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从酒肆到酒舍的市井新声

临邛是蜀郡的一座县城,算不得大。但它在西汉的舆图上有个特殊的位置——这里是通往西南夷的必经之路,铁官、盐井、铜山都在附近,商队往来,货物集散,城里住着不少靠冶铁贩盐发了家的富人。其中有一户姓卓的人家,祖上本是赵国人,秦灭六国时被迁到蜀地,几代经营下来,冶铁生意做得极大,家僮多至八百人,园池田产遍布临邛四境。卓王孙的名字,在蜀郡的上层圈子里是叫得响的。

就是这么一个人家的女儿,后来的事情,司马迁在《史记》里写得简略而生动。卓文君新寡,回到父亲家中。司马相如那时还是个穷书生,在临邛县令王吉那里做门客。卓王孙设宴请客,王吉带着相如赴席,席间相如弹琴,以琴心挑之。

文君从门后窥见,心有所动,当夜便奔往相如住处,两人一起驰归成都。相如家徒四壁,文君带去的私财很快耗尽。两人在成都待不下去,又回到临邛,把仅剩的车骑卖掉,在城里的市肆中盘下一间小铺面,开起了酒舍。司马迁的记载只有一句话:“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着犊鼻裈,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

当垆,就是站在酒垆前卖酒。垆是什么?东汉人刘熙在《释名》里解释过:“垆,卢也,以土为之,如今之卧灶也。”那是一种用土垒起来的台子,里面可以生火温酒,上面摆放酒瓮酒器,卖酒的人就站在垆后,为来客舀酒、温酒、收钱。

在汉代的市井语言里,这个位置就叫“当垆”。卓王孙听说女儿在临邛市中当垆卖酒,深以为耻,闭门不出。后来经人劝说,才分给文君僮仆百人、钱百万,以及出嫁时的衣被财物。相如和文君带着这笔钱回到成都,置田宅,过上了富人的生活。

这个故事在后世被反复讲述,焦点大多落在文君私奔的勇气和相如琴挑的风流上。但如果我们把视线稍微偏一偏,不去看这对才子佳人,而是去看他们身后那个酒舍,看那方土垒的酒垆,看文君当垆的那个动作,就会看到另一个层面的东西。一个富家女,站在市肆的土垆后面,面向街市上的陌生人卖酒。这个行为本身,在当时的临邛城里是一件足以令家族蒙羞的事情。卓王孙的反应——“耻之”——透露出来的信息,远比字面上要多。

它说明在汉代的观念里,当垆卖酒是一种身份的下坠。酒垆是开放的,面向街市的,任何人都可以走过来,掏钱买一碗酒,在垆前站着喝完,或者坐到旁边的席子上慢慢饮。卖酒的人必须与这些来客面对面打交道,收他们的钱,听他们说话,甚至要应对他们的打量和闲话。对于闺阁中的女子而言,这种暴露在公共目光下的状态,本身就是一种失序。

但文君当垆了。而且司马迁写得很平淡,好像这不过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这种平淡里藏着司马迁对世态的一种洞察:在生存的压力面前,身份的壁垒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固。

相如穿着犊鼻裈——那是一种短裤,是仆役和劳作之人穿的——和雇来的伙计一起在街市中洗刷酒器。犊鼻裈裹着的,是一个日后要写出《子虚赋》《上林赋》的才子。酒垆后面站着的,是卓王孙的女儿。这对夫妻用最彻底的方式,把自己从临邛上层社会的宴席中抽离出来,落进了市井的尘埃里。他们开的不是庄园里的曲室,不是仅供熟人宴饮的私密空间,而是一间面朝街市、来者不拒的酒舍。

这里的交易规则很简单:拿钱来,就有酒喝。来客是什么身份、什么来路、和主人有没有交情,都不重要。

这就是市井酒肆与庄园酒藏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庄园的酒是封闭的。它沿着主人、宾客、宗族、依附民的层级往下流动,每一滴酒的去向都在权力网络的监控之内。酒是一种恩赐,一种笼络,一种对忠诚的犒赏。

但在酒舍里,酒是一种商品。它被摆在土垆上,明码标价,任何人只要付得起钱,就可以买走一份。交易完成之后,买酒的人喝完酒走掉,卖酒的人收了钱继续招呼下一个顾客。两人之间不产生任何人身依附关系,甚至不需要知道彼此的姓名。

