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
底片上的敦煌
在一部关于中国科学传统的档案中,载有这样一份记录: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于《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列举了多项中国领先于当时世界各国的创造发明。造纸术、印刷术、火药、指南针,每一项都附有实物证据的线索。后来的美国科学史家罗伯特·坦普尔在《中国的一百个世界第一》中沿用了这套说法,条目更多,分类更细。
这些著作出版时,敦煌藏经洞的文书已经流散了大半个世纪。其中相当一部分文书正是这些发明的实物样本。纸张、卷轴、印本,它们本来可以成为证明这些发明的直接证据。
但它们在1907年之后陆续离开了莫高窟。想要看到它们,得去伦敦、巴黎、圣彼得堡。
对于1930年代的中国学者,这段距离不只是地理上的。中国学者能看到的,往往是这些文书在莫高窟被拍摄时的照片,或者后来在海外整理时拍摄的复制品。
照片于是承担了一个超出其原始功能的角色。它从考察记录的工具变成了替代实物、证明实物的证据。一本学术著作中引用敦煌文书,用的常常是照片的翻拍或摹本,很少是实物本身。
这就是底片上的敦煌:流散之后的敦煌,存在于照片、图版和缩微胶片里的敦煌。第一批访客在莫高窟停留期间,确实拍摄了大量照片。斯坦因是1907年,伯希和是1908年。
他们的摄影行为属于考察记录的一部分,服务的是探险报告和文物整理的出版需求。斯坦因的《西域考古图记》中刊布了敦煌图版,伯希和的《敦煌石窟》图录则把照片按洞窟编号归档。这些图像起初是考察的副产品,后来却成为几代学者观看洞窟的基本依据。
斯坦因拍摄的藏经洞照片中,有一张从洞口向内拍摄。这张照片呈现了藏经洞被封存时的状态。洞口被土和石块封堵,从外面看只是一个普通的洞穴。照片中没有人物,没有比例尺,只有一个黑洞洞的入口。
这张照片在后来的学术著作中被反复使用,因为它是藏经洞原貌的视觉记录。但它只记录了一个角度,一个时刻。洞口封堵之前是什么样子,照片不说。
伯希和的摄影比斯坦因更系统。他受过汉学训练,带着明确的学术目的来到敦煌。他的队员拍摄了数百张照片,按洞窟编号归档。
这套摄影档案后来成为《敦煌石窟》图录的基础,也是西方学术界了解敦煌洞窟内容的重要依据。伯希和本人在洞中挑选文书的三周里,也拍摄了文书在洞内的原位。有一张拍的是《沙州都督府图经》写卷在洞中的原始位置。
这件写卷后来编号为P.2005。照片显示写卷被放在一个角落,旁边还有几件其他文书。这个位置信息在后来的研究中被反复引用,因为写卷被取走后,原位就消失了。但照片只显示了写卷的一个面。写卷的另一面,或者背面写的是什么,照片没有拍到。
伯希和摄影的系统性体现在编号上。他的照片编号与洞窟编号对应,形成了一套可检索的视觉档案。这一点与文书编号体系类似,都是把庞杂、无序的材料纳入可管理的框架。但摄影档案比文书编号更复杂,因为它记录的是空间。空间无法被完全拆解成条目。
中国学者最早系统使用这些照片的时间,大约在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初。向达、王重民等人到欧洲查阅敦煌文书时,同时带回了照片或照片副本。他们发现,有些文书的状态只能通过照片来确认。
实物在库房中难以取阅。有些经过修复或移位,已经不是最初拍照时的样子。照片成了替代性证据。
王重民在巴黎编《伯希和劫经录》时,就经常对照照片和实物。他发现有些文书的编号与照片中的位置不一致。有些文书在拍照后被重新排列或修复。他只能在目录中标注“存疑”,注明照片与实物可能存在的差异。
这种标注工作耗费了大量时间,没有直接产生新的研究成果,但它是使用海外藏品的前提。
照片能证明什么?当中国学者使用斯坦因和伯希和的照片时,他们实际上是在使用什么?
