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药价单上的两难

有一种消费,你不能说“我再考虑考虑”。你可以推迟买房,可以暂缓换车,可以把孩子的补习班从三个减到两个。但你不能对一个正在扩散的肿瘤说,等我攒够了钱再来治。医疗支出的残酷性就在这里——它不给任何人犹豫的时间。

2018年夏天,一部叫《我不是药神》的电影让几千万中国人坐在电影院里,看着一个卖印度仿制药的人被警察追着跑。银幕上的故事是别人的,但银幕下每个人心里算的账是自己的:如果是我,吃得起吗?这个问题不是电影发明的。它一直蹲在每一张药价单的末尾,像一道用数字写成的判决。

2018年7月,电影上映的那个月,中国医保局刚刚挂牌两个月。这个新成立的机构手里攥着一项权力——代表全国参保人跟药企谈判。不是商量,是谈判。这两个字的差别很重要:商量是你“不”,谈判是你必须给出一个价格,然后对方说“行”或者“不行”。

2019年11月,一场谈判正在进行。地点在北京西城区的国家医保局会议室。谈判桌一侧坐的是医保方的代表,另一侧是某跨国药企的谈判团队。

桌上的药叫“达格列净”,一种治疗2型糖尿病的创新药。药企的第一次报价是一盒药的价格,折合下来每天的治疗费用大约是16元。医保方听完,没有立即还价。他们拿出了一组数据:中国目前有超过一亿的糖尿病患者,其中相当比例需要长期服用此类药物。如果按这个价格进入医保目录,基金承受的压力、患者自付的负担,都会卡在一个尴尬的位置。

谈判的核心算术其实很简单,简单到任何一个家庭都能理解。药企算的是研发成本、全球定价体系、股东回报。医保方算的是另一个东西:一个中国普通家庭一年能拿出多少钱来买药。这两个算式之间没有天然的交集,谈判就是逼着它们产生交集。

医保方的第一次还价是4.4元——直接把日均费用砍掉了超过七成。药企代表的表情我们看不到,谈判室的窗帘是拉上的。但根据后来公开的谈判记录,现场陷入了沉默。这种沉默不是僵局,是算术在暗中运转。

药企在重新计算中国市场的体量:一亿患者,哪怕每人每天只贡献4.4元,乘以365天,乘以准入后的市场份额,那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数字。医保方也在计算:4.4元,乘以一亿人,乘以365天,基金能不能扛住?最终,达格列净以全球最低价进入中国医保目录。日均治疗费用压到了4.36元。

这个价格是怎么来的?不是谁拍桌子拍出来的,是两套算术体系在谈判桌上碰撞之后找到的那个唯一的交叉点。药企让出了单品利润,换来了市场体量;医保方用市场体量作为筹码,换来了单品降价。这就是医保谈判的底层逻辑。

它不是行政命令压价,也不是市场自由定价,而是一种被精心设计的“以量换价”机制。这个机制承认一个基本事实:药价不能只由研发成本决定,也不能只由支付能力决定。它必须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可以运转的平衡点。

但平衡点找到了,问题就解决了吗?我们把镜头从谈判桌拉远,拉到一家省级肿瘤医院的药房窗口。2019年谈判结束后,一种叫“奥希替尼”的肺癌靶向药进入了医保目录。

谈判前,患者服用这种药一个月的费用大约是五万一千元。谈判后,月费用降到了一万五千三百元。降幅超过七成。这个数字被媒体广泛报道,作为医保谈判成效的有力证明。

一万五千三百元。现在把这个数字放进一个中国家庭的账本里。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四万两千三百五十九元。换算成月收入,大约是三千五百三十元。一个普通城镇居民,不吃不喝,全部收入拿来买奥希替尼,只够买不到四分之一的月剂量。如果是农村居民,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万六千零二十一元,月均一千三百三十五元,连十分之一都买不到。

