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解送途中
巴黎的P.编号已经落定,那些没有编号的写卷仍在莫高窟的洞窟里等着。它们等来的不是另一个伯希和,而是一份从北京发出的咨文。那是1910年,宣统二年,咨文的内容不算复杂:令甘肃藩司将莫高窟藏经洞内剩余经卷造册解送京师,交学部图书馆收藏。
发文的时间是宣统二年,公历1910年。距离伯希和离开敦煌已经两年,距离斯坦因第一次运走那批写卷和绢画,过去三年。咨文用的是标准官牍格式,起首引述前因,中间列明办法,末尾限期回复。它读起来像一件已经想清楚的事。
但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建立在一个没有答案的前提上:洞中到底还有多少。
王圆箓知道一个大概。他经手了斯坦因和伯希和两次,知道哪些位置的卷子被翻动过,哪些还保持着原来的捆扎。但这个大概从来没有变成过一份完整的清单。
伯希和走的时候,洞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写卷,具体多少,他本人也只是估算。1908年他给法国方面的报告中对此只作了估量,没有给出数字。
这个空缺,在解送开始之后,会以各种方式反复出现。命令从北京传到兰州,从兰州传到安肃道,从安肃道传到敦煌县。每一层转发都会增加一些地方性的措辞,也会增加一些延误。
敦煌县接到命令后,需要派人进洞清点、装箱。装箱之后还要雇车运出。这些事要花钱,钱从哪里出,命令里没有说。
甘肃藩司后来给学部的回复中提到了这个困难。大意是:敦煌地处边远,所需包装、脚力、护送各项费用,地方经费紧张,请学部酌拨。这封信的措辞克制,属于下级向上级要钱的常规写法。
但它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解送行动从一开始就没有专门的经费安排。没有专项经费,意味着所有环节都要靠地方自行筹措或垫付。而地方筹措的方式,就是让经手的人先垫着,事后再报销。这个链条一旦拉长,每一环都可能出问题。
要理解这条链为什么会出问题,得先看清末西北的地方财政是什么状况。
敦煌所在的安西直隶州,地处河西走廊最西端,人口稀少,田赋有限,地方官府的日常开支常年依赖上级拨补。自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以来,清政府屡次被武力威迫割地赔款,连年摊派赔款、办理新政,地方财政早已没有余力。
一项没有专项经费的临时差事落下来,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层层往下压,最后压到具体经办的人头上。经办的人先垫钱,垫了钱就有理由从经手的物品里找补。
这不是某一级官员特别贪婪,而是这套财政运转方式本身给截留留出了空间。接到命令后,敦煌县开始组织人手进入藏经洞。
洞中的情形已经和斯坦因、伯希和来时不同。写卷被翻动过,有些原来的包裹被打开后没有重新扎好。据后来参与解送的人回忆,当时洞中尚有数千卷,具体数字说法不一,有说六千余卷的,有说八千的,也有说上万。这些数字都是事后追述,没有当时的清点记录留存。
清点本身就是个问题。敦煌县派去的人不具备鉴定能力,他们能做的只是按捆计数,或者大致估算。写卷有长有短,有整有残,有汉文有藏文有回鹘文有于阗文,还有绢画和法器。这些东西混在一起,没有统一的编号,没有分类目录,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移交清单。
打包用的是木箱和布包。木箱由当地木匠赶制,尺寸不一。布包则是临时找来的。
装箱的时候,没有逐件登记。这一点后来被反复提及,但在当时,没有人觉得需要逐件登记——命令只说解送,没有说逐件造册。造册的工作,是到了北京之后才做的。从敦煌到北京,走的是官道。
先到安西,再到肃州,然后沿河西走廊东行,经甘州、凉州到兰州,从兰州再往东,经西安、郑州到北京。全程三千多里,按当时的交通条件,至少要走一两个月。
运输方式主要是大车和驮队。木箱装车,布包驮运。一路经过的驿站需要提供换马、住宿和护送。这些都需要地方配合,而地方配合的程度,取决于当地官员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
文书在途中经过了哪些人的手,今天已经很难完整还原。但有几件事是可以确认的。
