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伯希和的三个星期

伯希和的笔记本摊在桌上,纸页边角卷起。第一栏写着日期,第二栏写着形制,第三栏是备注。备注栏里反复出现两个词:有年、非佛。

这本笔记后来被巴黎的编目人员当作工作底稿使用,上面的字迹潦草,法文和汉字混写在同一行里。1908年2月,伯希和带着这本笔记进入藏经洞,开始了他为期三周的挑选。

斯坦因离开莫高窟还不到一年。王圆箓的窟檐工程仍在继续,木料堆在窟前空地上,工匠的工钱还没有结清。伯希和到达敦煌时,斯坦因运走的那批文书已经在伦敦和加尔各答进入编目流程。S.6825这样的编号正在被分配给每一件写卷,编目人员用铅笔在纸条上写下号码,夹在卷子中间。

伯希和知道斯坦因的事。他在中亚的考察日志里提到过这位英国同行,措辞克制,但字里行间能读出一种竞争意识。法国远东学院派他来,不是为了重复斯坦因的工作。他要带回巴黎的东西,必须比斯坦因的更有学术分量。

藏经洞的门再次被打开时,洞里剩下的文书仍然数以万计。斯坦因取走的是成捆成批的卷子,他没有时间逐件展开查看。

伯希和不同。他懂汉文,懂藏文,懂回鹘文,还在河内受过系统的汉学训练。他蹲在洞口的光线里,一卷一卷地展开,看首题,看尾题,看字体和纸张。看一卷就决定要不要,要的就放在左边,不要的放回右边。这个动作重复了二十一天。

他的挑选标准写在笔记里,后来又在法国的演讲中被反复提及。第一条是年代。有明确纪年的卷子优先。没有纪年的卷子,他看字体和纸张,推测年代范围。第二条是文字。汉文之外,藏文、回鹘文、粟特文、于阗文的写卷引起他特别注意。斯坦因也取走了非汉文文书,但伯希和的选择更系统。

第三条是内容。佛经他当然要,但更吸引他的是非佛教文献。官私文书、地理书、户籍册、契约、医方、历日,这些在传统藏书体系里不受重视的材料,在他看来有特殊的价值。

这三条标准不是他临时想出来的。法国远东学院的训练让他习惯用文献学的方法处理材料。一件文书的年代、语言、内容性质,决定了它在学术框架里的位置。他蹲在洞口展开每一卷的时候,脑子里已经在做分类。

这个分类后来直接变成了巴黎国立图书馆的编号体系。P.2005是一个例子。这件文书后来被定名为《沙州都督府图经》,是敦煌地方志书的一部分。伯希和展开它的时候,看到的是工整的楷书和清晰的分卷结构。卷中有沙州的地理沿革、城池位置、驿站分布、河流渠道。

这不是佛经,不是发愿文,不是供养人题记。这是一份地方政府编纂的地理总志的残卷。斯坦因的批量取走方式很可能漏掉这类材料,因为它夹在大量佛经中间,外观上并不起眼。

伯希和把它挑了出来。类似的还有P.2001《沙州图经》残卷、P.2691《沙州地志》残卷。这些地理文书在巴黎被归入同一个类别,编号相邻。伯希和的挑选逻辑在这里清晰可见:他要的是能重建敦煌历史地理的材料,不是单纯的佛教写本。

王圆箓看着伯希和蹲在洞口展开一卷又一卷。他不知道那些字是什么意思,但他看得出这个法国人和斯坦因不一样。斯坦因不常亲自翻检,多数时候是蒋孝琬在动手。伯希和几乎每一卷都自己看,看得慢,看得细。王圆箓关心的是银子。

他的窟檐工程需要钱,木料要买,工匠要雇,粮要备。斯坦因给过一笔银子,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伯希和来的时候带着银两,具体数目在双方的记录里都没有留下确切的数字。伯希和日记里提到过付款的事,但措辞模糊。他没有记下具体金额,只写了“以银若干两酬之”。王圆箓那边没有文字记录留下来。他的账是心里的账,修窟要用多少料、多少工、多少天,他心里有数。这笔银子够不够修完剩下的窟檐,他当场就能算出来。

与斯坦因的交易相比,伯希和的付款条件有一个明显不同:斯坦因是按捆计价的,整批整批地买;伯希和是按件挑选之后再谈价。挑选本身改变了交易的性质。王圆箓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买整批货的商人,而是一个逐件挑拣的学者。挑剩下的还在洞里,挑走的要付钱。这个模式对王圆箓来说并不陌生——他在敦煌城里卖过东西,知道挑拣过的货要按质论价。

但伯希和的挑选标准和敦煌本地市场的标准完全不同。王圆箓眼里值钱的东西是完整的、好看的、能装裱的写经。

伯希和眼里值钱的东西是古老的、稀见的、有史料价值的残卷。两种标准之间没有换算关系。伯希和挑走的很多卷子在王圆箓看来根本不值钱——残破、零碎、字迹潦草。但伯希和愿意为它们付银子。

