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无吏之县

建炎四年的秋天,新任知县方允抵达清流县时,看到的是城门洞开、无人盘查的景象。城墙上的箭垛塌了一半,碎砖散落在街道上,长出了一尺高的野草。他带着一个老仆,两个包袱,一囊干粮,在城门口站了半个时辰,没有等到任何一个前来迎接的人。这不是怠慢。方允后来才知道,清流县已经三个月没有县官了。上一任知县在金兵过境时弃城而逃,县丞和主簿更早之前就不知去向。至于胥吏——方允沿着县城唯一的主街走向县衙时,老仆推开临街几间铺面的门板,里面空无一人,账簿散落一地,桌椅上积着半指厚的灰。

县衙的情况更糟。大堂的屋顶塌了半边,瓦砾堆在原本是知县审案的公座前,烧焦的梁木横在门槛上,踩上去发出碎裂的声响。方允绕过废墟,走进二堂,找到一间勉强完整的厢房。屋子里没有桌子,没有

无吏之县:历史出版插图

无吏之县:历史出版插图

AI 生成插图,非史实影像。

椅子,墙角堆着几卷被雨水泡烂的文书,散发出霉烂的气味。老仆从包袱里取出一块布铺在地上,方允坐下来,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一个没有胥吏的县,该怎么治理?这个问题在方允此前的人生中从未出现过。

他是政和五年的进士,外放前在吏部做过两年令史,熟悉选官条法和考课程序,也读过不少关于治县理政的书籍。那些书告诉他,知县上任后要做的事情包括清查户口、催征赋税、审理词讼、督办学务,但没有任何一本书告诉他,做这些事情之前,首先需要有人——需要那些能写字、会算账、懂田亩、通方言、认得乡绅面孔的人。这些人就是胥吏。

在正常的县衙里,他们分成六房:吏房管人事,户房管田赋,礼房管祭祀,兵房管差役,刑房管狱讼,工房管营造。每房有司吏一人,典吏若干,下面还有书手、算手、门子、皂隶。一个中等规模的县,光是这些在册的胥吏就有四五十人,不在册的帮办和白役则更多。他们不是官,没有品级,俸禄微薄,但整个县衙的日常运转依赖他们就像人体依赖血脉。而现在,清流县的这条血脉断了。

方允用了三天时间走遍县城和近郊,发现情况比他预想的更糟。胥吏逃亡的原因不止是战乱。

金兵过境时,清流县并未遭到直接屠戮——金军主力走的是东路的官道,清流县地处山区岔路,只有一支百人规模的游骑经过,抢掠了两天便撤走。真正的破坏发生在金兵走后:溃散的宋军溃兵、本地的盗贼团伙、以及从邻县涌来的流民,在县城反复劫掠了一个多月。县衙是最先被洗劫的地方,因为那里存着粮簿、税册和户籍。劫掠者未必识字,但他们知道这些文书可以用来烧火取暖,于是六房架阁库里的档案被一捆捆地抱出来,在县衙院子里点起了篝火。方允在废墟里找到了那些篝火的痕迹:烧焦的纸灰堆在碎瓦之间,偶尔能辨认出半行字迹——“都保”“税钱”“折变”——然后便什么都看不清了。

没有簿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方允不知道清流县有多少户人家,多少亩田地,每户该交多少税,哪些人该服差役。朝廷的赋税征收依靠一套层层上报的文书系统:乡书手把各户田亩造册报给里正,里正汇总报给户房,户房核实后编成税簿,税簿再抄成两本,一本留县,一本报州。

这套系统从北宋初年运转至今,其间不断修补调整,形成了一套极为繁复的注记传统:田亩分等则,税钱分夏秋,折变有比例,减免有条款,每一笔记录背后都有一整套地方性的惯例在支撑。现在这些都没有了。方允手里只有一份吏部发给的告身,证明他是清流县的知县,以及一部《元丰法》——那是他在汴京书肆买的刻本,厚厚一函,收录了朝廷颁布的各种条法。他翻开户婚门,看到了关于田赋征收的详细规定:每亩田按等则征收若干税钱,夏税于五月十五日起征,秋税于九月十五日起征,逾期加收滞纳金,灾伤可申请减免。条文很清楚。但方允不知道清流县的田在哪里。