当然,医保报销会承担一部分。按照当时大多数地区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目录内药品的报销比例大约是百分之七十。也就是说,一万五千三百元的月费用里,医保基金支付一万零七百一十元,患者自付四千五百九十元。

四千五百九十元。这个数字仍然高于一个城镇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全部收入。这才是药价单上真正的两难。谈判降价把五万一千元砍到了一万五千三百元,这是制度的胜利。

但当自付部分仍然高于月收入时,这个胜利对站在药房窗口的那个人意味着什么?他还是要做一个算术:这个月拿出四千五百九十元买药,房租怎么办,孩子的学费怎么办,吃饭怎么办。

更复杂的算术还在后面。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不是单一制度,而是分成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套体系。两者的筹资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同一种奥希替尼,同一个谈判价格,在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医保类型下,患者自付的金额可能相差数千元。

以中部某省2020年的政策为例。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奥希替尼,在谈判价基础上先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百分之七十,剩余部分如果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还可以再报销一部分。最终的自付比例大约在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之间,也就是每月自付三千元到三千八百元左右。但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更高、报销比例更低。最终的自付比例可能高达百分之四十到五十,也就是每月自付六千元到七千六百元。

同一个药,同一个价格,同一种病。但因为参保类型不同,自付金额差了一倍。这不是药的问题,也不是病的问题,是制度设计中的分层逻辑在发挥作用。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主要是城市就业人口,缴费基数高,基金池相对充裕。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包括了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人口,缴费水平低,基金池相对紧张。两者的待遇差异不是疏忽,而是筹资能力差异的直接映射。

这就回到了本书一直在追问的那个问题:当支付能力成为获取资源的接口时,制度能不能把这个接口和人的尊严解绑?医保谈判给出了一个部分的答案:能,但只能到一定程度。谈判降价抹掉了药价中的大部分溢价,让更多人可以跨过“吃得起”的门槛。但门槛跨过去之后,里面还有台阶。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台阶上,取决于他们参加的是哪种医保,生活在哪个省份,个人账户里还剩多少钱。

地区差异是另一道台阶。中国医保基金的管理是省级统筹的。这意味着每个省根据自己的基金收支状况,制定具体的报销政策。

同一种谈判药品,在不同省份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都可能不同。以东部沿海某省和西部某省对比,2020年奥希替尼在两地城乡居民医保中的实际报销比例差距可以达到十五个百分点以上。十五个百分点,放在一万五千三百元的月费用上,就是每月自付金额相差两千三百元。一年下来,差出两万七千六百元。这是当地一个农村家庭大半年的收入。

制度在努力。2018年医保局成立以来,谈判药品的降价幅度逐年加大,从2017年的平均降幅百分之四十四,到2018年的百分之五十六点七,再到2019年新增品种的平均降幅百分之六十点七。2020年,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百分之五十点六四。这些数字是真实的,每一轮谈判都有公开记录可查。

但同样真实的是,降价后的自付部分,对相当数量的中国家庭来说,仍然是一道难以跨越的算术题。我们得诚实地说出这道算术题的完整面貌。它不是“药价太高”四个字能概括的。

药价高的背后是研发成本——一种创新药从实验室到上市,平均耗时十年以上,投入超过十亿美元。这些成本必须通过定价收回,否则就没有人愿意研发新药。这不是药企的道德问题,是医药创新的基本经济逻辑。医保谈判不是否定这个逻辑,而是在这个逻辑和患者支付能力之间寻找一个可运转的交叉点。找到了,药企有利润,患者有药用,基金能持续。找不到,总有一方要退出。

2019年那场谈判中,有一个细节很少被报道。达格列净的谈判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中间药企代表两次走出会议室打电话。打给谁?应该是总部。因为中国市场的定价会影响全球定价体系,这不是中国区负责人能单独决定的。药企在权衡的不仅是中国的市场份额,还有这个价格被其他国家参照之后,全球营收会缩水多少。

医保方也在权衡:如果压价太狠,药企退出谈判,患者就失去了一种选择。这不是谁赢谁输的游戏,是双方都在计算对方能承受的底线。最终成交的那一刻,不是谁战胜了谁,而是两套算术找到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这个解不是完美的。

