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补贴的竞赛
一个项目签约时被称作“重大成果”,投产三年后却成了财政账本上的坏账计提对象——这种反转在县城招商引资中不是例外,而是补贴竞赛的标准结局。2018年,中部某县——我们称它为A县——与一家沿海电子代工企业签订了一份《投资合作协议》。这份二十多页的文件不是标准格式合同,而是“一事一议”的产物。所谓“一事一议”,就是针对单个项目量身定制政策,突破常规限制。
协议的核心条款,构成了A县对这家代号“光科电子”的企业的全部财政承诺。解剖这份协议,可以看到补贴竞赛的基本单位。
第一条,土地。协议约定,项目一期用地200亩,以“零地价”方式供给。“零地价”不是土地真的免费。土地是国家的,出让金必须交。但A县承诺,这笔钱由县财政承担。根据该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每亩约10万元估算,200亩就是2000万元。这笔钱从县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中直接划走,企业拿到的是一块净地,财政承担的是2000万元的当期收入减少。作为交换,企业承诺在土地交付后18个月内建成投产。
承诺是软的,土地的消失是硬的。第二条,厂房代建。协议约定,由A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企业提供的图纸,建设8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由经开公司垫付,企业分十年无息回购。
经开公司是县属国企,它的钱从哪里来?一部分是自有资金,但更大头来自财政注入的“产业扶持资金”。审计报告显示,经开公司为这个项目申请的产业扶持资金为1.2亿元。这笔钱在财政账目上体现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出。企业拿到的是按自己要求建好的厂房,一分钱不用先掏,十年后再慢慢还,还不用付利息。这等于县财政为企业提供了一笔1.2亿元、十年期的无息贷款。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是一笔零成本负债。在县财政的账本上,这是一笔不知何时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第三条,设备补贴。协议规定,对企业购置的全新生产设备,按发票金额的15%给予补贴,上限3000万元。这笔钱列入县年度预算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企业设备到位后分批支付。
企业买设备,政府出15%的钱。3000万元的上限意味着,企业至少要投入2亿元买设备,才能拿到这笔补贴的上限。对企业来说,这15%直接降低了固定成本,提高了投资的账面回报率。对县财政来说,这是3000万元的当期支出,换回的是企业承诺的“未来税收”——一个在签约时无法验证的承诺。
第四条,也是最具长期财政影响的条款,是税收返还。协议承诺:自项目投产产生税收之日起,前五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以“产业发展奖励”名义全额返还。增值税地方留成是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是40%。也就是说,企业交的税,属于地方的那部分,前五年全部退回去。第六年到第十年,返还比例降至50%。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项目投产后,前五年不会给县财政贡献一分钱的地方税收。十年内,大部分地方税收也被预先抵押。企业承诺的“年利税3亿元”里,真正能留在县财政账上的,要等到投产五年之后才开始出现,而且打了折扣。
这份协议的本质,不是“筑巢引凤”,而是以未来税收预期为抵押,换取当期的投资数据。
签约仪式上,A县主要官员的发言被当地媒体记录了下来。报道称,这个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全面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50亿元,年利税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这些数字被写进了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招商引资成果的重要构成部分。
但财政局的内部测算,是另一本账。这本账不对外公开,但它遵循的逻辑并不复杂。一个项目对县级财政的净贡献,等于它带来的税收收入减去财政为它付出的各项成本。
收入端,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支出端,包括土地出让金减免、厂房代建资金、设备补贴,以及为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投入——修路、通水、通电、铺设管网。按照A县财政局的测算模型,假定项目如期投产、产能利用率达到80%、产品价格保持稳定,这个项目在前五年内,县财政的净现金流是负的。土地出让金全额减免,直接少了2000万元收入。