三周里,伯希和翻检了洞里几乎所有的卷子。他的笔记记录了每天的工作进度:某日看经若干卷,取若干卷;某日看文书若干件,取若干件。笔记上的数字并不完整,有些天的记录只有寥寥几个字。但总体规模是清楚的:他挑出了大约六千件写卷和绢画。

六千件这个数字后来被反复引用。它的含义需要放在对比中才能看清。斯坦因第一次运走的汉文写卷约四千件,加上藏文和其他文字的写卷,总数也在数千件之谱。伯希和的六千件在数量上并不比斯坦因少太多,但获取方式完全不同。斯坦因是整批搬运,伯希和是逐件挑选。搬运的效率高,挑选的精度高。

巴黎国立图书馆接收这批文书时,编目工作立即开始。编号以P.开头,按接收顺序排列。P.2005这样的号码被写在纸条上,夹在卷子中间。

编目人员不懂汉文,他们按照伯希和的笔记和初步分类来分配号码。伯希和的挑选标准在这里变成了编号逻辑:有纪年的卷子集中在某些号段,非佛教文献集中在另一些号段,非汉文写卷又有单独的号段。这个编号体系一旦建立,就具有了独立的生命力。后来的学者引用敦煌文书时,用的就是这些号码。P.2005代表《沙州都督府图经》,P.2001代表《沙州图经》,P.2691代表《沙州地志》。号码取代了文书本身,成为学术引用的单位。

预编号的动作发生在莫高窟的洞口。伯希和展开一卷,判断它的年代、文字、内容性质,决定要不要带走。这个判断本身就已经是一种编号行为——他在脑子里把文书分成了不同的类别,带走的和留下的分属不同类别。带走的进入巴黎的编号体系,留下的留在洞里等待下一次挑选。

王圆箓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法国人挑走了一批卷子,留下了银子。银子用来买木料、雇工匠、备粮。窟檐修好了没有,这是他唯一关心的问题。伯希和离开莫高窟的时间是1908年3月前后。

他的驮队带着几十箱文书向敦煌县城方向走去。运输路线与斯坦因不同——他走的是北路,经安西、哈密进入新疆。这条路的具体行程在他的日记里有简略记载:某日到某地,某日宿某处。

日记的重心不在运输上,而在文书本身。他记下了哪些卷子已经打包、哪些还需要进一步查看、哪些准备寄回巴黎。

巴黎方面收到这批文书的时间是1908年秋冬之际。法国远东学院和国立图书馆之间有过几次通信,讨论编目方案和存放地点。通信的内容今天还能查到片段:国立图书馆方面询问文书的数量和类别,远东学院方面回复说正在整理中,具体数字待编目完成后才能确定。

这个“待编目完成后才能确定”的措辞值得注意。它意味着在1908年秋冬之际,伯希和自己也还没有完全掌握这批文书的学术构成。他在洞里挑了三周,但挑出来的东西到底有多少价值、能支撑什么样的研究,要等编目完成之后才能判断。

编目工作持续了数年。P.2001到P.2005这样的号码被逐一分配下去时,伯希和的挑选标准才真正固定下来。

有纪年的在前,非佛教文献在前,非汉文写卷另列。这个顺序不是偶然的排列,而是学术判断的物质化。

留在洞里的文书仍然堆放在原处。王圆箓用布帘遮住洞口,偶尔进去查看。他不知道哪些卷子被挑走了、哪些留下了,也不知道挑走的标准是什么。他只知道洞里还有东西,以后可能还会有人来。

1909年,伯希和带着一部分精选写卷来到北京。他在北京展示了几件文书,引起中国学者的注意。罗振玉、王国维等人看到了这些卷子,意识到敦煌还有大量文献留存。这个消息促成了后来清政府下令将剩余文书解送京师图书馆的行动。

解送行动发生在1910年。京师图书馆的接收清单上记录了运来的文书数量和类别。清单上的数字与伯希和挑走之前的洞藏总量之间存在差距——这个差距后来被反复讨论:差额去了哪里?是运输途中的散失,还是地方官员的截留?这个问题在1910年的清单上找不到答案。清单只记录了接收了什么,没有记录为什么少了。伯希和挑走的六千件文书在巴黎逐渐进入学术流通。

P.2005被反复引用,《沙州都督府图经》成为研究唐代敦煌地理的基本材料之一。法国汉学的敦煌研究以此为基础展开,沙畹、马伯乐等人利用这批材料写出了重要的著作。留在洞里的文书被解送北京后进入京师图书馆的库房。它们没有P.编号,也没有S.编号。它们的编号是“劫余”——这个词出现在后来中国学者的著作里。

