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再融资杠杆的顺周期

北京市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柜里,一份编号2016-BJ-DS-04521的《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第九页,抵押率栏印着一个数字:70%。两页之后,提前还款条款用加粗字体写明:贷款发放后三十六个月内提前偿还的,按提前偿还金额的1%计收违约金,且每笔不低于五百元。第十四条第一款没有加粗: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应当配合,抵押物价值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由贷款人按内部标准判断。

合同签署于2016年11月。抵押房产位于东四环外,评估价三百八十万。按百分之七十抵押率,可贷二百六十六万。

借款人是一对三十岁出头的夫妇,丈夫做互联网产品经理,妻子在出版社做编辑。2013年以二百四十万买入、首付七十二万、贷款一百六十八万。

三年后房产涨到三百八十万,理财经理建议做一笔房抵贷,把纸面浮盈变成可支配现金流。他们照做了。先看这份合同如何把时间结构写进条款。抵押率不是固定值。

合同只写“不超过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七十”,可实际放款以银行内部审批为准。房价上行期,内部审批尺度放松,同一套房子能批更多。2016年签约时,银行对优质客户的上限是七成。到2017年,同一银行对核心区域商品住宅的优质客户已能批到八成。这套房在2017年12月同小区成交价最高到四百八十万,银行评估价受带动调到四百六十万。若按八成重新申请抵押贷款,可贷三百六十八万,比首次贷款高出一百零二万。

夫妇没有重新申请提款。这保护了他们,但保护的原因不是预见性,而是当时并不缺钱。如果他们需要资金,提款的通道是敞开的。

提前还款条款写得具体。三年内提前偿还,按提前偿还金额的1%收违约金。假设2020年6月房产评估价降到三百一十五万,贷款余额约二百三十万,原按揭余额约一百一十万,总负债三百四十万。若想卖房还清,提前还款违约金按剩余本金计算,约三万四千元。附加条件是若提前部分还款,违约金按当次还款金额计算。这不是可以忽略的摩擦成本。

它提高了家庭在房价下行期通过出售房产来削减债务的交易成本。更关键的是,这个条款把退出的代价写死了,但抵押物价值下跌的风险却由家庭承担了全部弹性。

评估权条款几乎没有约束。合同写贷款人“有权”重估,但未写明重估频率、触发条件、或“重大不利变化”的量化标准。实践中,上涨期银行很少主动重估——抵押率自动下降,风险敞口缩小。下跌期重估变得频繁。2020年第二季度,国内多家银行启动存量房抵贷批量重估。评估公司接到派单,上门拍照,提交报告,系统比对抵押率,超出限额自动生成追加担保通知。

一条通知发到夫妇手机上:抵押物价值已低于规定抵押率下限,三十日内追加担保或提前归还本金差额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从哪里来?丈夫刚经历公司第二轮裁员,妻子月薪从一万二千降到七千。现金与理财产品合计四十二万。从数字上看,还可以补上。

但问题不在这一次。合同赋予银行再次重估、再次追加担保的权利。如果房价继续下跌,会有第二次通知,第三次通知。

此时,家庭的现金流已被房贷月供、教育支出和日常消费锁定,新增现金来源枯竭。银行在每一次触发时都在收缩信贷,而家庭无法通过出售资产来恢复流动性——卖掉房子要付违约金,要还掉全部贷款,卖价却不足以覆盖负债。

这种机制的核心不是恶意,而是不对称。合同里贷款人有权单方面重估、定义“重大不利变化”、要求追加担保或提前清偿。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但要付违约金。有权拒绝追加担保,但贷款人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权出售抵押物,但所得先偿债,不足部分仍是个人债务。

权利在上涨期是隐藏的,在下行期被激活。上涨期家庭主动加杠杆,觉得在做“资产配置”。下行期银行启动收缩,家庭突然发现自己在“过度负债”。两段之间,隔着同一套条款,和一轮价格下跌。