他决定亲自去丈量。这是建炎四年九月二十日的事情,距离他抵达清流县已经过去了十二天。这十二天里,他带着老仆清理出一间厢房作为临时住所,又从废墟里捡回一张缺了腿的公案桌,用砖头垫起来当办公桌。他还找到了县衙的大印——那枚铜印被扔在后院的枯井里,大概是劫掠者不识货,随手丢掉的。老仆用绳子缒下井去,捞了一个时辰才捞上来。

有了官印,方允就可以发布告示了。他亲手写了一张告示,贴在县城南门残存的城墙上,内容是通知各乡乡民,新任知县将于三日后下乡丈量田亩,各户户主须到场指认地界。告示用的是半文半白的语言,因为方允知道乡民大多不识字,需要靠识字的乡绅或行商念给他们听。他还特意在告示末尾加了一行字:“凡能提供旧年粮册、户帖、契书者,验实后有赏。”

三天后,方允带着老仆和一根竹竿去了县城东郊的第一都。竹竿是他自己削的,长一丈,用刀刻了尺寸刻度——这是他从《元丰法》里看到的丈量工具规制,原本应该由县衙工房统一制作并校准,但现在工房连废墟都不剩了。第一都到了三十多个乡民,大多是老人和妇女——青壮男子要么被溃兵拉去当了挑夫,要么逃进山里还没回来。

他们站在田埂上,看着方允手里的竹竿,表情既好奇又警惕。方允说明了来意:朝廷要征收秋税,必须知道各户实有田亩数,他今天是来重新丈量的。一个穿着半旧绸衫的老者从人群中走出来,自称姓陈,是本都的乡绅。他指着面前一片稻田说:“这一片都是草民的田,约莫二十亩上下。”方允问他有没有契书,陈乡绅说兵乱中都烧了。方允又问有没有旧年粮册的抄本,陈乡绅摇头说没有。方允只好自己丈量。

他让老仆拉着竹竿的一头站在田角,自己拉着另一头沿着田埂走,边走边数步数。陈乡绅和几个乡民跟在后面,每到一处转弯就有人喊:“大人,这边是李家的田了。”“大人,前面那条水沟过去就是王家的地界了。”方允停下来问:“李家的田有多少亩?”那人说:“大概七八亩。”方允又问:“王家呢?”另一个人说:“十来亩吧。”

方允把这些数字记在一张纸上。他记了整整一个下午,记满了三张纸,回到县衙后开始核算。核到半夜,他发现了一个问题:按照乡民们指认的地界和报出的亩数,第一都的田亩总数比他从《元丰法》里查到的中等县田赋基数少了将近一半。第二天他又去了第二都。情况更糟。第二都在山坳里,田地零碎分散在山坡上,方允爬了两个时辰的山路才找到那些地块。乡民们报出来的亩数同样偏低,而且有几块田的归属说不清楚——这块田原来是张家的,张家逃难走了,现在李四在种;那块田本来是官田,十几年前被前前任知县卖给了一个姓赵的揽户,赵揽户又转卖给了三家佃户,现在三家都说田是自己的。

方允回到县衙后对着那几页纸坐了整整一夜。他知道自己被乡绅们骗了——那些田亩数字明显偏低,地界指认也充满了刻意的混淆。但他没有办法戳穿这些谎言。他不知道清流县的地形,不认识那些乡民,听不懂他们的方言土语(他是北方人,清流县属于江南东路,方言与他熟悉的官话差异极大),更无从判断每一块田的历史归属。

在正常的县衙里,这些事情根本不需要知县亲自去做。户房的司吏手里有一整套田籍底册,那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积累下来的档案,记录着每一都每一户的田亩数、等则、税额、过户记录。乡书手和里正负责每年的核实与更新,虽然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隐瞒和舞弊,但那些舞弊本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胥吏们知道哪些乡绅势力大不能得罪,哪些田产纠纷背后有隐情需要搁置,哪些数字必须照实上报否则会引来上司追查。这些知识不是写在条法里的,而是通过师徒相授、同僚交流、年复一年的实际操作积累起来的。方允没有这些知识。他只有一根竹竿和一部《元丰法》。

