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汉墓里的微醺

墓室里很静,静得连空气都像是凝成了琥珀。洛阳烧沟的一处汉墓被打开时,封存了两千年的陶瓮整齐地排在耳室一角,有些已经破碎,有些还保持着入土时的圆鼓。其中一只陶瓮的腹壁内侧,留着一条深色的渍痕,从瓮颈蜿蜒而下,早已干透,却仍能让人辨认出那曾经是液体的高度。陶瓮旁边是成组的漆耳杯,薄薄的胎骨压着泥土,有些耳部还泛着暗红色的漆光。另一侧,一件小小的温酒炉翻倒在土里,炉膛里的灰烬被地下水洇成了黑泥。这是死者的世界,但摆出来的却全都是生者的物。

如果说前几章关心的是帝国如何在账册上计量酒,如何把酒瓮、酒垆和酒肆纳入财政与法律的细账,那么现在,目光该转向地下了。那些帝国计吏看不见、管不着、也无法登录的陶瓮与耳杯,正以一种沉默的方式,讲述着酒在汉人生活中的另一层意义。汉代是中国历史上厚葬之风最盛的时期之一。活着的人愿意把最好的一切带入地底,不只是金银珠玉,不只是车马奴婢,还有竹笥里保存的食品、陶器里封存的粮食,以及那些与饮酒有关的器皿。

墓室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地面上日常生活的纷繁轮廓。酒与酒器,在这面镜子里占了极其醒目的位置。这不是偶然的。当一个汉人走进墓室,他要把什么东西放在死去亲人手边?粮食、肉食、衣物、钱币,还有酒。酒的位置,往往离墓主人的身体不远,就在椁室边厢,在头厢或足厢,在伸手可以触及之处。

厚葬的风气,在汉代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战国以来,随着旧有宗法结构的松动,贵族之外的人群开始获得积累财富、表达身份的机会。到了汉代,尤其是文景以后,社会渐趋安定,地方上的中小地主、商人、基层官吏形成了一个日渐壮大的阶层。他们生前经营田产、参与贸易、纳粟拜爵,积累了可观的财富;面对死亡,他们也要把这些财富尽可能地带入地下。这种做法固然有炫耀身份的成分,但更深处,是一种对死后生活的认真安排。墓室被营造得像一所宅院,有前后室,有耳室,有壁龛,有象征性的门窗。活着的人住的屋子,死了的人也要继续住。正是在这所“地下宅院”里,酒与酒器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漆耳杯,数量不少,成组摆放。它们不是商周青铜礼器。青铜爵、斝、觚、觯皆沉重,三足壁立,曾经被高高举向祖先和神灵,通体散发着一种令人生畏的威严。

漆耳杯却轻捷得多。椭圆浅腹,平底,两侧各有一片半月形的耳,像鸟展开的双翼,因此战国时人叫它“羽觞”。汉代人渐渐改口称耳杯。杯的内壁髹红漆,外壁髹黑漆,耳部常绘云气纹。那云气并不复杂,几笔弯曲的朱红或赭色线条,在黑色的胎地上舒卷,好像随时要飘起来。这样的杯子,一个人用指头捏住两耳,可以稳稳托起。它的轻,决定了它适合在人群之间传递。张衡在《西京赋》里写“促中堂之狭坐,羽觞行而无算”,说的正是这种小杯在宴席上川流不息的样子。

与重器相比,羽觞不要求人正襟肃立,不要求按照严格的爵位等级依次举献。它可以在座位之间随手递出,可以频频斟满,可以无算,可以醉。马王堆一号墓里的耳杯,正是为这样的场合准备的。数量之多,足以让一个贵族在死后仍能摆开一场热热闹闹的酒席。

耳杯不是单个下葬,而是成组、成套。杯、盘、案、勺、壶,彼此配合,构成了死后宴饮的完整器具。这已经不是礼仪的重演了。周代乡饮酒礼上,杯子有严格的顺序,有献、酢、酬的仪节,有司正监酒,有乐工奏乐,每一巡酒的进退都暗含着身份的差异和德行的自察。墓室的耳杯,却不再属于那样的仪式空间。它属于私人,属于日常,属于一个人希望在死后仍能重复的那种生活。

这一对比,触及了汉代酒文化中一个深层的转向。周代的酒,被周公重新编码之后,首先是政治和伦理的媒介。饮酒的意义不在于酒本身,而在于饮酒过程中反复确认的上下之序、亲疏之别。秦代的酒,被纳入国家管理的轨道,成为财政和治安的变量。汉代的酒却开始从这些公共框架中逸出,越来越多地进入私人生活的内部。它不是不要礼,也不是不要法,而是在礼与法之外,开辟了一块属于日常享受和私人情感的空间。墓葬中的酒器,正是这块空间最直观的遗存。

