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纸上的追索

编纂室朝北的窗子透进来的光不够,桌上常年开着一盏台灯。灯下摊着三部目录的转抄本,纸色深浅不一,都是从海外寄来的照片或缩微胶片放大后重新描摹的。陈垣把这三部目录并排放着,最左边是大英博物馆所藏斯坦因编号的简目,中间是伯希和编的巴黎所藏目录,最右边是一部千字文排序的馆藏清册。三部目录用的是三种编号,互不通气。编纂者的日常动作就是在它们之间来回翻动,把同一件文书在三套体系里的位置对上。

这件事的性质,在1930年秋天已经变得很明确。北平图书馆向教育部申请拍摄海外敦煌写卷的经费时,报告里写了一句关键话:“若不先编目,则无从知何者已失、何者尚存。”这句话不是修辞,是工作程序。必须先知道少了什么,才能知道要拍什么。要拍什么,又取决于馆藏本身的目录编到什么程度。编目是追索的第一步——也是当时唯一能走得通的一步。

1930年以前,中国学者对敦煌流散文书的了解主要靠两条渠道:一是斯坦因、伯希和等人在西方刊物上发表的旅行报告和藏品介绍;

二是罗振玉、王国维等人从日本辗转抄回的少量目录和题跋。两条渠道都不完整。斯坦因的《西域考古图记》侧重考古叙述,不是藏品总目;伯希和的《敦煌石窟图录》以图像为主,写卷著录简略。大谷探险队和奥登堡考察的收获,中文世界几乎没有系统信息。中国学者手上的,是一堆散碎的编号片段。

正是在这个信息状态下,编纂一部系统的敦煌文书目录才具有追索的性质。追索首先是对信息缺失的追索。李约瑟后来在《中国科学技术史》里列举中国古代发明时,用了大量敦煌文书作为证据。这本书的写作时间远在1930年代之后,但它依赖的文献基础,正是那一代学者在纸面上重建起来的。如果没有1930年代的编目和影印,敦煌文书在学术体系里的可引用性会晚很多年才建立。编号转译——把一件文书从敦煌洞窟里的实物变成学术体系里可引用的单位——这个过程的代价是原有语境的剥离,但也正是这个代价让文书进入了世界学术的流通。《敦煌劫余录》的编纂开始于1929年。这个时间点值得注意。

1929年,中原地区战事未息,北平图书馆的经费时断时续。陈垣时任馆长,他把编目工作列为馆内优先事项,理由很直接:馆藏八千余卷敦煌写经已经接收近二十年,却始终没有一部完整的目录。没有目录,这批东西在学术上等于不存在。斯坦因、伯希和能够系统地研究他们拿走的东西,首先因为他们编了目录。中国学者要研究自己留下的这批,第一步同样是编目录。

但这部目录从动笔起就带着一个特殊困难:馆藏只是全部敦煌文书的一部分。如果只编馆藏,那就只是一部馆藏目录,于追索无关。如果要把海外部分也纳入,就必须建立馆藏编号与斯坦因、伯希和编号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个对应关系在当时没有任何现成工具可以依赖。

编纂者只能一卷一卷地比对——拿馆藏原卷,对照斯坦因或伯希和目录里的描述,看纸色、行数、字体、首尾题记是否吻合。吻合的,就在两套编号之间画一条线;不吻合或信息不足的,留在待查状态。这一步工作之所以能被推动,靠的是三类凭据的同时具备。

第一类是海外藏品目录,虽然不完整,但斯坦因和伯希和的主要编号已经可以查到。第二类是馆藏劫余清单,即宣统二年京师图书馆接收时的原始登记。第三类是流散当事人的公开陈述,包括斯坦因和伯希和发表的游记与报告。

三类材料缺一不可。没有海外目录,就不知道外面有什么;没有馆藏清单,就不知道里面剩什么;没有当事人陈述,就不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三者交叉,才能勉强拼出一条从洞中到海外的链条。

