨”,说其煮馄饨的汤清澈到可以泡茶喝。《太平广记》引《卢氏杂说》提到“庾家粽子”,说其色白莹润如玉。据唐人笔记零星记载,长安食肆中还有樱桃馅的饆饠能做到熟后樱桃色不变——这些记载虽然零星,却指向一个重要的现象:唐代长安城里已经出现了一批以家族姓氏命名的食肆和食物品牌。
这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市场竞争。当不止一家铺子卖馄饨时,“萧家”这个名号就是一种区分——它告诉食客:我家的馄饨和别人家的不一样。其次意味着品质的稳定性——品牌的存在本身就暗示着一种承诺:你今天来吃到的馄饨和昨天吃到的是一样的味道。第三意味着口味的细分——不同的人可以选择不同家的馄饨、粽子或饆饠,这种选择不是基于礼制规定或医学建议,而是基于个人的口味偏好。
这看起来是小事。但放在中国饮食史的长河里看,“萧家馄饨”和“庾家粽子”的出现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转折:饮食开始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
在此之前,最好吃的馄饨应该是在自己家里或者某位贵族府上的厨房里——那是私密的、不对外营业的、专属于特定阶层的享受。而现在,最好吃的馄饨在市井食肆里,只要付得起钱谁都可以去吃。饮食的品质不再完全与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绑定;它开始与市场、与手艺、与名号绑定。
这个转变的背后是更深层的社会结构变迁。唐代是中国古代门阀士族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那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第格局在隋唐科举制的冲击下开始松动。虽然唐代前期士族势力仍然强大——崔卢李郑王等山东士族的社会声望甚至一度超过皇室——但选官制度的改变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正在悄悄侵蚀门阀社会的根基。
到了唐代中后期,城市平民阶层逐渐壮大:商人、手工业者、小吏、落第举子、替人抄经的书生、在坊间行医的郎中……这些人既不属于士族门阀也不属于贫苦农民,他们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市民。这些人的灶台上发生了什么呢?
他们没有士族门阀那种世家传承的庖厨制度和精致菜谱——那些东西需要几代人的积累和大量的财力支撑。但他们也并非穷困到只能吃糠咽菜。他们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居住在商业便利的城市空间里,对饮食有自己的偏好和追求。他们既是坊间食肆的主要顾客群,也是推动饮食口味多样化的重要力量。
这里有一种微妙的阶层味界的重塑过程正在发生。“味界”这个词指的是不同社会群体在灶台上划定并维护的味觉边界——包括食材的选择、调味的法则和进食的礼仪。它的本质是一种可以被挑战和移动的权力界线。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味界主要是按族群和门第划分的:胡人吃胡食、汉人吃汉食——虽然实际上边界一直在模糊;士族吃精食、庶民吃粗食;上层社会公开标举“中国之食”为正统而私下却接纳胡食。
到了唐代长安城,族群味界已经不像此前那样分明了——毕竟李唐皇室本身就带有鲜卑血统——但阶层味界并没有消失,只是它的空间形态发生了变化。坊市制度下不同阶层的味界在空间上相邻却隔离。宫城和皇城里是御厨的地盘;
高级官员聚居的坊里是私厨的地盘;普通居民聚居的坊里是家常灶台和小食铺的地盘;东西两市则是各种味界交汇和渗透的节点。在市里,一个落第举子可以吃到和宰相府上相似口味的饆饠——只要他去的是同一家铺子;一个胡商可以吃到道地的馎饦;一个鲜卑后裔可以吃到正宗的粽子。
市井食肆成为味界渗透的节点。它不废除阶层区隔——有钱人和穷人在食肆里点的菜当然不同——但它使得区隔不再完全由出身决定。一个在长安城里靠贩卖布匹发家的商人可能比一个家道中落的士族子弟吃得更好。这不是因为商人僭越了礼制——礼制本来也不太管市井饮食——而是因为商业逻辑开始部分地取代门第逻辑。在食肆里,决定你能吃什么的首先是你的购买力,其次才是你的社会身份。这个次序的变化是深刻的。
现在让我们回到崇仁坊那个早晨的灶台前。那户人家的早饭已经做好了:粟米粥盛在粗陶碗里冒着热气,胡饼掰开露出柔软的内瓤,案板上还有一小碟盐腌的蔓菁条。
一家人围坐在矮几旁——不是高桌高椅,那时候围坐合食制还没有完全取代分食制——各自端起碗来吃。这个场景看起来如此普通,普通到似乎不值得被写进历史。但正是在这种普通里藏着历史变化的真正痕迹。那碗粟米粥里的粟米可能来自关东某个正仓的漕粮,经由渭河运到东渭桥仓再转运入城;那张胡饼所用的麦面可能是西市面行里的某个商人从关中农家收购来的;那碟腌蔓菁可能是秋天时自家腌下的;而煮粥用的铁镬可能是东市铁行里买的——铁镬比陶釜传热更快更均匀,这在唐代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物件了。
这些食材和器物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这个灶台上,经过了漕运系统、市场网络、手工业生产体系和家庭储藏传统的层层传递。每一层传递都携带着特定的社会关系:漕运涉及官府征发和赋税制度;市场涉及商业组织和物价机制;手工业涉及技术传承和分工协作;家庭储藏涉及季节节律和性别分工。这顿早饭的背后是一整套复杂的社会系统在运转。