它们被带入地下,不是出于国家的规定,也不是出于礼制的强制,而是出于亲属对死者的体贴,出于一个人对来世的期许。这种体贴和期许,正是帝国计量定义权无法穷尽的部分。在汉墓里,与耳杯一同出现的,常有温酒炉。炉体一般不大,上可以承耳杯,下可以燃炭。火很小,炭在炉膛里慢慢燃,杯中的酒保持着恰到好处的温度。洛阳烧沟汉墓中就发现过这样的组合。

炉身略带锈色,出土时有的仍与耳杯叠压在一起,应当是下葬时按照生前的使用方法陈放的。温酒炉的存在,透露出一个细节:酒不止要存在,还要以合适的温度被饮用;饮酒不只是入口的动作,也是一整套需要操持、需要物件、需要留心的身体过程。那点从炉中升起的微热,使得这杯酒不再仅仅是粮食发酵的产物,而成了一种需要等待、需要照拂的享受。这个细节值得一再审视。温酒炉的出现,把饮酒从“喝下去”的瞬间拉长为一个过程:先有炭火,再置耳杯,杯中的酒逐渐变暖,酒气慢慢散出来,人才伸手去端。这个过程并不繁复,却已足够区分出两种饮酒态度。

一种是尽力而饮,求其醉;一种是温而不沸,求其味。汉代的这种饮酒方式,显然更接近后者。它不排斥醉,但更看重饮的过程本身。温酒炉在墓中的存在,说明这种讲究并不只是文辞上的修辞,而是落到了日常器用、落到了饮食起居的实处。

考古报道通常谨慎,只说液体残留,因为两千年的地下埋藏已经让成分变得复杂,谁也不能轻率地说那就是酒。可是,这样的液体痕迹反复出现在陶瓮、陶壶中,与耳杯、酒器相邻而葬,已足以说明汉人的做法:他们真的把酒装了进墓。他们不满足于放一套空的酒器作为象征,而是要把实实在在的那壶酒放在死者身边。这个足够克制又足够明确的动作,比任何文本都更能揭示一种观念:死者需要酒,死者能够享用酒。或者说,活着的人不能接受一个没有酒的死后世界。

这里面其实包含着一种相当朴素的情感。中国人对死亡的想象,很少出现纯粹的虚无。死后的世界或许幽暗,或许遥远,但它仍然有物,有人,有日子要过。汉代人尤其如此。

他们相信的并不是灵魂彻底脱离肉体、飞升到某个不可知的境界,而是死者在黄泉之下仍保持着与人世相似的生活方式。睡在棺中,仍需要地下有室;住在室内,仍需要仓中有粮。粮有尽时,于是还要有田;衣有敝时,于是还要有布帛。酒也一样,可以喝尽,所以要有一坛放在近旁。这坛酒不是单纯的饮料,它是整套来世生活的一部分,是“家中有余”这一观念的具体化。

西汉人相信,死后的日子不是彻底寂灭,而是另一种延续的生活。地下也有屋宇、有车马、有粮仓,有需要处理的人情往还。墓室被布置成一个可供永居的宅第:前堂后寝,左右耳室,有的还开凿出灶台、水井、厕所的象征。随葬的粮食禽畜,是为了让死者不饥;随葬的衣物钱币,是为了让死者不乏。那么酒呢?酒是用来待客、会友、御寒、娱情。一个人在地上离不开酒,到了地下,自然也不能少了这一味。它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

洛阳烧沟汉墓群,是这种观念最朴素也最广泛的记录。那里的墓主,多不是王侯将相,而是汉代的小地主、低级官吏、富裕的平民。

他们的墓室并不宏大,随葬品也说不上豪奢,但陶瓮、陶壶、耳杯仍是常见的组合。有些墓里,陶器中还放着鸡骨、猪骨,粮食的痕迹零零落落地铺在底部。酒器的存在并没有特别的彰显,好像它本来就属于一个家应该有的东西。一样日常到近乎不起眼,却又缺少不得的物件。

也正是在这些中下层墓葬里,酒与器物的配套摆法呈现出一种自觉的秩序。耳杯应该放在食案旁边,温酒炉应该靠近盛酒器,陶瓮则整齐地排在耳室的墙根。没有人知道汉人在入殓时是否举行过某种仪式,但器物的位置暗示着,他们在布置墓地时,心里有一套对死后生活的想象。这些器物不是随便抛入的,它们按照日常宴饮的习惯,一件件被放在应该放的地方。也就是说,在最后关头,一个汉代家庭操心的并非仅仅是礼法如何规定,而是死去的家人将来怎样生活得更舒服。