凡例中有一条写得很具体:“凡馆藏各卷,其见于斯坦因、伯希和诸家目录者,皆注明出处。”这句话背后的工作量极大。编纂者要在斯坦因编号和伯希和编号之间反复切换,有时同一件文书在两家目录里各有一个编号,需要判断哪一个更接近原状。判断的依据包括:谁先拿到、谁记录得更详细、谁的编号更接近原始顺序。这些判断往往没有定论,只能存疑。

凡例用了一个词:“姑存”。凡是不能确定的对应关系,都标“姑存”,表示存疑待考。这种精确到“姑存”二字的做法,恰恰说明编纂者清楚编目的限度。

他们不是在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是在建立一套可用的检索工具。检索工具的价值在于让人能找到一个东西,不在于解释这个东西为什么在这里。所以《敦煌劫余录》对每一条文书的著录,重点放在物理描述和编号对应上,很少做内容分析。这种体例在当时曾被批评为过于机械,但回过头看,正是这种机械性保证了目录的可靠性。你可以质疑它的解释,但不能质疑它的检索。

1931年《敦煌劫余录》出版后,北平图书馆继续做的两件事进一步说明了“纸上追索”的性质。一是继续拍摄海外藏卷照片,到1935年累计拍回两千余张底片。二是编纂《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把馆藏文书中可辑录的题记和杂文单独抽出,按年代和内容重新编排。这两件事的共同点是:都不直接触碰原件,但都在增加纸面上的凭据。照片提供视觉参照,题记提供文本内容,两者结合,学者可以在北平的图书馆里研究一件远在伦敦的文书。这种工作方式在当时是无奈之举,但产生了一个意外效果。

因为要拍照片、抄题记、编索引,中国学者被迫建立了一套与海外收藏机构平行的著录体系。这套体系最初是依附性的——依赖海外目录提供编号——但越往后,它的独立性越强。《敦煌石室写经题记》按年代排序的做法,就不再以任何海外编号为基准,而是以文书自身携带的时间信息为序。这意味着中国学者开始在敦煌文书的著录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再仅仅是转述斯坦因或伯希和的编号。

不过这种独立性始终是有限的。题记和年代同样依赖文书上存有这些信息。一件首尾残缺、没有题记、没有年月的碎片,在任何体系下都无处安放。北平图书馆的八千余卷中,这类碎片占了相当比例。

它们被编入目录,每件给一个千字文编号,但条目内容极简,往往只有“残片”二字加上尺寸和纸色。这类条目在《敦煌劫余录》里大量存在,构成了目录的底色。读者翻过一页又一页的“残片”,能感受到一个事实:劫余二字的重心不在“余”,而在“劫”。剩下的东西里,完整者少,残缺者多。

而残缺者恰恰最需要与海外藏品对照——因为它们的另一半可能在伦敦或巴黎。问题也出在这里:残缺者中最残缺的那部分,连“另一半在何处”都无从知道。它们可能是解送途中散失的,可能从未离开敦煌就被什么人取走了。这类文书没有进入任何海外编号,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当事人陈述里。

它们在《敦煌劫余录》中有时表现为编号序列里的一段空白——比如千字文编号从“天”字跳到“地”字,中间缺了若干号,没有人知道那些号原本对应什么。这种空白在目录里没有任何标注,因为编纂者也不知道该怎么标注。标注空白需要知道原来有什么,但原来有什么恰恰是不知道的。

这就要求回到一个更基本的问题:为什么编号体系只能收纳“有东西”的记录?因为编号的本质是对应关系。一个编号必须对应一件实物、一张照片或一份目录。没有对应物的编号只是一串数字。编纂者当然可以给一段空白留出位置,写“缺”或“未详”,但这样的标注无法进入正式的编号序列——它没有实物依据,只能作为附注存在。