这种关系,在汉代有一个专门的词来表述,叫“贳酒”。“贳”是赊欠的意思。一个人到酒肆里喝酒,有时候不带现钱,就先赊着,记在账上,日后还清。这个行为看似简单,背后却牵涉着一整套信用关系。能赊到酒的人,要么是街坊熟人,要么是有身份担保的常客,要么是酒家愿意冒这个险。赊与不赊、赊多少、还期多久,这些都需要在买卖双方之间达成一种默契。

这种默契不是靠宗族血缘来维持的,也不是靠庄园主对依附民的权威来强制的,而是靠市场中的重复博弈和声誉机制来支撑。一个总是赖账的酒客,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在整条街市的酒肆里都赊不到酒了。

《汉书》里记载过一个叫陈遵的人,他是西汉末年有名的游侠,后来做了官,嗜酒如命。他每次去酒肆喝酒,身边总带着一大群宾客,喝到尽兴时,就把车辖扔到井里,表示今天不走了,要喝到底。陈遵这种做派,显然不是在庄园里喝酒的风格。庄园宴饮讲究的是礼仪、座次、敬酒的次序,而陈遵在酒肆里的恣意,是一种脱离了宗族约束之后的放纵。酒肆给了他这个空间。

酒肆之所以能提供这种空间,是因为它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上。它既不在私人的宅邸之内,也不在官府的衙门之中,而是嵌在城市的市肆里,夹在卖布的、贩席的、屠狗的、卖鱼的铺子之间。汉代的市肆是一个被围墙圈起来的区域,有市门,有市楼,有官吏在楼上监督交易、征收市租。每天正午,市门打开,买卖开始;日落之前,市门关闭,交易停止。

在开市的这段时间里,市肆里人声鼎沸,各色人等摩肩接踵。酒肆就开在这样的环境里,它的门面不大,一个土垆,几张矮案,几领席子,几个酒瓮,再加上一个温酒的火炉,就是全部家当。

四川出土的汉代画像砖上,有一幅描绘市井酒肆的图景。画面的中心是一个土垒的垆台,垆台后面站着卖酒的人,垆台前面有来买酒的顾客,有的站着,有的坐在地上。旁边有人在用轱辘从井里汲水,有人在端着酒器走动,还有人在灶前烧火。整幅画面挤满了人和器物,动态十足。

这些画像砖是墓葬中的随葬品,它所描绘的不是某个具体的酒肆,而是当时人心中理想的市井生活图景——热闹、丰足、充满烟火气。但正因为它是类型化的,它反而更忠实地保留了汉代酒肆的基本格局和氛围。这幅画像砖上的酒肆里,没有隔间,没有屏风,没有把不同身份的顾客分隔开来的设施。所有人都挤在同一个空间里,共用同一方土垆,喝同一瓮里舀出来的酒。这与庄园宴饮中严格按身份排列座次的格局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市井酒肆里,身份的标识被暂时悬置了。

一个走累了脚夫,可以花几文钱买一碗酒,站在垆前一口气喝完,抹抹嘴走人;一个出门办事的小吏,也可以坐到席子上,要一壶温酒,慢慢喝上半个时辰。

他们在这个空间里是平等的——都是付钱买酒的顾客。当然,这种平等是有限度的。它只存在于交易完成的那一段时间里,只限于酒垆前面那几尺见方的地面。走出酒肆,市门一关,身份的鸿沟就重新显现出来。

但恰恰是这种短暂而有限的平等,让酒肆在汉代的城市生活中扮演了一个不可替代的角色。它是一个临时的缓冲区,一个可以暂时摆脱宗族、乡里、官场中那些等级束缚的地方。

这种空间特性,使得酒肆迅速成为城市中信息交换的节点。不同身份、不同来路的人在这里碰面,在这里交谈,在这里交换各自带来的消息。一个从长安来的商人,可能会在洛阳的酒肆里说起关中的粮价;一个从边郡回来的戍卒,可能会在酒碗旁边讲述塞外的见闻;一个在官府里当差的小吏,可能会在微醺时透露出某些人事变动的风声。

这些信息在酒肆里流动、碰撞、发酵,再被不同的酒客带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史记·货殖列传》里有一段话,说当时“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酒削是磨刀的意思,是个小手艺,但郅氏靠它发了家,过上了鼎食的生活。司马迁在这段话的前后列举了一连串类似的例子:卖浆的、贩脂的、卖胃脯的,都是小本生意,但做大了都能富比王侯。