贷款用途限制在合同里写得很硬: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股票、理财或其他投资,否则构成违约。但客户经理口头常有一句“资金用途您自己注意一下就行”。这句话不留在邮件里,不写进微信,只在面谈时说。

贷款发放后,资金通过多次转账、取现再存、第三方代付等方式绕开监控。一份合同因此具有双重身份:在审批与放款阶段,用途限制是松弛的;在违约与追偿阶段,用途限制可以成为银行宣告合同加速到期的理由。同一个条款,在上升期几乎不查,在下行期成为追债的抓手。风险由家庭承担,工具由银行保留。

再看具体数字的变化。2017年12月,银行对这套房做了一次例行评估,评估价四百六十万。若按七成抵押率,可贷三百二十二万,比2016年签约时的二百六十六万多出五十六万。换句话说,房价上涨的账面浮盈,在银行的授信系统里变成了新的信贷额度。家庭不提取这笔钱,额度就只是挂在纸上的数字。但银行知道这个数字存在,客户经理知道,推荐产品的算法知道。额度本身就是信号,驱动家庭继续承担更多债务。

2020年6月,第二次评估给出三百一十五万。总负债三百四十万,抵押率升至108%。仅仅三年半,同一套房子、同一家银行,评估价下跌十七个百分点,净资产从正四十四万变成负八万。

三倍杠杆下,房价跌17%,本金损失约51%。这个算术没有谁告诉过他们。这就是顺周期。它不抽象,写在抵押率里,写在提前还款违约金里,写在“重大不利变化由贷款人内部标准判断”这句话里。房价涨时,银行给更多额度;

房价跌时,银行缩存量贷款。借款人的现金流在涨时最好,在跌时最差。信贷供给与还款能力之间出现一个时间错配。这不是某个客户经理的失误,是信贷审批流程设计出来就有的节奏。

这套设计有一个隐含前提:房价单边上涨。银行风控模型用过去三年违约率和回收率来定价。过去三年是上涨周期,违约率低,回收率高,于是模型给出更高的抵押率。但违约率和回收率本身就是顺周期的。用上涨期数据定价上涨期贷款,等于用晴天概率给雨天保费。等到数据反转,模型自动收紧。

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的恶意参与。系统在做它被设计的事。信息差在这里获得具体形态。银行知道信贷政策何时收紧。评估公司知道评估模型何时调整。理财经理知道哪些产品能卖。家庭只知道他们被告诉的那部分。

三重角色各自提供局部信息,没有哪个角色负责把碎片拼成完整风险图景。银行没有义务讲杠杆数学,评估公司没有义务预测下跌,理财经理没有义务说明顺周期风险。职责边界法律上划分得很清楚。边界之间的空白地带,就是家庭做出决策时看不到的部分。等看到时,名字已经签下三年。

把视野从一份合同拉开到一座城市。以杭州市房抵贷市场的完整循环为例。2015年新增发放额低位起步,2016年跳升,2017年房价涨幅达到峰值时新增发放额达到阶段顶点。2018年房价横盘,新增发放额回落。2019年微跌,新增继续回落。2020年上半年跌幅扩大,新增发放额锐减,而存量贷款中触发追加担保的比例上升。

这组数字显示的是:信贷供给与房价涨幅同步,而不是与借款人还款能力同步。2017年经济增速高、居民收入增长快、就业活跃,银行放贷最多。2020年上半年增速转负、失业上升、收入下降,银行收缩信贷。最宽松的时候还款能力最强,最紧缩的时候还款能力最弱。

这个错配写在银行的年度计划里,也写在家庭的资产负债表上。要回应一种流行的解释:中产返贫是个人贪婪和财务素养不足的结果,制度只是中性框架,风险自担是市场应有之义。这套说法忽略了一个技术细节。中性的制度需要对称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房抵贷合同里,重估权、违约定义权、追加担保权都在贷款人手中,借款人的退出机制被违约金锁定。这样的权利义务结构,在数学上已经决定了损失分配的弹性由哪一方承担。家庭可以被批评为缺乏远见,但远见无法改变合同条款里的百分比。