附注不是条目,不能被引用,不能在学术讨论中作为独立单元使用。这就是编目工作的铁律:没有实物就没有条目,没有条目就没有学术生命。

1935年向达在《图书季刊》上撰文时,已经看到了这个铁律的后果。他说“国内所存,大抵为劫余”,这句话表面上说的是数量对比——海外所藏多于国内所存。但更深的含义是:国内所存的这批“劫余”,在学术上很难独立构成完整的研究对象。研究敦煌文书必须去伦敦、巴黎,因为大量文书的主体在那边。向达是去过海外的学者,他写这句话时没有情绪,只是陈述事实。

但事实本身比情绪更沉重:追索到了编目这一步,已经抵达了一个边界。边界之内是可以整理的,边界之外是无从整理的。这个边界在《敦煌劫余录》的编纂过程中被反复触及。有一类情况编纂者处理起来最为棘手:馆藏某卷与斯坦因编号某卷在纸色、字体、行数上都吻合,但内容衔接不上。也就是说,两卷很可能是同一件文书被撕开后分置两处,但中间还有缺失。

这类情况在凡例中被专门提及:“凡馆藏与海外藏卷可缀合者,注明缀合关系;其不能缀合而疑似同卷者,注明疑似。”缀合与疑似,两种标注方式同时存在,说明编纂者对证据的把握是分层的。有直接证据的写“缀合”,只有间接证据的写“疑似”,两者都不写的,留白。

留白的条目在目录里最容易被人忽略。因为它们没有编号对应,没有海外参照,甚至连“疑似”的线索都没有。它们就是馆藏清册上一串素朴的记录:某号,某经,残卷,几行。这类条目在《敦煌劫余录》中数量不少,翻过去不会引起注意。但它们是这部目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代表了编目工作真实面对的材料状态:大部分东西是不完整的,大部分东西是无法追索的。

陈垣在凡例最后一条写“其散佚已久、无从查考者,不在本录范围之内”,这句话并非推卸责任,而是一个学术判断。编目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收录边界,否则目录会变成一本无边无际的猜测集。限定在能查考的范围内,才能保证每一条目的可靠性。

但限定边界的同时,也等于承认:那些“无从查考”的东西,正式退出了学术视野。它们不再被讨论,不再被引用,只在极少数情况下被回忆录或旧档提及。它们从“文物”变成了“传说”。

纸上的追索在这里碰到了自己的极限。用编号对抗编号,结果是编号体系本身成了筛选机制:能进入体系的获得学术生命,不能进入体系的失去学术生命。追索的初衷是找回失去的东西,但追索的方法——编目——只能找回那些已经留下痕迹的东西。没有痕迹的,追索本身也无能为力。

斯坦因和伯希和之所以能系统地编目和出版,是因为他们拿走的都是经过挑选的、品相较好的文书。留在敦煌和后来解送北京的,恰恰是挑选之后剩下的部分。伯希和在洞中挑选了三个星期,每天翻检上千卷,挑走的都是精华。王圆箓把剩下的装进木箱,解送北京。这个“剩下的”概念决定了中国学者后来面对的材料状态:劫余不是意外,是选择的结果。

编号转译在这里显现出它的双面性。一方面,它把散在世界各地的敦煌文书纳入同一套可比较的著录系统,使学术研究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它把“散”这个事实固定为学术结构的一部分。你在目录里看到某件文书的馆藏编号旁边注着“斯坦因编号S.XXXX”,这个并列本身就是流散的证明。编号越精确,证明越不可回避。

空位计量的操作化也是同一逻辑:你能数出目录里有多少个编号没有对应物,但数出来的空位数只是“已知的空位”。那些连编号都没有的空位,无法被计量,也无法被讨论。

1936年那位编纂者在信里写“舍此更无他法”,说的是编目工作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唯一性。他们没有外交渠道可以追回原件,没有法律工具可以主张权利,没有足够经费去海外系统复制全部藏品。他们能做的,就是在卡片上、在校样上、在凡例一行注里,把能记的都记下来。记录本身就是一种追索,即使追不到实物,至少追到了证据。证据积累到一定程度,意义会发生变化。