酒肆的生意,大致也在这个序列里。它门槛低,不需要太多的本钱,几瓮酒、一方垆、几领席子就能开张。但一旦做起来,客源稳定了,流水就会源源不断。

《盐铁论》里记载过西汉昭帝时的一场辩论。代表官府立场的桑弘羊说,酒是“所以养老疾、供祭祀”的东西,不应该成为牟利的工具。但代表民间立场的贤良文学们反驳说,官府把酒的生产和销售都垄断起来,反而让百姓喝不到好酒,市场上酒价飞涨。这场辩论的背景,是汉武帝天汉三年“初榷酒酤”——国家开始对酒实行专卖。但在专卖之前,酒在市井中的流通已经形成了相当可观的规模,正是这个规模,让官府看到了其中巨大的财政潜力。

酒肆里的酒从哪里来?一部分是酒肆自家酿的。汉代酿酒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曲的运用、发酵时间的控制、不同谷物的配比,都有了一套相对稳定的方法。一个小规模的酒肆,后面是酿酒的作坊,前面是卖酒的垆台,自产自销,成本最低。

但也有酒肆自己不酿酒,而是从专门的酿酒户那里进货。这些酿酒户集中在城市周边的某些区域,或者在市肆里设有专门的酒坊,批量生产,供应给各家酒肆。这种分工的出现,说明汉代城市的酒类生产和销售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产业链。

《汉书·食货志》里有一笔账: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这个数字是王莽时期官方制定的酿酒标准配方,实际的民间酿造未必都照这个来,但它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比例。按照当时的粮价和酒价来算,酿酒的利润是相当可观的。一斛粗米大约值几十文钱,一斛曲的成本也差不多,但酿出来的六斛六斗酒,按市价卖出去,收入可以翻上好几倍。这样的利润空间,足以吸引大量的人力和资本涌入这个行业。

酒肆里的雇工,在汉代的文献里被称为“酒保”或“保庸”。司马相如穿犊鼻裈与“保庸杂作”,指的就是和这些雇工一起干活。酒保的身份是自由的雇工,不是奴婢,不是依附民。他们和酒肆主人之间是雇佣关系,按日或按月领取工钱,干得不好可以走人,酒肆主人也可以随时解雇。

这种纯粹的雇佣关系,在庄园经济中是很少见的。庄园里的劳动者,无论是奴婢还是依附民,都被牢牢绑在土地上和人身关系上,没有自由流动的可能。但酒保是城市里的自由劳动者,他们的出现和存在,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不同于庄园经济的社会结构正在形成。

酒肆里的顾客,除了前面说的各色人等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值得注意——游侠。汉代的游侠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他们不事生产,游走在城市和乡野之间,靠武力、义气和人际关系生存。酒肆是游侠们最常出没的地方。在这里,他们结交同道,打探消息,接受请托,策划行动。酒是他们社交的润滑剂,也是他们建立声望的媒介。

一个出手大方、经常在酒肆里请客的游侠,很快就能在圈子里积累起名声和追随者。《史记·游侠列传》里写过一个叫剧孟的游侠,说他“好饮博”,就是喜欢喝酒赌博。剧孟的母亲去世时,远近赶来送葬的车骑多达千乘。司马迁感叹说,剧孟不过是个平民百姓,却能拥有如此巨大的号召力,可见他的为人必有过人之处。

这种号召力是怎么建立起来的?酒肆是一个重要的场所。在酒肆的杯盏交错之间,剧孟们完成了人际网络的编织和声望资本的积累。

官府对游侠的态度是警惕的。在官府看来,游侠是法外之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帝国秩序的挑战。而酒肆作为游侠聚集的场所,自然也就进入了官府的监控视野。但监控归监控,官府很难真正控制酒肆里发生的事情。酒肆太分散了,数量太多了,交易太频繁了。一个长安城里有多少间酒肆?没有人统计过确切的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分布在各个里坊和市肆中的酒肆,加起来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目。官府不可能在每一间酒肆里都安插眼线。

这种监控的困难,使得酒肆在客观上成为帝国控制网络中的一个缝隙。在这里,人们可以谈论一些在别处不方便谈论的话题,可以传递一些在官方渠道里无法传递的消息,可以建立一些不被官府认可的人际关系。酒肆不是反叛的策源地——大多数时候它只是人们喝酒聊天的地方——但它确实提供了一个帝国权力难以完全渗透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一种不同于官方秩序的社会活力正在悄然生长。