2020年第三季度,某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内部报告显示,存量房抵贷中抵押物评估价较发放时下跌超过10%的贷款占比18%,触发追加担保的比例为4.2%,实际完成追加担保的比例只有1.1%。未完成追加担保的客户中,约三分之一进入逾期催收流程。这些数据后来被媒体获取并报道,引发了短暂的“断供潮”讨论。但讨论焦点很快转向宏观稳定,没有回到合同层面追问追加担保通知与逾期催收的法律基础和财务后果。

房抵贷的顺周期机制不是孤立现象。2015年之后的扩张,与同一时期P2P理财、消费贷、教培分期的扩张同步。许多家庭把房抵贷获取的资金投向了其他顺周期特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钱去了P2P,去付了预付学费,去支撑消费升级。房价下跌导致额度收缩时,这些去向同时出了问题。

这不是多个独立风险的巧合。这是同一个顺周期机制在不同资产类别中的共振。房价上涨,家庭资产负债表膨胀,消费和投资同步扩张。房价下跌,信贷收缩,资产缩水,消费和投资同步萎缩。家庭在上涨周期中用债务构建的一切,在下跌周期中被同一套债务清算。

这套循环的落点,最终落在现金流上。房抵贷把未来现金流折现为当期资源。家庭把房产的纸面浮盈变现,用来支付装修、教育、消费、甚至金融产品。

这在上升周期看起来是“盘活资产”。当房价横盘或回落,抵押品价值下滑,银行要求追加担保,家庭却无法通过出售资产来还原当初的现金流。卖不掉,或者卖掉不够。

这份合同里的违约金条款需要被拆开来读。1%是个小数字,写在纸上不刺眼。但它的计算基数是提前偿还的金额,不是剩余利息,不是未摊销费用,而是本金。假设一笔二百六十六万的贷款,三年内提前还清,违约金是二万六千六百元。如果家庭在房价下跌时试图卖房脱身,这笔钱要加到交易成本里,和中介费、契税、评估费一起,吃掉本就缩水的卖房所得。

更精确地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提前偿还金额×1%,且每笔不低于五百元。这意味着如果家庭想分次提前还款来降低负债,每次都要被抽走1%。还十万,扣一千;还五十万,扣五千。

银行用这个条款保护了自己的利息收入,却把家庭在财务危机时最需要的灵活性锁死了。家庭不能无成本地削减债务,而银行可以在抵押物价值下跌时单方面要求追加担保。双方调整资产负债表的自由度,在合同签署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对等。

再看评估价与可贷额度的两次具体数字。2017年12月,银行委托的评估公司上门。评估师拍了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的照片,记录了朝向、楼层、装修程度,在系统里调出同小区近三个月成交记录。四笔成交,最高单价五万二,最低四万八。评估报告给出的数字是四百六十万,比2016年签约时的三百八十万高出八十万。按当时银行对优质客户可批的八成抵押率计算,可贷额度为三百六十八万。减去尚未还清的原按揭余额约一百五十五万,这套房子能再融出的资金上限是二百一十三万。

这个数字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份寄给家庭的书面通知里。它存在于银行信贷审批系统的界面上,存在于客户经理的Excel表格里,存在于理财经理打电话前的准备材料里。家庭知道房价涨了,但不知道银行已经把涨幅换算成了他们的新负债能力。这个换算不是中性的信息传递,而是一个产品推荐引擎的燃料。

额度算出来,产品就跟着来——装修贷、大额消费贷、私募产品、海外保险。每一笔产品的佣金,都挂在这个额度数字上。

2020年6月,同一位评估师再次上门。同一套房子,同一个单元,同一扇窗户看出去的景色。这次同小区近三个月只成交了一笔,单价四万二。评估报告给出的数字是三百一十五万。抵押率上限已经被银行内控部门收紧到七成,可贷额度上限二百二十万。但此时家庭的总负债是三百四十万——房抵贷余额二百三十万,原按揭余额一百一十万。抵押率不是七成,是百分之一百零八。