厂房代建和产业扶持资金支出1.2亿元,设备补贴支出3000万元,这两项加起来就是1.5亿元的刚性支出。
而前五年的税收返还政策意味着,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退还给企业。这五年里,县财政从这个项目拿到的税收收入为零。
项目投产还需要配套基础设施。开发区需要扩建变电站,需要铺设新的污水管网,需要拓宽连接国道的公路。这些配套投入,少则几千万,多则上亿。在A县的预算中,这些支出被列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科目,不直接挂在项目名下,但钱确实花出去了。
综合算下来,A县为这个项目支出的现金,在投产前五年累计超过2亿元。而同期从这个项目获得的税收收入,为零。
真正的税收贡献,要到第七年之后才开始显现。前提是,企业能活到第七年。电子代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2018年大约在3%到5%之间。这是一个高度竞争、产能过剩的行业,订单波动剧烈,客户集中度高。一个代工厂能活多久,取决于它能不能持续拿到大客户的订单。
A县签约的这家企业,主要客户是两家国内手机品牌。2018年,这两家品牌的市场份额处于上升期,订单充足。
但三年后,其中一家品牌的市场份额从15%掉到了5%,订单量腰斩。代工厂的产能利用率从80%降到40%,再降到30%。
企业没有死,但活得不好。原定3000人的用工规模,实际只招了1200人。承诺的年产值50亿元,投产第三年只做到了8亿元。年利税3亿元也是无从谈起——企业处于亏损边缘,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微乎其微。县财政为其垫付的1.2亿元厂房代建资金,企业按约定分十年偿还,但到了第三年,第一笔回购款就出现了逾期。
这不是A县独有的遭遇。同样的故事,在相邻的B县也在上演。B县与A县同属一个地级市,两县县城相距不到60公里,产业结构相似,都是农业大县向工业县转型的典型。2017年,B县得知A县正在与光科电子洽谈投资,立即启动了“对接”程序。B县招商局的一名副局长,带着一份比A县更优厚的条件清单,飞到了光科电子位于深圳的总部。
B县开出的条件,在A县的基础上全面加码。土地同样是零地价,但地块位置更好,紧邻高速公路出口。厂房代建面积从8万平方米增加到10万平方米,回购期从十年延长到十五年。设备补贴比例从15%提高到20%,上限从3000万元提高到4000万元。税收返还期限从“前五年全额、后五年减半”改为“前八年全额、后五年减半”。
B县的逻辑很清楚:A县已经给出了一个基准线,要抢到项目,就必须在这个基准线上加码。否则,企业凭什么选你?这不是贪婪,这是竞争压力下的理性计算。
光科电子的投资团队,娴熟地利用了这种竞争。他们在A县和B县之间反复询价,把B县的条件反馈给A县,再把A县的加码反馈给B县。两县的条件在几个月内被一轮一轮推高。企业的投资总监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得直白:“让两个县互相竞价,我们坐在中间收报价。”最终,A县签下了这个项目,但代价是接受了B县开出的几乎所有加码条件。企业没有损失。它只是把两个县的报价放在一起比较,选择了更优的那一个。
在两县竞争中,企业是唯一的赢家。但即便是这个赢家,也只是暂时的——三年后,当市场环境变化、订单萎缩时,它同样陷入了困境。赢家只存在于签约的那一刻,之后的所有时间轴上,参与者都在不同程度地承受损失。
但故事还没有结束。光科电子在A县投产后,产能利用率始终没有达到预期。
到了第三年,企业开始与A县重新谈判,要求追加补贴。理由是:市场环境变化了,当初的承诺无法兑现,如果县里不追加扶持,企业就只能裁员甚至停产。A县面临两难:不追加,前期的两亿元投入可能打水漂;追加,财政负担进一步加重。
A县选择了追加。第四年,A县又为企业提供了一笔500万元的“稳岗补贴”,名义上是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际上是变相的运营补贴。这笔钱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挤占了原本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
补贴一旦开始,就很难停下来。每一笔追加都是在承认前一笔投入的失败,但停止追加意味着彻底承认失败。这是一个沉没成本陷阱,县财政陷在里面,越挣扎陷得越深。
A县和B县之间的竞争,并没有因为光科电子项目的落地而结束。2019年,一家新能源电池企业计划在中部地区布局生产基地,A县和B县再次同时出现在争夺名单上。这一次,两个县开出的条件比争光科电子时又进了一步。A县承诺的税收返还期限延长到了“前十年全额”,B县则在厂房代建之外,额外承诺为企业提供三年期的物流补贴,每年200万元。
企业在不同县之间反复询价、套取最优条件,已经成为一种标准操作。一个典型的做法是:把“投资意向”拆分成一期、二期、三期,分别与不同县谈判。一期项目落地A县,拿到最优条件后,二期项目以“扩产”名义与B县谈判,要求不低于一期的条件。如果B县给出了更好的条件,企业再拿着B县的条件回到A县,要求A县为三期项目匹配。同一个项目,被拆成三个谈判筹码,在三个县之间轮转,每个县都觉得自己在争一个独立的新项目,实际上只是在为同一家企业的不同车间竞价。这种策略,在招商引资领域被称为“分拆套利”。