这种活力,在汉代的乐府诗里留下了印记。有一首《陇西行》,写的是一位主妇在家中招待客人的场景,其中提到“酌酒持与客,客言主人持”。这是私人宅邸中的饮酒,还带着礼尚往来的客气。

但另一首《羽林郎》就完全不同了。这首诗写的是一个在酒肆里当垆的胡姬,遇到一个羽林军军官的调戏。诗里写胡姬“年方十五余”,穿着“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戴着“蓝田玉”,耳后垂着“大秦珠”。这些打扮说明她不是普通的酒家女——或者说,这是诗人对她的一种想象性装扮。军官借着酒意上前搭讪,要送她一面铜镜,被她婉言谢绝了。

“酒家胡”这个意象,在汉代的乐府诗中反复出现。胡姬当垆,成为当时酒肆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些胡姬是从西域来到中原的,她们的相貌、装束、语言都与汉人不同,在酒肆中格外引人注目。她们的存在,说明汉代的酒肆已经是一个相当国际化的空间。丝绸之路带来的不仅是货物,还有人。长安城里的胡商、胡伎、胡姬,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外来人群落。酒肆是这些外来者最容易进入的谋生领域——门槛低,不需要太多的技能,只需要站在垆后卖酒、陪客人说说话。

“陪客人说说话”这个功能,在酒肆的社交生态中相当重要。一个人来酒肆喝酒,有时候并不只是为了喝酒。他可能是一个人无聊,想找个地方坐坐,听听市井的喧闹,看看街上的行人。他也可能是心里有事,想找个人说说话。酒肆的主人或者当垆的胡姬,就充当了这种倾诉对象的角色。他们与顾客之间没有宗族邻里之间的利害关系,反而更容易让人敞开心扉。这种交谈是临时的、一次性的、不负责任的——酒喝完了,话也就散在风里了。

但这种临时的亲密感,恰恰是城市生活中最稀缺的东西。庄园里的饮酒是熟人的饮酒。参加宴饮的人彼此认识,或者至少属于同一个阶层、同一个圈子。饮酒的礼仪、座次、敬酒的次序,都在反复确认和强化着这种熟人关系。

但城市是陌生人的社会。一个人走进酒肆,左右邻座很可能都是素不相识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酒就成了一种媒介,一种可以在陌生人之间建立短暂联系的桥梁。两个人素昧平生,但坐到同一张酒案旁边,几杯酒下肚,话匣子就打开了。这种社交模式,在乡村和庄园里是很少见的。

市井酒肆里的酒器,也和庄园宴饮中的酒器有所不同。庄园宴饮讲究器物的材质和形制,漆耳杯、铜酒樽、玉酒卮,各有各的等级归属。但在市井酒肆里,酒器以陶器为主,粗糙、便宜、不怕磕碰。一个陶碗摔碎了,扔掉再换一个就是了。这种实用主义的器物选择,本身就是市井生活逻辑的体现——不讲排场,只讲实用;不追求器物的传世价值,只追求当下的使用效率。但这并不意味着市井酒肆里没有讲究。温酒就是一个讲究。

汉人喜欢喝温酒,酒垆里专门设有温酒的炉灶,酒瓮放在炉灶上,保持着适宜的温度。冬天里走进一间酒肆,热气扑面,酒香四溢,这种感官体验本身就是一种召唤。四川出土的画像砖上,温酒的炉灶是画面的中心,灶膛里的火光映着酒瓮,卖酒的人手持酒勺,正在从瓮中舀酒。这幅画面传递出来的,是一种温暖、丰足、安逸的生活气息。

这种气息,与庄园酒窖里那种阴凉、幽暗、肃穆的气氛截然不同。庄园的酒窖是一个贮藏的空间,酒在那里沉睡,等待着被启封、被分配的时刻。市井的酒肆是一个消费的空间,酒在这里是流动的,从酒瓮流到酒碗,从酒碗流到口中,一刻不停。这种流动的速度,就是城市生活的节奏。

随着酒肆的繁荣,一种新的饮酒时间也出现了——夜饮。汉代的市肆有严格的营业时间,市门日落关闭,市内的交易必须停止。但酒肆的营业似乎并不完全受这个限制。有些酒肆开在里坊之中,不在市墙之内,就不受市门启闭的约束。还有些酒肆虽然开在市内,但打烊之后仍然有人在里面喝酒。