这里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差异。洛阳烧沟的墓主,大多生活在帝国基层。他们未必读过多少诗书,未必熟悉《仪礼》中那些繁复的饮酒规范。

他们知道酒,主要是通过自己家里的瓮,通过市集上的垆,通过节庆和婚丧的宴席。他们随葬酒器的时候,依据的不是礼经,而是生活的记忆:酒瓮靠在墙边,耳杯搁在桌旁,温酒炉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这种记忆是私人性的,是每个家庭各自积累起来的。它们构成了墓葬中一种“不整齐的秩序”——每个墓中的酒器位置大体相似,但细部又不尽相同。正是这种私人的、身体的、日用性的秩序,透露出酒在汉代普通人生活中的真实分量。

这样的用心,在画像石上更热闹地绽放出来。汉墓的画像石,是黑白石头上的长卷。石匠以錾子和凿,在青石灰石上剔出人物、房屋、树木和器物的轮廓。线条粗犷而有力,有时略显笨拙,却有一种毫不掩饰的热烈。洛阳、南阳、陕北、山东,各地的汉画像石墓里,宴饮场面反复出现。厅堂上,墓主人端坐于中央,冠服端整,面前摆着案,案上杯盘罗列。庖厨在堂下忙碌,有人切肉,有人舂米,有人从井里汲水,有人把烤好的肉串举着送上去。堂侧的席上,宾客们或跪或坐,有人伸手接杯,有人仰头欲饮。

舞者在鼓乐声中甩动长袖,俳优挤眉弄眼,投壶与六博各有各的专注。酒在这些画面里,贯穿始终。它不是孤立地出现,而是嵌在每一次举杯、每一次传递、每一次劝饮的动作里。那些漆耳杯与画像石中的杯子形态极为相似:椭圆杯身,左右撇出的双耳,被一只手轻巧地捏着。石匠不必写酒字,也不必刻出酒液,只要有杯子在席间流动,人人都能读出那是在饮酒。汉代的宴饮图久看不厌,正因为其中的饮酒不是威仪性的,而是属于人群的、热闹的、带着体温的社交行为。它不像周代礼仪中那样被赋予政治的森严,也不像秦法控制下的行为那样被纳入国家治安的考虑。它只是生活。

画像石上的宴饮,有两点尤其值得注意。其一是它的重复性。同一个宴饮主题,在相距遥远的墓葬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从洛阳到南阳,从山东到陕北,石匠们都在刻画相似的场景:主人居上,宾客分坐,杯盘罗列,庖厨忙碌。这种重复并不是艺术上的贫乏,恰恰相反,它说明宴饮在汉人的集体想象中占据着极为突出的位置。

人们把宴饮带进墓室,不是要记录某一次具体的宴会,而是要保证死后仍能拥有这种宴会的可能性。一幅宴饮图,其实就是一场永续宴席的许诺。

其二是画像石上的宴饮与随葬器物之间的对应。墓室的边厢里摆着耳杯、食案和温酒炉,墓室的墙壁上刻着举杯、传递和劝饮的场面。实物与图像互为注解。实物是死者在黑暗中伸手可以摸到的器具,图像则把这些器具放回它们原应存在的热闹环境。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关于死亡的反面:死亡不是终结,而是一场宴会的延长。酒在这种图景中的作用,恰如它在生者宴会中的作用一样,是使陌生人变成熟人、使沉默变成交谈、使聚坐变成宴席的那个媒介。

酒宴进入墓室,并不意味着汉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悲伤。恰好相反,正因为悲伤浓烈,他们才要用如此具体的方式来安顿死者。他们要替死者安排好的,不是来世的权势,而是来世的日常。一碗饭、一壶酒、一套杯盏,这些细微之物,最能用来表达活人对死者的牵挂。一个人在地上最喜欢什么,他就把什么带去地下。

汉人喜欢饮宴,于是墓中到处都是饮宴。这是一种最深切的文化惯性:在不得不面对死亡的时候,人们反而更坚定地重复生时的快乐。这种快乐并不崇高,甚至有些琐碎。它没有周礼那样的庄严,没有楚辞那样的梦幻,也没有秦律那样的酷烈。它只是汉代普通人对生活的一点期待:有酒,有肉,有友,有闲暇。人们愿意把这样的期待带入黄土,是因为他们相信,这样的生活值得在死后继续。这一层相信,使酒在汉代彻底完成了从公共仪式向私人生活的渗透。它不再只是祭祀时的灵媒,不再只是礼制中的道具,也不再只是法律条文里的货物。它成了个人日常生活里少不得的一味。