它利用的是各县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竞争焦虑。每个县都担心项目被隔壁县抢走,每个县都觉得自己必须给出最好的条件,否则之前的投入就白费了。而企业则在这种竞争中,将地方政府的补贴承诺推到了极致。
在极致的状态下,补贴不再是吸引投资的工具,投资本身成了套取补贴的工具。
A县招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内部会议上算过一笔账。2016年到2020年,A县共签约制造业项目47个,协议总投资额超过200亿元。但五年后,真正投产且达到承诺产能的,只有11个。其余36个项目,有的只建了围墙就停工了,有的投产一年后停产,有的始终没有落地。但这47个项目的签约数据,全部被纳入了当年的招商引资成果统计,在考核中为A县挣到了分数。
考核体系是理解这一切的关键。在县级官员的考核指标中,“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和“重大项目落地数”是权重最高的几项指标之一。
一个典型的县级考核办法,会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设定为年度目标,比如“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亿元”,并分解到每个季度。完成目标得满分,超额完成加分,未完成扣分。加分项直接影响年终考核排名,排名又与干部提拔使用直接挂钩。
“重大项目落地数”同样如此。一个项目被认定为“重大项目”,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投资额门槛,比如5亿元或10亿元。落地一个重大项目,在考核中可以获得显著的加分。A县在2018年签约光科电子项目后,当年在“重大项目落地数”指标上拿到了满分,并且因为超额完成获得了额外加分。A县的主要官员在年终考核中排名靠前,次年获得了提拔。
但考核体系不会追问一个项目在五年后是否还活着。考核周期是一年一度,官员的任期平均是三年左右。一个制造业项目的真实回报周期,从投产到达产,再到稳定贡献税收,通常需要五到八年。考核周期和项目回报周期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时间错配。这个错配,决定了官员的行为逻辑。
一个县长需要在任期内交出经济增长的成绩单,而制造业项目的前期投入巨大、回报周期漫长。在任期内,他看不到这个项目的税收贡献,但他能看到签约时的投资额、开工时的场面、投产时的产值数据。这些数据直接进入考核体系,转化为排名和晋升机会。而项目五年后能不能存活、税收能不能兑现,那是后任的事。
这不是个人道德问题,而是激励机制问题。给定考核指标和任期约束,透支未来以换取当期投资数据,是理性选择。每一个官员都在做自己任期内最优的事,但加总起来,就是系统性的未来透支。当所有人都按照给定的激励做出最优选择时,一个对所有人都不利的结果,就被精确地生产出来了。
补贴竞赛的后果,在区域层面产生了显著的负外部性。当一个县把土地以零地价出让、把税收以全额返还的方式承诺出去,它实际上是在降低整个区域的税基。相邻县不得不跟进,否则就失去了竞争力。跟进的结果,是所有县都降低了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收入,而企业则获得了超额的补贴。
最终,区域整体陷入了一种“囚徒困境”:每个县都做出了对自己最优的选择,但所有县加在一起的处境,比协商一致控制补贴时更差。这种困境并非没有先例。在国际贸易中,出口补贴竞争被认为是一种“以邻为壑”的政策,WTO规则明确禁止出口补贴。
但在国内招商引资中,县与县之间的补贴竞争,既没有国际规则约束,也缺乏有效的国内协调机制。上级政府可以发文要求“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但只要考核体系不变,只要竞争格局不变,规范文件只能改变补贴的形式,改变不了补贴的实质。
零地价供地被叫停,就变成“先交后返”——企业先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财政再以“产业扶持资金”名义返还给企业。税收全额返还被限制,就变成“一事一议”的产业奖励,换个名目,实质不变。厂房的财政负担,从直接代建变成“以租代建”——财政出钱建好厂房,以极低的价格租给企业,租期二三十年,租金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补贴的形式在变,但财政的净支出没有变。
就像一个气球,捏住这一头,那一头就鼓起来,里面的空气总量不变。A县和B县的竞争,在2021年迎来了一个转折点。这一年,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核查,招商引资中的补贴承诺被列为重点核查内容之一。核查组在A县发现,经开公司为光科电子项目垫付的1.2亿元厂房代建资金,并未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而是以“应收账款”的形式挂在公司账上。