丈量失败之后,方允尝试了另一种方法:直接审理词讼。他的想法是,通过审理田产纠纷,可以逐渐摸清清流县的土地关系,同时也能在乡民中树立威信——等乡民们知道新知县能断案、能主持公道,自然会愿意配合他的工作。第一桩案子是十月初三递上来的。告状的是一个叫刘三的农民,告同村的张六侵占他的田产。

方允在临时收拾出来的大堂里升座——公案桌还是那张缺腿的桌子,老仆从废墟里捡了一块木板垫在下面才勉强放平。刘三跪在堂下,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开始陈述案情。方允听了半刻钟,只听懂了不到三成。他让刘三说慢一点。刘三放慢了语速,但方言还是方言,方允仍然只能听懂一半。他问张六有什么话说,张六的方言更重,方允几乎完全听不懂。两个人在堂下越说越激动,互相指着鼻子骂起来,方允坐在公案后面,一句都插不上嘴。这场审讯持续了一个时辰,最后以方允宣布“待查证后再审”告终。

他退入后堂,老仆端来一碗热水,他接过来喝了一口,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在正常的县衙里,审讯时站在公案旁边的刑房司吏会充当翻译和记录的双重角色——他既要把知县的官话转译成乡民能听懂的方言,又要把乡民的方言转译成知县能听懂的官话,同时还要把双方的陈述写成笔录。这个转译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司吏可以决定哪些内容被记录、哪些内容被忽略、哪些内容被改写。方允没有这个转译者。

他直接面对乡民,中间没有任何缓冲,结果就是双方互相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更糟糕的事情发生在十月十五日。那天州衙来了一份牒文,催促清流县缴纳秋税。牒文的措辞很严厉:清流县本年度秋税至今分文未纳,限十日内将税粮解送州仓,逾期按律追责。方允拿着这份牒文,感到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压力——在正常的县衙里,催征赋税是户房和乡书手的事情,知县只需要下达指令、审核账目、签字画押,具体的催征工作由胥吏们去完成。他们知道哪些户该交多少,哪些户可以宽限几天,哪些户需要上门催讨,哪些户必须动用到场威慑。方允没有这些执行者。

他只能自己再去一趟乡下。这次他选了离县城最近的第三都。他带着老仆挨家挨户敲门,手里拿着自己根据丈量结果估算的一份税册——说是税册,其实就是几张纸,上面写着各户户主姓名和一个大概的税额数字。他敲开第一户的门,出来的是一个老妇人,看见方允穿着官服,吓得跪在地上磕头。

方允说明来意,老妇人说家里没有粮食,儿子被溃兵拉走了,媳妇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她一个人靠挖野菜过活。方允去了第二户。这一户有人——一个中年汉子和两个半大孩子。汉子说今年收成不好,稻子只收了往年的一半,交完租子剩下的只够吃到年底。方允问他租子交给谁了,汉子说交给陈乡绅了——就是那个在第一都指认地界的老者。方允说租子可以缓交,但税粮必须交,这是朝廷的法度。

汉子跪下来求情,两个孩子在屋里哭起来。方允站在这户人家的门口,站了很久。他手里有朝廷的条法,条法规定不交税要受杖刑;他身上有知县的官服,官服赋予他强制执行朝廷法令的权力;他身后还有一个老仆,老仆可以帮他动手拿人。但他看着那个跪在地上的汉子和那两个哭泣的孩子,最终转身走了。

他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是乡民不愿交税——虽然确实有人不愿交——而是他根本不知道谁该交多少。陈乡绅收租子的那些田,在丈量时被报成二十亩,实际上可能有四十亩甚至更多;

而那个汉子种的地,在丈量时根本就没有被计入他的名下,因为陈乡绅说那是他自己的田。方允没有办法核实这些说法,他手中没有任何可以作为依据的文书。十一月,州衙又来了两道催缴牒文。方允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

他做了一件事情:从流民中招募人手。清流县城里聚集着不少流民,大部分是从北方逃难来的——金兵南下后,淮北、京东一带的百姓大批南迁,其中一部分流落到了这个山区小县。方允让老仆去流民聚集的城隍庙张贴告示,招募“略通文墨者”到县衙帮办文书。告示贴出去三天,来了七个人。