“劫余”的含义在字面上清楚:劫难之后剩余的东西。劫难是什么?是斯坦因的批量运走和伯希和的逐件挑选?还是别的什么?这个词的使用者没有给出定义。

“中国”一詞在傳統觀念下指位于天下正中的国家,其政治与疆域概念隨朝代更迭而演變。相比之下,藏经洞文书的命运,恰恰是这种古老文明在近代遭遇外部冲击的一个微观缩影。事实层面的对照是这样的:伯希和挑走的六千件在巴黎获得了完整的编号体系和学术引用网络;留在洞里的文书在北京获得了“劫余”这个统称。

“劫余”不是编号体系——它不区分年代、文字、内容性质——它是一个整体标签。这个标签后来被写进了《敦煌劫余录》。陈垣编纂这部目录时使用的就是这个名称。《敦煌劫余录》收录的是京师图书馆所藏敦煌文书,与斯坦因、伯希和运往伦敦和巴黎的部分相对。

巴黎的编目工作从1908年秋冬开始。国立图书馆的编目人员不懂汉文,他们依赖伯希和笔记中的法文标注和初步分类。笔记上的“有年”“非佛”成为分配号码的依据:有纪年的写卷集中在前面的号段,非佛教文献另列,非汉文写卷再另列。P.2005被归入地理文书类,与P.2001、P.2691相邻。这个顺序不是洞内文书原来的堆放顺序,而是伯希和挑选时脑中分类的物质化。

与此同时,伦敦的编目人员按照斯坦因的收集批次和地点分配S.编号。S.6825这样的号码反映的是获取顺序和捆包顺序,而不是内容分类。两种编号体系各自成立,互不参照。后来的学者引用敦煌文书时,P.和S.成为两个平行的坐标。

北京方面的情况不同。1910年解送行动中,京师图书馆接收的文书按箱件登记,没有逐件分类。清单上记录的是箱数和大致类别,不是每一件文书的年代、文字和内容性质。地方官员在运输途中截留了一批卷子,但清单只记录接收了什么,不记录为什么少了。京师图书馆的库房里,这些文书没有P.编号,也没有S.编号。

罗振玉、王国维等人1909年在北京看到伯希和展示的精选写卷后,意识到敦煌还有大量文献留存。他们推动清政府下令解送剩余文书。但他们看到的只是伯希和挑选后的样本——那些被挑走的卷子已经进入巴黎的编号体系,留在洞里的则等待下一次筛选。

陈垣编纂《敦煌劫余录》时,面对的是京师图书馆所藏敦煌文书。这些文书没有逐件分类的编号体系,只有一个统称:“劫余”。这个名称不区分年代、文字、内容性质,它描述的是这批文书在权力关系中的位置——它们是被挑选之后剩下的部分。

伯希和在洞口展开每一卷时,已经在做预编号:有纪年的放一边,非佛教文献放一边,非汉文写卷另放一边。这个判断先于巴黎的P.编号,也先于北京的“劫余”标签。巴黎的编号体系把学术分类固定下来,北京的统称把剩余状态固定下来。两者之间没有换算关系。

同一时期,王圆箓的账本上记录着香火钱、田租、木料费、人工费;巴黎的编目员在分配P.号码;伦敦的编目员在分配S.号码;北京的接收员在登记箱件。四种记录并行,各自服务不同的目的。

“劫余”与“P.”和“S.”的对照构成了一个事实反差:同出一洞的文书因为不同的取走方式和不同的编号体系而获得了不同的学术命运。

“劫余”不是描述文书本身的状态——很多“劫余”文书在学术上同样重要——它描述的是这批文书在权力关系中的位置。伯希和离开莫高窟之后,洞里剩下的文书又经历了多次筛选。1910年的解送行动是一次官方筛选——地方官员在运输途中截留了一批卷子据为己有。1914年斯坦因再次来到莫高窟时又进行了一次筛选——他从剩余的卷子里又挑走了一批。每一次筛选都在改变剩余文书的构成。

“劫余”这个概念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多次筛选的结果。王圆箓在1910年之后仍然住在莫高窟。他的账本上继续记录着香火钱、田租、木料费、人工费。他不知道“劫余”这个词,也不知道这个标签日后会成为一批文书的正式名称。他知道的是窟檐修好了没有、工匠的工钱结了没有、下一笔修缮经费从哪里来。

这些数字不进入任何学术体系。在近代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效仿西方发展工业的过程进行的并不顺畅”的宏大背景下,敦煌文书的流散与追索,是这段曲折历程中一个关于文化遗存与知识主权飞地般的具体案例。伯希和的笔记本后来存放在法国远东学院的档案里。

笔记上的字迹有些已经褪色,“有年”“非佛”这几个词还能辨认出来。这几个词决定了六千件文书的去向。也决定了留在洞里的那些文书的另一种命运。1908年春天的一个傍晚,伯希和的驮队离开了莫高窟。王圆箓站在窟前空地上看着驮队远去。他手里攥着刚收到的银子。洞里的布帘重新拉上了。剩下的卷子堆放在原处。它们还不知道自己将被称作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