但这套系统的运转不是为了满足礼制的要求或医学的规定——虽然礼制和医学的影响仍然存在——而是为了满足一个普通家庭的日常需要。正是这个“普通”和“日常”构成了唐代长安饮食世俗化的核心。世俗化不等于平民化——不是说贵族不吃饭了或者贵族和老百姓吃一样的东西了。世俗化指的是:饮食逐渐从各种超验规范的笼罩下解脱出来,成为一个相对自主的生活领域。
在这个领域里起作用的主要逻辑不再是“应该吃什么”(礼制规定)或“适合吃什么”(医学建议),而是“想吃什么”(口味偏好)和“能吃什么”(经济条件)。这不是说礼制和医学的影响消失了——它们仍然存在并且在某些场合仍然强大——而是说它们不再能够垄断对饮食的定义和评价。唐代文人对市井饮食的态度恰好折射出这种变化的张力。
文人是唐代长安饮食世俗化进程中最矛盾的群体。一方面他们深度参与了这一进程:他们去东市西市吃饭购物;他们光顾萧家馄饨和庾家粽子;
他们在诗文中津津乐道于长安城里各种好吃的——杜甫写过槐叶冷淘(一种凉面),白居易写过胡麻饼(胡饼的一种),王建写过新嫁娘洗手作羹汤的诗句,韩愈写过贬谪南方后对当地饮食的感慨。另一方面他们又时时以雅正自持:在正式场合他们仍然强调饮食的礼制规范;在写给同僚的诗文中他们往往标榜简朴清雅的饮食趣味;对于过分追求口腹之欲的行为他们保持着道德上的警觉。
这种矛盾心态不是虚伪。它反映的是礼制规范与口腹之欲之间那条正在松动的边界。文人处在雅俗之间的特殊位置上:他们既不像贵族那样完全被礼制束缚——唐代文人很多出身寒门或没落士族——也不像市井百姓那样可以毫无顾忌地追求口味之乐。他们享受长安的烟火气——那些关于市井美食的诗文写得多么生动——却又时时提醒自己不要沉溺其中。这种张力本身就说明:饮食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由礼制单独定义的领域了。当一个文人需要刻意提醒自己节制口腹之欲时,恰恰说明口腹之欲已经获得了某种独立的正当性——它强大到需要被克制的地步了。
这让我们回到本章开头提出的那个论断:唐代城市商业的勃兴与坊市制度的松动使得日常饮食开始从礼制与门阀的沉重帷幕下探出头来,逐渐生长为一个充满烟火气的世俗领域。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坊市制度在唐代并没有被废除——它一直存在到唐末甚至北宋初年。坊内店铺的增加是一个渐进的、时而被官府打压时而重新冒头的过程;东西两市的繁荣贯穿了整个唐代;食材和食肆的丰富程度在不同时期也有起伏——安史之乱后长安城的物资供应明显不如开元天宝年间。但趋势是清晰的:饮食正在从一种被礼制严密规范的文化行为变成一种更多由市场和个人偏好驱动的日常实践。
这个转变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唐代长安城本身。当日常饮食真正成为“日常”时——当它不再需要时刻参照礼制的规定或医学的建议时——它观察社会结构与文化认同的窗口作用才变得空前清晰。因为正是在日常的不经意选择中——早上吃胡饼还是粟米粥?中午去萧家吃馄饨还是去庾家买粽子?晚上那碟腌蔓菁要不要加点醋?
——人们无声地表达着他们的经济条件、文化背景、口味偏好和社会位置。这些选择不载于典册、不形诸议论、甚至选择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其中的社会意义。但它们累积起来就构成了一个时代饮食文化的底色。唐代长安城的烟火气为这种底色的形成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条件:一座足够大的城市、一个足够杂的人口结构、一个足够活跃的商业网络、一个正在松动的制度框架。
在这些条件的共同作用下灶台上的日常实践获得了相对的自主性——它不再只是礼制的注脚或医学的延伸而是开始按照自己的逻辑运转。这个逻辑是什么?是方便——坊门口的蒸饼铺比自家生火更省事;是口味——萧家的馄饨确实比别家的好吃;是价格——今天的葵菜比蔓菁便宜就买葵菜;是好奇——听说西市新开了一家波斯人开的饼店要不要去尝尝?这些逻辑看起来琐碎平庸不值一提。但正是这些琐碎平庸的逻辑一点一点地改变了中国人灶台上的面貌。
当足够多的人按照这些逻辑做出选择时面食在街巷间普及了食肆的名号浮现了阶层味界松动了文人的雅俗张力出现了饮食从一个被规定的事情变成了一个可以被选择的事情。这当然不是说唐代长安人已经实现了饮食自由——远远没有。大多数人仍然受制于季节、价格和物资供应的限制;礼制和医学的影响在节庆宴席和养生领域仍然显著;阶层之间的饮食差距不但没有消失在某些方面甚至扩大了——贵族宴席的奢华程度远超此前任何时代。
但变化的方向是明确的:灶台上的决定权正在从礼制之手向个人之手缓慢地转移。现在让我们回到崇仁坊那个早晨。灶膛里的火已经熄了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余烬。粟米粥喝完了胡饼吃尽了那碟腌蔓菁也见了底。主妇收拾碗筷男人准备出门孩子们跑出了院子。晓鼓声从承天门方向隐隐传来坊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了。巷子里的青烟散了空气里还残留着柴火和麦饼的气味。这是长安城里一个普通的早晨也是一段宏大历史的一个微小切片。
在这张小小的灶台上在这个寻常的早晨里那些关于礼制与欲望、区隔与渗透、规范与选择的漫长角力正在无声地展开。而这座城市数百万张灶台上升起的烟火气汇聚在一起正在把一个古老的文明缓缓推向一个新的味觉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