它仍然把一部分家庭挡在门外。但它是目前制度条件下能找到的最优解。

我们得把话说得更直接一些。医疗支出之所以是“支付即尊严”的最赤裸领域,是因为在这里,支付能力和生存概率之间有一条可以量化的连线。这不是比喻,是流行病学数据可以证明的事实。癌症患者的五年生存率,在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差异的来源不是基因,不是病情严重程度,而是发现时机和治疗连续性。低收入群体更可能在晚期才确诊,更可能因为费用问题中断治疗。这两个“更可能”背后,就是支付能力在分配生存机会。

教育消费还有“投资未来”的叙事可以缓冲。你花十四万七千元供孩子读十年书,这是为了他的前途。虽然这个叙事本身也需要被审视,但它至少给了支付行为一个意义框架。

医疗消费没有这个缓冲。你花四千五百九十元买一个月的奥希替尼,不是为了未来,是为了这个月能活下去。下个月还要再花。这个支付行为的意义不需要任何叙事来包装,它直接就是生存本身。这是消费主义叙事无法涵盖的刚性现实。正如一位患者家属在药房窗口的沉默所揭示的:当支付能力直接等同于生存资格时,任何关于消费选择的讨论都显得苍白无力。

消费主义告诉你的故事是:你买什么,你就是什么。你的消费选择定义你的品味、身份、生活方式。但站在药房窗口,这个故事失效了。你不是在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你是在购买继续生活下去的资格。这个资格不是由你的品味决定的,是由你账户里的余额决定的。

制度试图在这个残酷的算术中插入一个缓冲带。医保谈判的本质,就是用集体的支付能力替代个体的支付能力。十三亿人每人交一点钱,汇成一个巨大的基金池,然后用这个池子的体量去跟药企谈价格。这是把分散的个体支付能力聚合起来,形成一种结构性的议价力量。这个设计是精巧的,也是有效的。谈判降价实实在在降低了药价,让更多人能够跨过门槛。

但缓冲带的厚度是不均匀的。城镇职工踩在更厚的垫子上,城乡居民踩在更薄的垫子上。东部省份的垫子厚一些,西部省份的垫子薄一些。这不是谁故意制造的不公平,是筹资能力的客观差异在制度上的投射。城镇职工医保的基金来自单位和个人缴费,缴费基数跟工资挂钩。

城乡居民医保的基金来自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个人缴费标准全国统一,政府补贴标准各地不同。筹资端的差异,必然传导到待遇端。这就是制度设计面临的根本约束:它可以重新分配支付责任,但不能凭空创造支付能力。医保基金不是印钞机,它收进来多少钱,才能花出去多少钱。谈判降价让同样的钱买到了更多的药,但没有改变钱的总量。当基金总量有限时,提高某种药品的报销比例,意味着要降低其他药品或服务的报销比例。这不是技术问题,是分配问题。分配问题永远比技术问题更难解。

2020年,中国医保基金总收入约两万四千亿元,总支出约两万一千亿元。结余三千亿元。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大,但分摊到十四亿人头上,每人每年两千多元。而一种谈判后的抗癌药,一年的费用可能在十万到二十万之间。算术很清楚:如果所有人都需要这种药,基金是不够的。

制度必须做出选择:哪些药进目录,哪些不进;哪些人报销比例高,哪些人低。这些选择不是医学判断,是经济判断。

经济判断的背后,是关于“谁的命更值得救”的伦理问题。这个问题太尖锐了,尖锐到任何制度都不敢正面回答。所以制度用技术语言来包装它:药物经济学评价、成本效果分析、预算影响分析。这些工具把伦理问题翻译成了效率问题:同样的钱,花在哪种药上能救更多的人年。这是理性的,也是冷酷的。它承认了一个事实: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支付能力就是生存机会的分配器。医保制度可以把这个分配器从个人手里拿过来,放到集体手里,但不能让分配器消失。