这笔钱从财政角度看,是隐性的刚性支出承诺,但从未在政府债务报告中体现。它存在于账外,像一个不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但它真实存在,而且需要偿还——如果企业不还,最终还是要财政兜底。核查组还发现,A县为光科电子承诺的税收返还,在财政预算中并未全额列支。按照协议,前五年税收全额返还,这笔支出应当在每年预算中预留。
但A县的做法是,当年税收返还从当年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时从其他科目调剂。这意味着,税收返还挤占了其他产业扶持资金的空间,导致其他企业本应享受的扶持政策延迟兑现。
补贴承诺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在一个有限的财政盘子里挤压其他支出,被挤压的部分,往往是那些没有硬性考核指标保护的项目。A县财政局在核查后提交了一份整改报告,承诺将经开公司的代建资金纳入债务管理,将税收返还全额纳入预算。
但整改报告同时指出,如果严格按照协议兑现补贴承诺,A县未来五年的财政预算将面临巨大压力。经开公司的1.2亿元代建资金,按协议约定分十年回收,但企业已经逾期,实际回收时间无法确定。税收返还的刚性支出,在未来五年累计将达到约8000万元,而同期A县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预计只有5%左右。收入增长追不上支出承诺,缺口在逐年扩大。
这份整改报告没有公开,但在财政系统内部,它成为一个典型的案例,被用来警示补贴竞赛的财政风险。案例的标题是:“某县招商引资项目补贴承诺的财政可承受能力分析”。分析结论是:该项目在协议期内,县财政的净现金流出累计超过3亿元,而可能获得的税收收入上限为1.5亿元。净损失超过1.5亿元。
这份分析报告没有明确说的是,这1.5亿元的净损失,最终由谁来承担。表面上看,是县财政承担了。但县财政的钱,最终来自上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当县财政为补贴承诺支付了超出承受能力的资金,它就必须压缩其他支出。
压缩的,往往是那些没有硬性考核指标、但直接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服务支出。道路养护的预算被削减了,因为修路没有“招商引资”的考核权重。环卫工人的工资被拖欠了,因为环卫支出排在补贴支出之后。一所学校的危房改造申请被搁置了,因为教育局的预算额度被调剂给了产业扶持资金。
这些后果,不会体现在招商引资的成绩单上,不会出现在签约仪式的报道中,但它们会以坑洼的路面、堆积的垃圾、漏雨的教室这些形式,在县城的日常生活中累积。补贴竞赛的账单,最终以这种分散的、非量化的方式,被分摊到了每一个人的头上。没有一张发票写着“补贴分摊”,但每一处破损的公共设施都在无声地记账。经济学上有一个概念,叫“赢家的诅咒”。
在拍卖中,出价最高的人往往因为过度乐观而支付了超出标的真实价值的价格,最终成为实际的输家。在县城之间的补贴竞赛中,赢家同样面临诅咒。A县赢了光科电子项目,但它付出的代价,超出了项目能够带来的真实回报。B县输了项目,但它避免了成为赢家的诅咒的承受者。
然而,B县并没有因为逃过一劫而改变策略。在下一轮竞争中,B县仍然是补贴竞赛的积极参与者。因为不参与,就意味着在考核中落后。参与,至少还有赢的可能。输掉的项目不会带来债务,但输掉太多项目,官员的仕途也会输掉。在考核锦标赛中,不参赛本身就是一种失败,而参赛的代价要等到未来才显现。未来是别人的未来,考核是自己的当下。这是一个嵌套的困境。
考核体系驱动着补贴竞赛,补贴竞赛透支着财政未来,财政透支压缩着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下降积累着社会压力。而要改变考核体系,需要更高层级的决策。但更高层级的决策者,同样面临着自己的考核表。
当所有层级都在给定的激励结构下做出理性选择时,系统性风险被精确地生产出来,但没有任何一个单独的决策者对此负责。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了正确的事,但正确的事加在一起,却通向一个错误的结果。光科电子在A县的厂房,到了2022年,利用率仍然只有60%。当初规划的8万平方米厂房,有两栋楼的大部分楼层处于闲置状态。
经开公司垫付的1.2亿元代建资金,企业前三年应该偿还的3600万元,实际只还了800万元。A县财政局在年度决算报告中,将这笔应收未收的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意思是,承认这笔钱可能收不回来了。在会计上,这是一个审慎的判断。在现实中,这是一个补贴竞赛的墓碑。
但A县的主要官员,在光科电子项目签约时的那位县长,已经调走了。他提拔到了市里,分管工业经济。在他的履历中,光科电子项目是重要的政绩之一,写在他的述职报告里,出现在他的干部考察材料中。项目后续的困境,与他无关。考核指挥棒在签约落笔的那一刻,就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
激励机制的闭环在这里合拢:签约时的数据转化为晋升的资本,投产后的亏损转化为后任的负担,而连接这两端的,是一份谁也没有违反的考核办法。补贴的竞赛,没有赢家。但每个参与者,都觉得自己必须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