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劫余录的分量
陈垣接手这批卷子的时候,它们已经在京师图书馆的库房里躺了将近十年。
不是整齐地躺着。有些还保持着从敦煌解送时的捆扎状态,麻绳朽了,一碰就断。有些散成单页,混在别的卷子里。还有些因为受潮,纸与纸粘在一起,揭开时得用竹起子一点一点地挑。
库房在方家胡同,原为国子监南学旧址,冬天冷,夏天潮,书架子是旧的,有些隔板已经压弯了。这批卷子从宣统二年解送到京,先存学部,后归京师图书馆,中间搬过几次。每搬一次,就有一些从捆扎中脱落,重新归位时未必回到原来的位置。
陈垣面对的就是这样一批东西。他得先让它们可查。1922年,陈垣四十二岁。他此前做过众议院议员,当过教育部次长,后来退出政界,专心治史。这一年他受命整理京师图书馆所藏敦煌经卷,职务是馆长。但这个职务和编目之间的关系,在现有材料中并不十分清楚。能确定的是,从这一年起,他开始主持一项持续数年的工作:为八千余件敦煌文书编目。这批文书的来源是清楚的。
宣统二年,清政府学部电令甘肃,将藏经洞剩余文书悉数解送北京。解送途中,沿途官员层层截留,到京时已不足原数。押运进京的卷子先存学部,后归京师图书馆。所谓“劫余”,指的就是这些历经劫难之后留存下来的东西。
编目从何入手,陈垣面前没有现成的目录可抄。伯希和1908年在敦煌挑选了三周,带走的卷子后来编成《伯希和目录》,但这份目录当时并未全部公开。斯坦因的收藏在大英博物馆,其编号体系与伯希和不同,且远在伦敦。日本大谷探险队的收集散在旅顺、京都等地。俄国奥登堡的收集在圣彼得堡。这些海外收藏的详细目录,有些直到1920年代后期才陆续刊布。陈垣在编目时能参照的海外信息极为有限。他在一封工作书信中提及某卷“与伯希和目不合,待考”。
这六个字透露出编目的基本困境:既有的海外目录不完整,国内留存又残缺混乱。编者只能在有限的信息条件下做出判断,并把无法判断的部分明确标记出来。
体例的选择是编目工作的第一个关口。敦煌文书与传统的四部典籍不同,它们大多是写本。
一卷可能抄了多经,一纸可能拼合数卷。有的首尾完整,有的只剩几行。按什么标准编?按内容分类,还是按物理形态编号?按传统目录学的经史子集分类,还是按佛经、道经、世俗文书分类?
陈垣最终采用的方案是:为每件文书分配一个编号,按编号顺序著录其题名、卷数、行数、纸质、书法等特征。这个方案包含一个关键决定。它以物理件为单位,不以文本为单位。一件文书即使包含多种文本,也只给一个编号。同一文本如果分抄在多件文书上,则分别编号。编号体系因此与文书的物理存在直接对应,而不与文本内容完全对应。
《敦煌劫余录》的条目格式,从现存印本可以看得很清楚。每条先列编号,次列题名,次列著录项。题名用大字,著录项用小字双行。著录项通常包括卷数、纸质、行数、每行字数、书法风格、首尾题记、有无残缺、与其他卷子的关系等。
如果某卷有题记,全文抄录。如果有印章,注明位置和印文。如果纸质特殊,加以描述。这些著录项的选择和排列顺序,体现的是一种标准化的努力。
无论卷子本身如何残缺混乱,在目录中都必须被安置在一个统一的位置上。
但标准化的前提是分类。哪些卷子归为一类?按什么标准归类?《劫余录》的分类体系,从现存条目看,大致以佛经为主,兼及道经、摩尼教经、世俗文书等。佛经内部又按经名排列,同一经的不同卷子集中在一起。这个框架并非陈垣独创,而是参照了当时通行的佛经目录学传统。敦煌文书的复杂性在于,许多卷子并非单一佛经,而是包含多个文本,或者包含题记、杂写、涂鸦等非正式内容。对于这些卷子,分类就成了困难的事。编者的处理方式是:以卷子的主要内容归类,次要内容在著录项中注明。
这个处理方式并不完美。有些卷子的主要内容本身就难以判断。但它至少为每件文书提供了一个可查的位置。
编目时的物理条件,从现存的一张借阅单可以窥见一斑。这张借阅单记录的是某次从库房提取卷子的情况,上面列着提取日期、卷子编号、提取人姓名。单子的纸质粗糙,边缘有破损,字迹是毛笔行书,有些潦草。从这张单子能看出,编目的第一步是清点。