辛延年的乐府诗《羽林郎》,写的是京都市井中一处酒肆。霍家奴冯子都仗着权势,想调笑卖酒的胡姬。胡姬十五岁,独自当垆。诗里说:“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男子走过去,要那清酒。装清酒的是玉壶,壶上系着丝绳。胡姬从垆边提壶,酒从壶口倾入耳杯,杯中晃着清亮的光。这便是汉代酒宴与酒肆的日常一景。

酒在这里已经不是祭祀的灵媒,也不是贵族礼席上的节饮之物。它是市井男女都可以买、可以求、可以交换的东西。用丝绳提玉壶,说的正是那种放松而讲究的生活审美。它足以装点一个人的欲望,也足以让那欲望在他人面前显形。辛延年的诗句其实只写了片刻,但那个片刻里藏着整座汉代市井的气息:酒垆、清酒、耳杯、女子、权势、调笑、拒绝。

酒作为一种社交媒介的地位,正在这些市井场景中日益加深。朋友之间可以以酒相邀,男女之间可以以酒相挑,主宾之间可以以酒相敬。酒既在婚丧嫁娶中占据位置,也在平日闲处、相逢偶遇时充当情感流动的载体。它使一个汉代人的日常关系,变得可以喝出来、可以尝出来、可以醉出来。

诗中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略:胡姬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当垆,在汉代并不罕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里,文君也曾在临邛当垆。那些酒垆,是汉代市井生活中极为常见的设施。垆是土垒的台子,上面放着酒瓮,卖酒的人站在垆后,打酒、收钱、与人谈笑。

它比酒肆的门脸更简单,却也比任何一种店铺都更直接地把酒推到了日常交换的中央。一个人不必走进深宅大院,不必参与乡饮酒礼,只需走到垆前,交上几枚铜钱,就能提回一壶酒。酒就这样在垆边完成了它最日常的流动。

但汉墓里的酒,又不止是这些人间景况的复制。它有更深一层的作用——“事死如事生”。汉人普遍认为,死者在地下所过的生活,应与在世时大致相同。生者如何起居饮食,死者也应如何起居饮食。于是,墓室里出现了厨房、厕所、仓廪的写照,随葬了鸡鸣犬吠的陶畜,安排了伎乐百戏的俑人。这些不是死者的幻想,而是活人替死者铺陈的期许。

酒在其中扮演着特殊角色。它既是食物,也是仪式物;既能入口,也能入灵。每逢岁时祭日,后人要到墓前祭拜,酒食是祭品中最常见的一项。酒浇在坟前,或者倾洒于地,用以“歆”祖先之灵。墓里贮存的那坛酒,也可看作是对这一反复发生的祭祀的预先准备。

“事死如事生”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它在汉代人的行为里有着极其具体的表现。

墓室的形制仿照生前的房屋,随葬的器物模仿生前的用具,祭祀的供品也沿用生前的饮食。一个家庭怎样安排先人的墓地,便透露出他们怎样理解先人与自己的关系。为先人置酒一瓮,其意义并不只是一次性的慰藉,而是要在漫长的岁月里,让先人在另一个世界仍有可饮之物。

生者有时节到墓前祭扫,倒酒于地,那酒便与墓中预存的酒形成了某种呼应:地上浇下去的酒,地下储存着的酒,共同维系着家族血脉与祖先之间的那条看不见的通道。从这个角度看,汉墓中的酒器不只是生活用品,它们是连接阴阳的器具。耳杯可以饮,可以奠;陶瓮可以储,可以祭。它们被带进墓室,正是为了保障死者与生者之间那条看不见的通道仍有酒香流动。

一杯酒,浇下去,渗入泥土,人们相信祖先能“饮”到。这种观念,使酒在汉代人的生命礼仪中获得了极稳固的位置。婚丧嫁娶、四时祭祀、新谷登场、远行归来,处处可以见酒。它已经浸入了中国人从诞生到死亡、从私室到墓穴的每一个环节。

如果把这些散落在墓室、画像石和乐府诗中的线索拼合起来,一个更完整的画面就会浮现出来。汉代的酒,不再是庙堂上包裹在仪式外衣中的神秘液体,也不再只是律令条文中需要课税的对象。它进入日常生活的方式是具体的、多样的:在清晨的市集中,在午后的酒垆旁,在节日的宴席上,在新婚的交杯时,在祭祀的香案边,在安葬的墓室中。它无处不在,却又不像礼器和法条那样引人注目。它成了一种底色,一种生活的陪衬,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润滑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酒才算真正完成了它在中国文化中的扎根。