第一件:在敦煌县起运之前,已经有部分写卷被当地士绅和官员截留。这些人利用经手之便,从洞中取出一些卷子据为己有。数量不明,但后来在甘肃、新疆等地陆续出现过一些敦煌写卷,来源正是这个时期。
第二件:在运输途中,经过的某些地方官员打开箱子查看,从中取走了一些品相较好的卷子。这种取走往往有各种理由——有的说是借观,有的说是暂存,有的干脆没有理由。这些卷子后来有的归还了,有的没有。
第三件:到达北京后,学部接收时发现实际数量与起运时报的数量不符。少了多少,说法不一。
有的记载说少了数百卷,有的说少了上千卷。这个差额,就是途中散失的部分。这些散失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发生在没有编号体系的情况下。
斯坦因运走的写卷有S.编号,伯希和挑选的写卷有P.编号。编号的存在意味着每一件文书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丢失一件就会在编号序列中留下一个空位。但清政府的解送没有编号。
写卷以捆或箱为单位流转,打开一箱取走几卷,从外面看不出来。没有编号,就没有空位;没有空位,就没有记录;没有记录,就没有追索的依据。这就是解送途中散失的核心机制:编号真空。
编号一旦缺失,后果不止于无法追索,还会改变经手人的行为方式。有编号的藏品,取走一件立刻在序列上留下缺口,日后核对就会暴露。没有编号的捆包,取走几卷之后重新扎好,从重量到外观都没有明显变化。截留的成本因此降到极低,被发现的风险也降到极低。
制度留下的这个缝隙,比任何个人的贪念都更能解释散失的规模。编号真空造成的后果,在文书抵达北京之后才逐渐显现。
学部接收这批文书后,交给京师图书馆筹备处保管。筹备处的人打开箱子,发现里面的写卷杂乱无章,没有清单,没有分类,甚至无法确定总数。他们能做的是逐件清点、登记、编目。这项工作从1910年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了很多年。
清点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箱子里装的写卷数量明显少于箱子容量;有些布包被打开过,里面的卷子顺序混乱;还有一些卷子有明显的裁切痕迹,像是被人从中间截取了一段。这些问题无法追溯。因为没有起运时的逐件清单,无法确定哪些卷子是在敦煌被截留的,哪些是在途中被取走的,哪些是在北京入库后被私藏的。所有环节的散失混在一起,变成一个无法拆解的总数。
京师图书馆后来编了一份接收清单。这份清单记录了到达的文书,但它无法记录未到达的部分。那些未到达的文书,在清单上以空位的形式存在——不是某个具体编号的空位,而是总数与预期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是多少,至今没有定论。
有学者根据后来的统计推算,从敦煌起运时的数量与最终入藏京师图书馆的数量之间,存在一个明显的缺口。这个缺口的规模,不同的研究给出了不同的估算,从数百卷到上千卷不等。由于缺乏起运时的准确数字,任何估算都带有不确定性。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抵达北京的文书,已经是一批历经筛选和截留之后的残余。这批残余,就是后来被称为劫余的那部分。
劫余这个词,在当时的官方文书中并没有出现。它是在后来的学者叙述中逐渐固定下来的。但它所指代的那个事实——历经劫难后剩余的部分——在1910年解送完成时就已经存在了。
从敦煌到北京,文书经历了一次与斯坦因、伯希和挑选性质不同的散失。斯坦因和伯希和的挑选是集中的、有记录的、有编号的。解送途中的散失是分散的、无记录的、无编号的。前者留下了完整的档案,后者留下的只有空缺。
这个空缺,在京师图书馆的接收清单上,表现为一组不完整的数字。清单记录了到达的卷数,但没有记录出发时的卷数。没有出发时的数字,就无法计算损耗率。
损耗率无法计算,散失就无法量化。这是解送行动留下的最持久的后果:它不仅散失了一批文书,还散失了对散失本身的记录能力。学部收到京师图书馆的接收报告后,没有追究途中的散失。这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没有起运清单,无法追责;没有编号,无法确定哪些文书丢失;没有丢失的具体信息,追索就无从谈起。
解送行动就这样结束了。文书从敦煌运到了北京,从一个洞窟搬到了一个图书馆。物理位置发生了变化,但文书本身的状态——无编号、无系统目录、无完整记录——并没有因为这次搬迁而改变。