这七个人里,有两个是北方的落第秀才,一个是逃难的书商,一个是被溃兵打散的小吏(他在原籍做过三年乡书手),另外三个是识字的行商和工匠。方允把他们召到县衙那间勉强能遮雨的厢房里,告诉他们要做的事情:抄写文书、登记田亩、催征税粮。那个做过乡书手的人姓孙,三十多岁,原籍应天府。金兵破应天府后他随溃兵南逃,一路辗转到了清流县。

方允问他懂不懂田赋征收,孙书手说懂一些——在原籍时他负责三个都的税册造报,知道怎么计算等则和折变比例。方允如获至宝,当即任命他为临时户房司吏。

但孙书手很快发现,他在应天府学到的那些东西在清流县用不上。应天府的田赋征收有一套成熟的惯例:揽户负责代纳民户税粮,折变比例由揽户与胥吏协商确定,灾伤减免有固定的申请程序和核验标准。清流县没有揽户——战乱前有过几个,现在死的死逃的逃;清流县也没有核验灾伤的标准——旧年的底册已经烧了,没人知道哪块田该定什么等则。

孙书手只能自己摸索。他用方允丈量得来的那些不准确的数据作为基础,参考州衙下发的税额指标,倒推出每户应缴的税粮数字。这个数字当然是不公平的——有些户被多算了,有些户被少算了,还有些户根本没有被登记在册。但孙书手管不了那么多,他必须在十天之内凑够州衙催缴的税额。

催征的过程是粗暴的。方允从流民中又招募了十几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充当临时弓手,由孙书手带着下乡挨户催讨。

他们没有旧年胥吏那种“先发催单、再上门协商、最后才动手”的程序意识——那些程序是几代人积累下来的经验,知道什么时候该紧、什么时候该松、什么时候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孙书手和他的临时弓手们只知道一件事情:必须收到粮食。他们用木棍敲开乡民的门,把方允估算的税册拍在桌上,要求限期缴纳。不交的就把人带到县衙关进那间临时收拾出来的班房——说是班房,其实就是县衙后院一间没有窗户的柴房,地上铺些稻草就算牢房了。

方允对这种做法感到不安,但他没有别的选择:州衙的催缴牒文已经变成了问责文书,措辞从“限期缴纳”变成了“逾期按律参劾”,再收不上税,他自己就要被撤职查办了。十二月初,秋税终于凑齐了七成。孙书手雇了几辆牛车把粮食运往州衙所在的县城,来回走了六天。回来后他向方允报告:州衙的户曹参军对税额不足表示不满,但听说清流县的情况后也没有深究——毕竟战乱之后,能收到七成已经算是尽力了。方允松了一口气。但这口气只松了不到十天。

十二月十五日,第三都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姓王的农户被孙书手催征时发生冲突,临时弓手动了手,把王某打伤了。王某的族人聚集了二十多人来到县城,堵在县衙门口要说法。方允出来调解,发现来的人里有一个是陈乡绅的管家。管家转达了陈乡绅的意思:新知县催征太急,乡民不堪其扰;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各都乡绅将联名向州衙上书,控告知县“纵吏虐民”。

方允听完管家的话,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乡绅们不怕他。在正常的县衙里,乡绅与胥吏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平衡。胥吏掌握着田籍底册和催征程序,乡绅掌握着土地资源和地方舆论;胥吏需要乡绅配合才能完成税额,乡绅需要胥吏通融才能少报田亩;双方在长期的博弈中形成了一套心照不宣的规则:乡绅不挑战胥吏的基本权威,胥吏不在关键利益上过分逼迫乡绅。这套规则是由无数次的交涉、妥协、威胁和让步凝结而成的,它不成文但有效,不合法但稳定。现在这套规则不存在了。方允没有底册,无法核实乡绅的田亩;孙书手没有经验,不知道哪些人可以逼、哪些人不能碰;

临时弓手没有规矩,动不动就上手打人。乡绅们发现新知县的治理能力远不如旧年那些老胥吏——老胥吏虽然也催税,但懂得分寸;老胥吏虽然也舞弊,但讲究规矩;老胥吏虽然也欺压百姓,但知道什么时候该收手。