清点不是简单地数数,而是要把每件卷子从库房中取出,展开,辨认,记录,然后归位。这个过程需要反复进行。编目不是一次完成的。初编之后要校对,校对之后要补录,补录之后还要核对海外目录。每一次核对都可能发现新的信息,也可能发现新的问题。
陈垣的工作书信中有一段提及编目进度的内容,大意是说某卷“与伯希和目不合,待考”。
这六个字值得细看。“与伯希和目不合”说明陈垣手边有伯希和目录的某种版本,至少是部分版本的抄件或摘录。“待考”说明他无法在当时解决这个不合之处。不合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可能是编号对应错误,可能是著录信息有出入,可能是同一卷子在两处目录中的描述不一致。无论哪种原因,编者都选择把这个疑问保留在目录中,而不是强行统一。
这个选择是一个判断。宁可留下可查的疑问,也不制造虚假的确定。《敦煌劫余录》的编号体系,与斯坦因的“S.”编号和伯希和的“P.”编号,在后来的研究中经常被并置引用。
这种并置引用本身就说明了一个事实:敦煌文书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必须在多个编号体系之间穿梭。一件文书可能同时有“劫余录”编号、“S.”编号和“P.”编号。研究者往往要先确认这几个编号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东西。这种确认工作有时顺利,有时困难,有时根本无法完成。
但正是这种并置引用的需要,反过来证明了《劫余录》的价值。它提供了一个可以与海外编号体系对话的本土参照系。没有这个参照系,中国学者在面对海外藏品时,连“这件东西对应国内哪件东西”都无法确认。
《劫余录》收录的文书信息共计八千六百七十九条。这一数量是针对京师图书馆所藏敦煌文献的统计结果。八千六百七十九,代表的是当时该馆所藏敦煌文书的编号总量。然而,“编号总量”与“文书总量”并非同一概念。部分编号可能对应同一件文书的不同篇章,部分编号可能指向后来被鉴定为赝品的材料,还有部分编号可能涉及已无法辨识的残篇断简。
编者在编号时,面对的是物理实体,而不是已经确证的文本。他必须为每件实体分配一个位置,哪怕这件实体后来被证明没有价值。
这个“必须”既是技术要求,也是一种档案伦理:先固定,再判断。编目工作的枯燥程度,从《劫余录》的条目本身就能感受到。一条典型的条目可能是这样的:某编号,某经名,若干卷,纸质如何,行数若干,每行若干字,书法风格如何,首题如何,尾题如何,有无残缺,有无题记。这些信息一项一项地填进去,每一件文书都要重复这个过程。八千六百七十九件,就是八千六百七十九次重复。
重复之中偶尔会有发现。比如某卷的题记提供了确切的抄写年代,比如某卷的纸质与另一卷相同因而可能来自同一地区。但这些发现是零星的,不足以改变工作的整体性质。编目的主体就是重复,就是枯燥,就是在无数相似的信息中维持统一的标准。
但正是在这种重复和枯燥之中,流散的事实被固定下来了。固定的方式很具体。每件文书有了一个编号,编号对应着一条著录,著录记录着这件文书在某个时间点的状态。这个状态可能不完整,可能不准确,可能日后需要修正,但它存在。存在就意味着可查。
可查就意味着后来的研究者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工作。可以补录,可以校正,可以对照海外藏品,可以追索流散线索。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后来的工作就无从谈起。
《敦煌劫余录》1937年出版时,距离陈垣开始编目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十五年间,中国的政治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北平图书馆的藏书也经历了迁移和损失。但《劫余录》的出版意味着这批劫余文书的信息第一次以公开出版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出版之后,它很快成为学界引用的权威工具书。研究者引用敦煌文书时,如果涉及京师图书馆藏品,往往直接标注《劫余录》编号。这个引用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