这一变化与汉代社会的整体结构密切相关。汉代虽然继承了秦的郡县制,但帝国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并没有后世那样细密。尤其是在广大的乡村和中小城镇,民间社会的自主性仍然很强。地方豪强、宗族组织和乡里网络在相当程度上取代了国家的直接管理。这些组织正是饮酒活动的主要空间。乡里间春社秋祭,宗族中婚丧嫁娶,朋友间往来酬酢,都需要酒来维持温度。礼仪简化了,法纪松弛了,日常生活中的酒却更加丰沛。

它不再属于特定的阶层或场合,而是普通人也可以享用的世俗之物。墓葬中大量的陶瓮和耳杯,正是这种平民化趋势的明证。

同时也应当看到,汉代厚葬中的饮酒场景并非完全没有社会的分层。马王堆的漆耳杯与洛阳烧沟的陶耳杯,材质和工巧不可同日而语;画像石上的高堂大宴,与中小墓里几件朴素的酒器也相去甚远。但无论贫富,酒器都被放进了墓室。这个共同点,比差异更值得重视。它意味着酒已经进入了汉人最基本的生活预期。一个人可以没有车马,可以没有奴婢,可以没有丝绸,但最好能有一壶酒,几只杯。这种预期深深地改变了墓室的陈列,也深深地改变了中国文化的底色。

而这一章走到这里,应当看得很清楚:帝国可以把酒税编入财政的齿轮,可以丈量酒垆的尺寸,可以规定什么日子不得聚饮,却无法丈量一个人希望在地下继续拥有多少杯酒。帝制的权力能管到市面上的酒价,却管不着墓室的边厢里,一只漆耳杯应当向哪里摆放。厚葬所映照的日常酒生活,正处在帝制视野之外。

那是一条私人生活的河流,宽、慢,带着粮食发酵的微香,在生与死之间缓缓流淌。帝国的计量定义权,在它的岸边止步。

这并不是说汉代的民间饮酒完全与帝国无关。帝国的酒政仍然会影响市面上的酒价、酒垆的经营、私酿的风险。但酒在墓葬中的存在,却提醒人们,在帝国账册看不见的地方,还有一种更持久、更日常的逻辑在运行。一个家庭为死者准备一坛酒,不是出于纳税的义务,也不是出于礼法的约束,而是出于一种私人的、情感的、近乎本能的愿望。这个愿望扎根在生死的缝隙里,构成了酒文化最顽固也最柔软的部分。

汉墓里的微醺,不喧哗。它只是在一个个静默的墓室里,以器物的方式留存下来:一只耳杯的耳上云气,一具温酒炉里的冷灰,一只陶瓮内壁的深色渍痕。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汉代人对于死后理想生活的想象。这个想象并不崇高,也不宏大。它更像是一种对世俗幸福的忠诚:有饭吃,有衣穿,有朋来,有酒饮。在死亡面前,汉人把最不愿放弃的那部分生活带进了黄土。

这一层想象,后来被石匠镌刻在墓室石壁上,又被一代代人在画像石中反复描绘。酒从祭祀的重器,变成礼法的尺度,再变成帝国的税收,最终在汉墓里,变成了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的微小的来世。这个转变,正是酒在中国文化中的扎根过程。它不再需要神灵的批准,不再只是礼制的符号,也不再单纯是国家眼中的财政数字。它成了人的一部分。

当地上的帝国继续计算着每一瓮酒该收多少税的时候,地下的墓室已经铺开了一场没有尽头的私宴。石案上耳杯静列,陶瓮中液体早已归于尘土,温酒炉下最后一星炭火也熄了两千年。但那个希望,仍清清楚楚地摆在那里:在死亡之后,还应该有一杯温过的酒,在伸手可及的地方,等人再去端起来。这就是汉人留下的最后答案。酒已经进入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图景,它不再只是庙堂上的祭品、律令里的货物,而是每个普通人关于好日子的念想。这个念想被带进黄土,被刻上石头,被留在一个个幽暗而安静的墓室之中。千载之下,瓮已无声,杯已无酒,可那点关于微醺的愿望,仍旧在泥土深处,暖着一片寂寞的黑暗。

这些散落在墓室里的器物,与画像石上那些高度程式化的宴饮场面,构成了同一个世界的两面:一面是私人情感中对好日子的具体念想,另一面则是即将在石头上凝固为理想秩序的社交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