到达北京的这批文书,后来成为京师图书馆敦煌特藏的基础。再后来,它们成为《敦煌劫余录》著录的对象。陈垣在编这部目录时,面对的就是这批历经散失后残存的文书。他在序言中用了劫余二字,这个词从此固定下来,成为指代这批文书的专名。
但在1910年的那个冬天,当最后一箱文书从敦煌运出,沿着官道向东行进时,还没有人用劫余来称呼它们。它们只是剩余经卷,是清政府下令解送的一批古物。
它们的命运——被截留、被私藏、被散失、被追索、被命名——都还没有发生。唯一已经发生的是:它们离开了敦煌。
从敦煌到北京,三千多里路,走了将近两个月。沿途经过的每一个驿站、每一个衙门、每一个经手的人,都有机会从这批无编号的文书里取走一些东西。有些人取了,有些人没取。取了的,没有记录;没取的,也没有记录。最终到达北京的,是一批无法确定原始数量的文书。它们的总数,从起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京师图书馆的接收清单上,数字是明确的。但那个数字代表的是到达的文书,不是出发的文书。出发时的数字,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记录。
这就是解送途中发生的事:一次有编号的挑选之外,又添了一次无编号的分流。每一次截留都很小,小到不值得记录。但所有的小截留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无法填补的空缺。这个空缺,就是劫余的起点。
从敦煌运出的文书,在抵达北京时已经是一批残余。这批残余后来被清点、被编目、被研究、被命名。
它们的数量是确定的,但它们失去的部分——那些在途中被截留的、被私藏的、被散失的文书——永远无法确定。这个确定与不确定之间的差距,就是解送行动留下的遗产。学部图书馆的接收清单至今仍存。清单上的数字是具体的,但清单之外的空缺是抽象的。具体的数字可以核对,抽象的空缺无法计量。这就是为什么解送途中的散失长期被低估:因为它没有留下可供追索的记录。
斯坦因和伯希和的挑选留下了编号,编号留下了空位,空位留下了追索的依据。清政府的解送没有留下编号,没有留下空位,没有留下追索的依据。它的散失是无声的,它的空缺是无形的。但无声不等于没有发生。无形不等于不存在。从敦煌到北京,文书的总数在减少,但减少的过程没有留下痕迹。
这就是解送途中的真相:不是某一次大规模的丢失,而是无数次小规模的截留,每一次都不足以引起注意,但加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无法忽视的缺口。这个缺口,后来被中国学者命名为劫余。劫余者,劫后之余也。
这个劫字,既指斯坦因和伯希和的挑选,也指解送途中的散失。两次劫难,一次留下了编号,一次留下了空缺。两次劫难之后,剩下来的那部分文书,就是劫余。1910年冬天,这批劫余抵达北京。
它们被存放在京师图书馆的库房里,等待被清点、被编目、被研究。它们的数量是确定的,但它们失去的部分永远无法确定。这个确定与不确定之间的张力,将在此后的二十年里,成为中国学者面对敦煌文书时的基本处境。他们要处理的,不仅是一批残存的文书,还有一个无法填补的空缺。
空缺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它证明了散失的发生,却无法证明散失的规模。它记录了截留的存在,却无法记录截留的具体。
京师图书馆的接收清单上,每一个数字都是确定的。但数字与数字之间的空白,才是解送途中真正发生的事。那些空白,就是被截留的文书留下的位置。它们不在清单上,但它们在。它们以不在的方式在。
从敦煌到北京,三千多里官道,走完全程的是若干木箱、若干布包、一纸接收清单。清单上写着到达的卷数。起运时的卷数,无人写出。
两个数字之间本该有一道算术题,可这道题从来没能列出来:没有起运数,就没有损耗率;没有损耗率,就没有追责的起点。留下的只有两组数字。一组是抵达北京的文书清点结果,逐件写成,可以核。另一组是敦煌洞中起运前的估计,事后追述,说法从六千到上万不等,无法核。第一组数字越清楚,第二组数字的模糊就越刺眼。差在中间的部分,没有编号,没有名字,没有抵达记录,只剩下一批后来被称为劫余的实物,静置在京师图书馆的箱子里,等着一份目录和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