照片证明了一个特定时刻、特定角度下的特定状态。它呈现了拍摄者选择拍下的瞬间,却无法呈现未被纳入取景框的角落。斯坦因的照片中没有拍到洞口封堵之前的状况。伯希和的照片中没有拍全文书被取出时的具体位置。哪些文书被谁取走,照片不说。
照片看起来是最直观的证物,但它把拍摄者的视角固定下来。后来的使用者不得不在他人的取景框中辨认自己的过去。这种辨认的过程本身就包含了误认的风险。
照片中的每一个物体都在其位置,但那个位置是拍摄者选定的位置。伯希和的摄影档案中,有一类照片专门记录文书在洞内的原位。这类照片对于后来的研究至关重要。
文书一旦被取出并分散到各地,原位信息就永久丧失了。但这类照片也有局限。伯希和只拍了他认为重要的部分。他的取景框之外还有大量文书,后来被证明同样重要。为什么他只拍了这些?
因为他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选择。选择的标准来自他的学术训练和考察目的。其他文书在他的取景框之外,也就在视觉档案之外。
为什么照片成了基本依据?因为实物已经流散。为什么实物流散?因为1900年到1930年间中国中央与地方政权对边疆文物的实际控制力真空,加上王圆箓个人对文书价值的误判。这个解释是对的,但不完整。
编号体系和摄影档案并不只是事后学术整理的技术环节。它们在取走文书的同时就已经开始运作。斯坦因取走文书时,他的助手蒋孝琬就在现场编号。伯希和在洞中挑选的每一天都在编号和拍摄。
编号和拍摄是取走过程的一部分,不是事后的整理。没有编号,取走者无法确定取走了什么、还剩下什么。没有照片,后来者无法确认某件文书的原始状态。
反过来说,如果清政府1909年就有效接管,编号和摄影仍然会发生,只是由不同的机构、用不同的方式来做。编号问题不会消失,只会换一种形式存在。控制力真空是流散的条件,编号和摄影是流散的机制。两者共同作用,才形成了后来学术工作必须面对的格局。
以《金刚经》卷子为例。敦煌本《金刚经》有多个版本,其中一些在流散早期就被取走。后来关于这些卷子真伪和状态的争论,常常以最早的照片为起点。照片显示了卷子的纸张颜色、字迹、残损状况。但照片是黑白的,无法显示纸张的质地。照片是平面的,无法显示卷子的厚度和装裱方式。
实物不可即,争论只能在照片提供的限度内进行。1930年代,有学者在文章中指出某张照片中卷子边缘有一处阴影,怀疑是修补的痕迹。另一派学者则认为那只是拍摄时光线造成的错觉。双方都引用同一张照片,得出不同的结论。
照片没有解决争论。它只是把争论固定在同样的视觉起点上。这构成一个核心矛盾。照片既是最直观的证物,又是最需要警惕的证物。它固定了观看的秩序,排除了未被拍摄的角落。
中国学者对照片的使用,是在承认并试图穿透这套外来视觉编号体系。他们查阅照片,辨认照片中的细节,比较不同版本的照片,试图从照片中推断实物。
有时他们会在文章或信件中提出具体疑问。有人指出照片中某处阴影可能是文书折叠的痕迹。有人质疑拍摄者对文书状态的描述是否准确。这类考证是追索史的一部分。在承认照片证据价值的同时,试图穿透拍摄者的取景框。
每一个疑问都指向一个更大的问题:我们到底能看到多少?照片是一种视觉编号。它固定了观看的秩序,排除了未被拍摄的角落。
与文本编号不同,视觉编号控制的是洞窟与文书的可见秩序,文本编号控制的是文书的文本秩序。两者共同构成了第一批访客留下的长期框架。这个框架把莫高窟和藏经洞变成了可以被检索、被引用、被讨论的对象。但它也把观看的方式固定下来。
回到李约瑟和坦普尔的著作。他们列举的中国发明,其中一些的实物证据正是敦煌文书。但这些著作使用的图像,往往是后来的学者根据照片复制的图版。这些图版经过了多次转译。从实物到照片,从照片到图版,从图版到印刷品。每次转译都会丢失一些信息,添加一些特征。读者看到的不是敦煌,是敦煌的复制品的复制品。这不是说图像不可信。而是说图像的可信度需要精确界定。它能证明某物在某时某地存在,但不能证明某物的完整状态。