1930年代初期,中国学者引用敦煌文书时,往往需要注明“转引自斯坦因目录”或“据伯希和编号”。到1930年代中期,《敦煌劫余录》和《敦煌石室写经题记》出版后,学者可以直接引用馆藏编号和国内目录了。引用范式从“转引”变成“直引”,这个变化看似细微,却是学术独立性的重要一步。自己编的目录成为引用标准,意味着中国学者在敦煌学的学术话语中开始占有自己的位置。

但这个位置是建立在承认流散的前提上的。《敦煌劫余录》的凡例用“据斯坦因、伯希和目录校补”一语,就把这个前提写进了学术体例。校补一词的含义是:以馆藏为基础,参照海外目录补充著录信息。参照的对象是海外目录,补充的是馆藏著录。主从关系很清楚。

这不是编纂者的选择,是材料分布的现实决定的。海外藏品多且系统,国内所存少且散。学术体例反映的是这个力量对比。空位计量在这个体例下开始具备操作性。编纂者可以指着某一条目说:这件文书馆藏有前半,斯坦因编号有后半,中间缺失几行。

这几行的具体位置、内容、材质都是可讨论的学术问题。空位不再是模糊的“缺失”,而是具体的“什么位置缺了什么”。这是编目工作的技术性成果,也是它最扎实的贡献。

但它同时说明:空位之所以能被讨论,是因为空位两边的东西还在。空位本身没有被追回,它只是被定位了。那些两边都不在的空位,没有任何讨论的可能。

宣统二年解送途中在安肃道散失的那批文书,没有任何编号记录,没有任何照片留存,没有任何当事人详细描述。它们在历史中消失,也在学术中消失。

《敦煌劫余录》收录的八千余号里,没有它们的位置。它们的名字、数量、内容全部未知。

学者能做的只是推测:解送清单上原有若干卷,到北京时剩下若干卷,差额可能是散失的数量。但这个差额本身也不准确,因为解送清单本身就不完整。

到1930年代后期,随着《敦煌劫余录》和一系列影印本、辑录本的出版,中国敦煌学的纸面基础已经初具规模。学者可以在北平、南京、上海的图书馆里查阅到相当数量的敦煌文书资料。

这个基础是那一代学者用十年时间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它的意义不在于追回了什么,在于建立了一套不依赖原件也能运转的学术基础设施。没有这套基础设施,后来的研究无从谈起。

但这套基础设施有一个先天缺口:它只能处理有迹可循的材料。那些在解送途中散失、从未进入任何收藏机构的文书,在这套基础设施里没有位置,也没有入口。它们的缺席是结构性的,不是技术性的。

再精密的目录也无法收纳一个没有痕迹的东西。再严谨的校勘也无法比对一件不知所在的文书。追索工作在这里遇到了它最根本的局限:不是不想追,是不知道往哪追。

1950年冬天,一份旧档被翻出来重抄。档案的内容是宣统二年甘肃解送敦煌经卷赴京的沿途清单。清单上有一项写着“在安肃道点验,较原数少若干”。到底少多少,清单上没有写。点验人是谁,也没有写。那些减少的卷子去了哪里,更没有写。

唯一留下的是这一行不完整的记录,和《敦煌劫余录》里八千多个编号形成的对照。

编号序列里看不出这行记录对应的空位在哪里,因为那些散失的卷子从来没有获得过编号。编纂室里的卡片盒最终合上了。凡例、目录、校样、照片,一切能整理的都整理过了。但那张写着“缺、不明、待查”的卡片始终没有成为正式条目。它躺在私人档案里,和那封说“舍此更无他法”的信放在一起,等待一个它们等不到的结果。这个结果要到很多年以后才会有人重新提起,但到那时,问题已经换了面貌。当时学者面对的是有限的资料和无限的空白,后来者面对的是无限的资料和同样无限的问题。空位还在那里。编号底下的空位,一个也没有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