但引用不等于解决。后世学者在盛赞《劫余录》奠定研究基础的同时,依然在抱怨无法见到原件原卷。这种抱怨是有道理的。目录不能代替实物,登记不能代替归还。
编目越成功,越容易被当作流散已经了结的证明;而编者本人往往比任何人都清楚,目录只是目录。陈垣在私人笔记中记下又一条无法与海外藏品对应的残卷,后面画了一个问号。
这个问号与《劫余录》的权威性并存,构成了一种持久的张力。这种张力在《劫余录》的体例中也有体现。
编者在著录每件文书时,都要面对一个选择:是只记录确定的信息,还是把不确定的信息也记录下来?从现存条目看,编者选择了后者。不确定的信息以“待考”“疑”“或”等字样标注,保留在目录中。这些标注使目录变得不那么干净,不那么确定,但它们保留了进一步工作的可能性。一个只记录确定信息的目录,看起来更权威,实际上关闭了后续修正的空间。一个记录不确定信息的目录,看起来更繁琐,但为后来者留下了入口。
《劫余录》的编号体系还有一个特点:它与海外编号体系之间没有统一的对应表。研究者要对照《劫余录》编号与“S.”或“P.”编号,必须逐件比对,没有捷径。这种逐件比对的工作,后来由几代学者分别完成,但至今仍不完整。不完整的原因很多。有些文书在流散过程中被分割,有些文书在编目过程中被误配,有些文书根本没有进入任何编号体系。这些空白和错位,是流散史的一部分。
编目工作的另一个局限是:它无法处理那些从未进入任何机构的文书。解送途中散失的卷子,有些被私人收藏,有些流落民间,有些可能已经毁损。这些卷子没有编号,没有著录,没有进入任何目录。它们的存在只能通过间接证据来推断。比如某件已知文书的题记中提到另一件文书,而那件文书从未出现在任何目录中。比如某位收藏家的日记中提到某件卷子,但那件卷子后来不知去向。对于这些文书,编目工作无能为力。编目的前提是文书在某个机构中,可以被提取、展开、著录。
1950年,有人在重抄宣统二年那份解送清单时遇到了“少若干”三个字。抄写者停了笔——这是唯一能确定的事——然后继续往下抄了。“少若干”之后的内容照常抄录,“少若干”之前的也照常抄录。只有这三个字本身被留在了原处,没有改动,也没有加注。这份重抄件后来被归入某个档案盒中,具体位置不详。
“少若干”三个字,是解送清单上的原始记录。它承认了一个事实:解送途中少了若干卷子。但“若干”是多少?没有写。为什么不写?
可能是当时无法确定,可能是因为不便确定,可能是因为确定之后也无法追回。无论原因是什么,“少若干”这三个字被保留在清单上,没有被涂改,没有被补充,没有被解释。它就是一个空位,一个无法精确填补的结构性空位。编目工作越细致,清单上的“少若干”就越刺眼。《敦煌劫余录》的条目详细记录了每件文书的尺寸、内容与状态,但这份清单却无法说明损失的具体数字。一部力求精确的目录,其工作的起点,正是一份承认模糊的档案。
可能是因为当时无法确定,可能是因为不便确定,可能是因为确定之后也无法追回。无论原因是什么,“少若干”这三个字被保留在清单上,没有被涂改,没有被补充,没有被解释。它就是一个空位,一个无法精确填补的结构性空位。
这个空位与《劫余录》的关系,值得仔细想。解送清单记录的是从敦煌到北京的运输过程,它的“少若干”指的是运输途中的损失。《劫余录》记录的是到达北京之后的留存,它的编号体系对应的是实际存在的文书。两者之间有一个缺口:运输途中损失的文书,从未进入《劫余录》的编号体系。它们没有编号,没有著录,没有位置。它们只存在于“少若干”这三个字中。
“少若干”三个字的分量,不在于它提供了什么信息,而在于它承认了信息的缺失。这种承认是一种档案行动。它把“不知道”也记录下来了。后来的研究者看到这三个字,就知道这里有一个空位,就知道这个空位可能永远无法填补。知道有空白,比不知道有空白,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是有限的。它无法把空白变成内容。