更不能自动解释照片之外的交涉、价格与去向。一份买卖契约的照片不记录讨价还价的过程。一张装箱照片不记录木箱的搬运路线。照片的证据边界就在取景框的边缘。
中国学者在使用这些照片时,还面临另一个问题:照片本身的物质状态也在变化。底片会老化,照片会褪色,印刷品会泛黄。1930年代拍摄或复制的图像,到了1950年代可能已经不如最初清晰。
这意味着,后来者看到的“敦煌”是经过了双重时间损耗的敦煌:实物离开后的时间损耗,加上照片本身老化的时间损耗。每一次观看都发生在图像衰退的某一个阶段。没有一个观看者能回到图像最初的状态。
一个具体的案例明这一点。某位学者在研究一卷敦煌写本时,发现伯希和照片中显示的状态与后来的实物照片不一致。差异可能来自修复,也可能来自拍摄角度,还可能来自底片本身的退化。学者只能根据照片和文字记录推断,无法直接验证。实物在巴黎。
这种困境在1930年代的中国敦煌学界是常态。学者的判断被迫建立在视觉证据的间接链条上。
链条的每一环都可能引入误差,但学者没有别的选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困境?因为流散造成了实物与研究的分离。为什么流散无法逆转?
因为流散发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条件,控制力真空、王圆箓的个人选择、外国探险队的组织能力,无法被简单地复原或反转。
追索工作只能在流散已经发生的格局中进行。这意味着,即使《劫余录》这样的整理工作已经完成,即使中国学者已经掌握了大部分文书的照片或副本,实物仍然在海外。学术工作可以在照片和编号的基础上进行,但照片和编号本身就是流散的产物。
你使用流散者制造的工具来追索流散者取走的物品。这是一个内在的悖论,无法通过学术努力来消除。
视觉档案的独立价值正在于此。当原物流散之后,照片从考察记录的工具变成了替代物。它不再只是记录。它成为了被记录物本身。
学者们研究的不是敦煌文书,而是敦煌文书的照片。而这种研究的方法和结论,又必须回到文书本身来验证。但文书不在手边。
这就是底片上的敦煌:敦煌存在于底片上,被底片所固定,被底片所证明,也被底片所限制。底片是一个中介,一个无法被绕过的中介。第一批访客留下的不只是文书和文物,还有一套观看的方式。
这套观看的方式与文书本身一样,已经成为后来学术工作的基本条件。以《金刚经》卷子为例。敦煌本《金刚经》的版本问题,从1930年代起就争论不断。每次争论都涉及卷子的真伪或状态判定。这些判定极度依赖最早的照片。最初的照片来自斯坦因或伯希和的摄影档案。这些照片的角度有限,分辨率有限,取景范围有限。
实物已经不可即。它们分散在伦敦、巴黎、圣彼得堡、东京。后来的学者只能在照片提供的视觉信息范围内争论。争论可以持续几十年,但争论的边界在第一批访客按下快门的那一刻就已经划定了。
当学术研究不得不依赖他人镜头下的碎片影像时,谁有资格定义可见与可证的边界?这个问题直接引向对第一批访客这一身份本身的审视。他们不只是取走文书的人。他们也是设定观看方式的人。
底片上的敦煌,不只是敦煌的影像。它也是第一批访客眼中的敦煌。后来的学者在这个取景框中辨认自己的过去。辨认的边界由他人划定。某卷文书的真伪之争持续了数年。争论双方都使用同一张照片作为证据,却得出相反的结论。照片没有解决争论。它只是把争论固定在同样的视觉起点上。实物不可即。照片不可疑。争论不可解。账目没有合上,底片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