这就是药价单上的两难。它不是药企和患者的对立,不是医保和药企的博弈,而是一个更深层的矛盾:医疗资源永远是稀缺的,但生命需求是无限的。支付能力是分配稀缺资源的机制,无论这个机制由个人承担还是由集体承担,它都在那里。医保谈判把它从个人口袋里移到了集体账户里,让门槛降低了一些,垫子加厚了一些。但它没有取消门槛本身。

回到那个站在药房窗口的人。他手里攥着一张处方,上面写着一个药名,药名后面跟着一个价格。

他的手机里存着医保卡的余额,心里算着一家老小这个月的开销。他可以问医生有没有更便宜的药,可以问医保能报销多少,可以问慈善援助项目还有没有名额。

但他不能问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为什么我能不能活下去,要取决于我付不付得起这笔钱?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至少目前没有。制度能做的是让越来越多的人付得起,而不是让这个问题本身消失。

2019年那场谈判结束之后,达格列净的日均费用从16元降到了4.36元。奥希替尼的月费用从五万一千元降到了一万五千三百元。2020年,又有119种药品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超过百分之五十。这些数字是真实的进展,是制度在努力把门槛一寸一寸降低的证据。

但数字的另一面也是真实的。一万五千三百元的百分之三十自付,是四千五百九十元。这个数字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自付比例可能更高,实际自付金额可能达到六千元以上。在西部某些省份,这个数字是一个农村家庭两个月的总收入。

这些家庭不是不努力,不是没有医保,他们只是站在了缓冲带最薄的那一段。奥希替尼的年治疗费用,谈判后大约是十八万元。自付百分之三十,是五万四千元。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万两千三百五十九元。一个城镇居民不吃不喝,全部收入拿来吃这一种药,还差一万两千多元。如果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万六千零二十一元,差距更大。这是算术,不是修辞。算术不会煽情,它只是安静地摆在那里,让每个人自己去算。

制度在继续加厚缓冲带。2021年,医保目录又纳入了更多药品,部分地区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也在调整,大病保险的封顶线在提高。这些改进是真实发生的,每一步都意味着有人从“吃不起”变成了“吃得起”。

但只要资源总量有限,门槛就不会消失,只会移动。它可能从药价本身移到自付比例上,从自付比例移到地区差异上,从地区差异移到病种覆盖上。门槛在移动,但它始终在那里。这不是悲观。这是把问题看清楚。只有看清楚了,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里走。

医保谈判证明了制度可以在支付和尊严之间建立缓冲带。它也证明了缓冲带的厚度取决于资源总量和分配规则。如果要让缓冲带更厚、更均匀,要么增加资源总量,要么改变分配规则。

这两条路都不容易,但它们是可以被讨论、被推动、被改进的。问题不是有没有答案,是我们敢不敢一直追问下去。药价单上的两难,最终是一道算术题。一边是研发成本、专利期限、全球定价体系、股东回报。另一边是月收入三千五百三十元、自付比例百分之三十、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待遇落差、东部和西部的基金差距。

这两组数字在谈判桌上碰撞,在药房窗口碰撞,在一个家庭的账本里碰撞。碰撞的结果不是谁赢谁输,是一个沉默的资格门槛。这个门槛用数字写成。2019年,奥希替尼谈判后月费用一万五千三百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自付约四千五百九十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自付约六千至七千六百元。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三千五百三十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一千三百三十五元。

不同省份之间,实际报销比例差距可达十五个百分点以上。年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城镇职工约五万四千元,城乡居民可能超过九万元。这些数字不需要解释。它们自己会说话。它们说的是同一件事:在这个领域,支付能力不是选择,是资格。制度在努力让更多人有这个资格,但资格的门槛仍然高于很多人的全部收入。这就是药价单上的两难。它不是善和恶的对立,是算术和生命的碰撞。碰撞还在继续,数字还在变动,站在药房窗口的人还在做那道永远做不完的算术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