孙书手和他的同僚们不懂这些。他们只学会了催税的最表层动作——上门、摊派、威胁、动手——而完全没有学会那些动作背后的分寸感和平衡术。那些分寸感和平衡术不是写在条法里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学会的;它们是胥吏这个群体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里,通过与乡绅、与百姓、与上级官府反复博弈积累下来的治理技艺。

这种治理技艺有一个特点:它无法通过书面传授。方允从周押录那里得到的那册旧簿籍里记载了许多注记——“寄田”“诡名”“逃户”“灾减”——但那些注记只是结果,不是方法;它们告诉你某块田最终被登记成什么样子,却不告诉你为什么这样登记、经过了谁的同意、付出了什么代价、避免了什么麻烦。

这些东西只存在于胥吏的头脑里和口头传授中,当胥吏这个群体整体消失后,这些知识就随之消失了。

建炎五年的春天,清流县的行政机器以一种粗糙而暴烈的方式重新运转起来了。孙书手和他的同僚们——现在已经有十五个人了——分成三组,每组负责几个都的催征和登记。他们用方允从州衙借来的一部旧《元丰法》作为依据,结合自己的理解和记忆,重新编制了清流县的税册和户籍。

这部新税册的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孙书手后来在一次酒后向方允承认,许多数字是“估摸着写的”——这块田大概多少亩,那户人家大概多少口,这个都大概该交多少税。他说这不是因为他不想做得更准确,而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得更准确。旧年的底册烧了,乡绅们报的数字不可信,丈量的结果互相矛盾,他只能在各种不确定的信息之间取一个大概的平均值。这个平均值当然不是真实的——它既高于某些穷户的实际承受能力,又低于某些富户的实际应纳税额;它既不符合朝廷的等则规定,也不符合地方的实际情况;

它是一个悬浮在制度与事实之间的虚构数字,唯一的用处是让州衙不再发牒催缴。

但这种虚构是有代价的。那些被高估了税额的穷户不得不借粮交税,还不起的就卖田卖房,或者干脆举家逃亡;那些被低估了税额的富户则暗自庆幸,更加积极地维护这套新的征税体系——他们发现新知县的胥吏比旧年那些老胥吏更好糊弄,更容易被蒙骗。而那些逃亡的农户留下的空田,很快就被乡绅们以各种名目占去了。孙书手无力核实这些田产转移的合法性——他没有旧档可查,没有师承可问,没有经验可依;他只能按照乡绅们自报的数字登记造册,而这些数字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方允看到了这些问题,但他无力纠正。他不是不知道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他在吏部做过令史,读过许多关于田赋征收的条法和案例;他知道应该先清查田亩、核实等则、建立底册,然后再据实征收;他知道应该与乡绅协商折变比例、与揽户约定代纳办法、与灾户核实减免条件。但知道是一回事,做到是另一回事。

他没有足够的胥吏来做这些事情——现有的十五个人连日常催征都忙不过来,根本不可能抽出时间去做细致的清查核实工作。

更重要的是,这十五个人本身也在发生变化。孙书手开始接受乡绅的馈赠——最初是一壶酒、一块肉,后来是几贯铜钱;作为回报,他在登记田亩时对某些地块的等则做了“调整”。另外几个书手也各自找到了自己的“门路”:有人与揽户勾结虚报税额,有人私刻乡绅印章伪造契书,有人把逃亡户的田产悄悄划到自己名下。

方允发现这些事情时,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他把孙书手叫到面前质问,孙书手跪下来认错,但随即反问了一句:“大人,您让我们做胥吏的事,可您给我们的俸禄连糊口都不够。我们不自己想办法,怎么活得下去?”