银行系统自动标记这笔贷款为“超额抵押”,触发贷后管理流程。追加担保通知上的数字是这样算出来的:要求抵押率降至七成,即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二百二十万,当前房抵贷余额二百三十万,差额十万;但原按揭与房抵贷同属以同一抵押物担保的债务,合计负债三百四十万,超出七成上限一百二十万。银行内部审批后,要求追加担保二十五万元,这是扣除了原按揭优先受偿顺序后的风险敞口。二十五万这个数字,对应的是房价从四百六十万跌到三百一十五万的过程中,家庭净资产蒸发的全部幅度,被压缩成一条短信通知的字符数。

这两次评估之间,隔了三十个月。三十个月里,这对夫妇做了几件事。2018年,他们用房抵贷资金中的四十万支付了孩子三年国际幼儿园的学费。

同年,丈夫买了一辆二十万的车,妻子换了家里的全套家电和部分家具,花了十二万。2019年,他们取出三十万投入朋友推荐的一款私募基金,底层资产是长租公寓的收益权。2020年初,那只私募延期兑付。2020年6月,丈夫被裁。这些支出决策,每一个单独看都不疯狂。幼儿园是口碑好的,车是代步需要的,家电家具是生活品质,私募是朋友推荐的。

问题在于,这些支出的资金来源,是房价上涨时银行授信系统释放的额度。额度来自评估价,评估价来自成交价,成交价来自市场情绪。市场情绪不是家庭的决策,但家庭的支出已经按照额度给出的信号锁定了。当市场情绪反转,额度收缩,支出却不会反转。

学费不退,车贬值,家电折旧,私募延期。现金流出的口子已经撕开,现金流入的口子被一只手堵住。这只手就是合同里那句“抵押物价值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由贷款人按内部标准判断”。

银行的内部标准是什么?2017年,内部标准是“核心区域商品住宅抵押率上限可放宽至八成”。2020年,内部标准是“存量房抵贷抵押率超过七成的,一律启动贷后重估”。同一个“内部标准”四个字,在上涨期是放水的阀门,在下行期是抽水的泵。标准的内容变了,但合同条款没变。条款写的是“由贷款人按内部标准判断”,没有写这个标准必须公开、必须稳定、必须经借款人同意。

家庭签下这份合同时,等于签了一张空白支票,金额由银行在未来的任何时间点填写。这不是欺诈,因为条款就写在第十四条第一款,没有加粗,没有单独签字确认,但确实在合同里。法律上,银行履行了告知义务。认知上,家庭没有理解告知的内容。这种理解差距,就是信息差的合同形态。银行知道内部标准会变,知道变的触发条件,知道变的方向和幅度。家庭只知道签了字。

那些资金的去向已经固化在过往的支出里,变成了孩子上过的课、装修过的墙体、消费过的商品。它们不会因为房价下跌而退回来。杭州市2017年至2020年新增房抵贷总额累计约八百亿元。同期二手住宅均价从每平方米一万八千元涨至二万九千元,涨幅百分之六十一,随后回落至二万五千元,较高点下跌百分之十三点八。

下跌阶段因额度收缩触发追加担保的贷款约四千二百笔,涉及金额约七十五亿元。最终进入抵押物处置程序的约九百起。这些家庭在签约时的判断——房价还会涨,现金流能撑住——不是疯狂,而是银行系统在同一个数据周期里给出的信号。合同不会违约。价格会。

当抵押品价值无法支撑债务规模,家庭已经把未来现金流折现成了当期支出,却失去了重新获得现金流的能力。这就是第9章要留下的具体压力点:房产作为抵押品已经把信用额度用到了悬崖边,家庭接下来只能转向以未来服务为抵押的新型折现方式。预付现金流的契约比房贷更隐蔽,因为它没有抵押物,没有利息,没有回售权。

但现在,只要把房抵贷的杠杆算术再往后退一步,就能看到那个边界:当硬资产的抵押价值被透支后,家庭可用的只剩自己未来服务和收入的承诺。这个承诺何时断裂,是另一套合同的算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