《敦煌劫余录》的编纂,与“少若干”三个字的存在,构成了敦煌文书流散史的两个侧面。一个侧面是:能编号的都编了号,能著录的都著录了,流散的事实被固定为可查、可引、可校正的学术基础。另一个侧面是:无法编号的、无法著录的、无法追回的,以“少若干”的形式留在档案中,成为一个永久的空位。这两个侧面并存,构成了流散史后半段的基本格局。
编目工作的历史分量,正在于它同时处理了这两个侧面。它既为留存下来的文书建立了秩序,也通过秩序本身暴露了缺失。一个完整的目录,不仅显示有什么,也显示缺什么。只要目录的体例足够严谨,缺失就会在编号的间隙中显现出来。
《劫余录》的编号从一号到八千六百七十九号,看起来是连续的,但连续的编号之间可能有断裂。某号文书可能已经丢失,某号文书可能被合并到另一号中,某号文书可能从未存在过。这些断裂不是编目的失败,而是编目的诚实。陈垣在编目过程中是否意识到这种双重性质?从现有材料看,他至少知道编目不能代替实物。
他在书信中提到的“待考”问题,说明他清楚目录中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但他仍然选择编目,仍然选择为每件文书留下位置。这个选择的意义,不在于它解决了什么问题,而在于它把问题本身固定下来了。固定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没有固定的问题,就没有可查的线索,就没有可校正的基础,就没有后续工作的起点。《敦煌劫余录》出版后,被学界广泛引用,成为敦煌研究的基本工具书之一。
陈垣在私人笔记中记下又一条无法与海外藏品对应的残卷,后面画了一个问号。这个问号与《劫余录》的权威性并存,构成了一种持久的张力。权威性来自编目的成功,问号来自编目的局限。两者都是真实的,两者都无法消除。后世学者在盛赞《劫余录》奠定了研究基础的同时,依然在抱怨无法见到原件原卷。
这种并置构成反讽与压力。编目越成功,越容易被当作流散已经了结的证明。实际上,编目只是把流散的事实固定下来,并没有改变流散本身。目录不能代替实物,登记不能代替归还。这个道理,编者比任何人都清楚。
流散史的后半段,是一部整理史。整理史的核心动作,是编号、著录、校勘、对照。这些动作看起来不戏剧化,甚至枯燥乏味,但它们构成了后来一切研究的基础。没有这些动作,敦煌文书就只是一堆散落在世界各地的残卷,彼此之间没有可查的联系,没有可引的坐标,没有可校正的标准。有了这些动作,敦煌文书才成为一个可以研究的对象,而不是一堆无法归类的碎片。《敦煌劫余录》的编号体系,是中国学者在接手部分“转译”任务后,建立的用于计量“空位”的本土体系。
它证明了追索的核心学术成果不是追回实物,而是建立一套可与海外编号体系对话、并暴露其空位的平行档案。这套平行档案的价值,不在于它追回了什么,而在于它以最不戏剧化的方式,把流散的事实固定为可查、可引、可校正的学术基础。这个基础既是坚实的,也是充满缺憾的。坚实在于它提供了可操作的工具,缺憾在于它无法填补“少若干”所代表的空位。后来的学者在这个基础上工作,既要利用它的坚实,也要面对它的缺憾。
这种面对,就是敦煌文书流散史的延续。“少若干”三个字仍然在。它没有被涂改,没有被补充,没有被解释。它就是一个空位,一个无法精确填补的结构性空位。当损失无法被计量,且可能永远无法获得确切数字时,后来的学者该如何理解和面对这个缺口?现成的答案并不存在。但《敦煌劫余录》的编纂者已经给出了一个可能的回应方式:先固定事实,再面对缺口。固定事实的工作是枯燥的,面对缺口的工作是困难的,但两者都不可回避。陈垣等人用十五年的工作,在残缺的沙洲上立起了坐标,坐标本身既标定了已知的陆地,也划清了未知的海洋。这份工作的分量,就在于它同时完成了这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