《史记》里写陈遵“饮酒醉,夜半乃归”,说明夜饮在汉代的城市中已经是常见的现象。夜饮的出现,改变了饮酒的社会功能。白天的饮酒,往往是劳作间隙的休息,或者是办事途中的顺便。但夜间的饮酒,是一种专门的、有意识的消闲活动。一个人忙完了一天的事情,专程去酒肆里坐一坐,喝几碗酒,和熟人聊聊天,或者独自发呆。这种消闲方式,在后世的城市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它的源头,就在汉代的市井酒肆之中。

酒肆的繁荣,最终引起了官府的注意。前面说过,汉武帝天汉三年开始实行酒类专卖——“榷酒酤”。这意味着国家把酒的生产和销售全部收归官营,民间不得私自酿酒卖酒。官府在各地设置“酒榷官”,负责酒的酿造、运输和销售,所得利润全部上缴国库。这项政策的直接动因,是汉武帝连年用兵,国库空虚,急需开辟新的财源。而酒肆的繁荣和酒类消费的巨大规模,让官府看到了一个现成的税基。酒类专卖实施之后,市井酒肆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官营的酒肆取代了私营的酒舍,酒的价格由官府统一制定,酒的利润不再流入酒肆主人的口袋,而是汇入帝国的财政系统。那些曾经在酒垆后面当垆卖酒的胡姬和酒家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官府的雇员。酒肆里的气氛也变了——它不再是一个自由散漫的社交空间,而是一个被纳入帝国管理体系的经济单元。

但民间私酿并没有因为专卖而绝迹。禁令越严,私酿的利润就越高,铤而走险的人就越多。官府和民间之间,围绕酒的生产和销售展开了一场漫长的拉锯战。这场拉锯战在此后的两千年里反复上演,每一次王朝更替、每一次财政危机,都会把酒的专卖问题重新推到前台。而这一切的起点,就是汉代市井酒肆里那方土垒的酒垆,和那碗用几文钱就能买到的温酒。

酒肆作为一个空间,在汉代的都市中完成了它最初的形态塑造。它向街市敞开,向陌生人敞开,向金钱敞开。它把酒从宗族的宴席上、从庄园的窖藏中、从祭祀的礼器里解放出来,变成了一种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商品。这个转变看似平常,但它所撬动的社会意义是深远的。

它意味着酒的定义权不再仅仅掌握在礼制的制定者和庄园的掌控者手中,市场也开始参与对酒的定义——酒是什么?酒是可以买卖的东西,是值多少钱的东西,是喝了之后能让人放松、让人交谈、让人暂时忘记身份的东西。

这种定义,与周礼的“节饮”、庄园的“赐饮”都不同。它不是自上而下的规定,而是从无数个体的日常选择中生长出来的共识。一个人走进酒肆,掏出钱来买一碗酒,这个动作重复了千百万次之后,就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事实。这个事实一旦形成,就再也无法被抹去。即使官府后来把酒的生产收归官营,也无法改变酒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了用钱来换酒,习惯了在酒肆里和陌生人共饮,习惯了那种短暂的、付费的、不附带人身义务的饮酒关系。

这就是市井的力量。它不像庄园那样有高墙深院、有曲室地窖、有成体系的权力网络,但它有数量,有流动性,有日复一日累积起来的消费惯习。这些看似琐碎的、不起眼的日常行为,汇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股足以改变文化走向的力量。

当临邛城里的卓文君站到土垆后面的那一刻,她或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参与一个更大的历史进程——一个关于酒如何从礼器变成商品、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庙堂流入市井的进程。这个进程一旦启动,就不会停下来。市井酒肆的逻辑——商业化、世俗化、开放化——在随后的历史中不断扩展和深化,催生了越来越复杂的城市酒文化形态。

但这种逻辑也埋下了一个内在的张力:当酒彻底变成商品之后,它的精神性何在?当饮酒变成一种可以用金钱购买的即时消费之后,它还能承载那些超越性的意义吗?这个问题,在汉代的市井酒肆里还没有被明确提出。那时候的人们,正沉浸在一种新的饮酒自由之中,还来不及思考自由背后的代价。

但这个问题已经潜伏在酒垆的土台下面,潜伏在每一碗用铜钱换来的温酒里,等待着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被一群在兰亭曲水边流觞赋诗的人重新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