方允沉默了。他知道孙书手说的是实情。朝廷给胥吏的俸禄本来就极低——一个县衙司吏的月俸通常只有三五贯钱,典吏更少,书手和算手则几乎没有固定俸禄,全靠收取各种“规费”维持生计。这套制度设计的前提是胥吏都是本地人,有自己的田产或别的收入来源,衙门俸禄只是补贴而非主要生活来源。但孙书手他们是流民。他们在清流县没有田产,没有亲戚,没有任何俸禄之外的收入来源。方允从县衙的公费里挤出一些钱发给他们作为月俸,但数额远不足以维持生计——清流县的公费本来就少,战乱后也是所剩无几。

于是方允面临了一个两难选择:要么默许孙书手他们自己“找门路”,要么把他们全部革退重新招募。前者意味着承认腐败合法化,后者意味着行政机器再次停摆。他选择了前者。不是因为他认同腐败,而是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

建炎五年秋天的一个傍晚,方允坐在县衙那间厢房里,面前摊着孙书手送来的秋税征收册。册子是用粗糙的竹纸装订的,字迹潦草而混乱,许多数字被涂改过,有些页码甚至被撕掉了又重新粘贴。

他翻了几页便放弃了细看的念头——这些数字的真实性已经无法核实,他唯一能确认的是总额勉强达到了州衙的指标。窗外传来嘈杂的人声。方允走到门口,看见孙书手和几个弓手押着一个被绑着的乡民走进县衙后院。那乡民满脸是血,嘴里不停地用方言喊着什么,方允听不太懂,只隐约辨认出“冤枉”两个字。

老仆走过来低声告诉他:那人是第二都的农户,因为抗税被打了一顿,关进了柴房。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个被关进去的人了。方允站在厢房门口,看着暮色中县衙后院的景象:临时弓手们蹲在墙根下啃干粮,孙书手坐在门槛上数铜钱,柴房里传出含糊的呻吟声和哭泣声。院子角落里堆着一堆从各都收来的税粮——稻谷、麦子、豆子混在一起,有的装在麻袋里,有的散堆在地上,几只老鼠正在谷堆上爬来爬去。

这就是清流县的行政机器。它确实重新运转起来了——赋税在征收,词讼在审理,户籍在登记;但它运转的方式比旧年那些老胥吏时代更加粗暴、更加混乱、更加不公。

那些老胥吏至少还讲规矩——催税有“三限”之制,初限发催单,中限上门催讨,末限才动手拿人;断案有调解之规,田土纠纷先由乡绅调解,调解不成才入官审理;差役有轮差之法,按户等轮流派差,富户多派重差,贫户少派轻差。

孙书手他们不讲这些规矩——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比老胥吏更坏,而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些规矩的存在。那些规矩没有被写进《元丰法》里,它们存在于旧年胥吏的口头传授和实际操作中,随着那些胥吏的逃亡和死亡而永远消失了。

方允回到桌前,重新翻开那本粗糙的秋税征收册。他想起了一年多前从周押录那里得到的那册旧簿籍——那本簿籍上密密麻麻的注记,那些“寄田”“诡名”“逃户”“灾减”的字样,那些看似普通却暗藏玄机的数字和符号。那册簿籍记录的不仅是一县的钱粮账目,也是一整套将国家权力转化为基层可操作程序的中介机制。现在这套中介机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孙书手们用木棍和绳索维持的最粗糙的秩序。

这种秩序当然是不稳定的——它依赖暴力而非惯例,依赖强制而非共识,依赖个人意志而非制度传承;它随时可能崩溃,或者退化为更加赤裸的掠夺。

但这就是无吏之县的必然结果。当胥吏这个阶层整体消失后,基层治理并不会走向士人理想中的清明之治——那些应举不第的士子们既无能力也无意愿去掌握复杂的治理技艺;基层治理只会退回到一种更原始的状态:强权即公理,暴力即秩序,而乡民们则开始怀念从前那些“讲规矩”的老胥吏。

方允合上簿籍,抬头看向窗外。夜色已经完全降临了。远处柴房里传出的呻吟声渐渐低了下去,不知是那人睡着了还是昏过去了。院子里孙书手数完了铜钱,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朝厢房这边走来——他大概是要来汇报今天的催征成果。而在县城南门外的那片废墟里,一个从北方逃来的流民正在瓦砾堆里翻找可以烧火的木柴。他的手指碰到了一团焦黑的纸灰,纸灰下面露出半页没有被完全烧毁的旧公文,上面模模糊糊地写着三个字——“实征册”。他不识字,把那半页纸连同别的碎纸一起塞进怀里,准备明天用来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