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公司账上的缺口

账册翻到养路支出那一栏,旁边没有对应的科目名称。詹天佑为专项养路经费写的那封信还没有批复,固定工区也没有批下来。居庸关附近那段路基,下一个冻融周期还会出问题。这个空白不是通车那年才有的。要找到它的源头,得看关内外铁路收回时定下的拨款办法。

1902年4月,清廷与俄国签订《交收东三省条约》。俄国同意分三批撤离东三省,并将山海关至营口至新民厅的铁路交还中国。这一外交动作,使关内外铁路的完整运营与收益前景趋于明朗。对清廷而言,被截断的收益重新有了着落。对袁世凯而言,这意味着一条可以生利的铁路,也意味着一条可以从中提取余利的铁路。

关内外铁路的底子并不厚。甲午战争之前,铁路只延展到辽宁中后所,共新建线路一百九十三公里,其中山海关以东的部分长六十五公里。战后,铁路建设与赔款、借款、外交纠缠在一起。庚子之后,关内外铁路的盈余被纳入赔款框架,余利的去向受到债权方与条约条款的双重约束。

余利不是可以随意挪用的闲款,它是各项开支结清之后剩下的那一部分,提取和使用都有明确的边界。三年后,直隶总督袁世凯与会办大臣胡燏棻奏准筹办京张铁路。

他们赖以规划的核心财源,正是这条铁路的余利。奏准的方案是:预算经费五百万两白银,由关内外铁路的盈余中每年提一百万两投入建设,预计四年完成。这个方案从一开始就把京张铁路的资金来源,锁定在“建设”这一个目标上。

“余利”二字在铁路账目中有着精确的边界。关内外铁路每年拨出一百万两,同时可以从庚子赔款中收回八十万两作为补偿。庚子赔款总额是四亿五千万两,分摊到各省和各关,关内外铁路所承担的份额,因这笔补偿而实际减轻。

这一进一出之间,京张铁路的建设资金实质上是国家财政通过特定渠道进行的专项转移支付。它的合法性建立在“修建京张铁路”这一特定目标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经营京张铁路”这一长期需要之上。款项的用途被牢牢锁定。光绪三十一年,京张铁路总局在天津设立,陈昭常任总办,詹天佑任会办兼总工程司。

最初的勘测与第一段丰台至南口工程随即展开。施工预算最初高达七百二十九万余两,袁世凯要求压缩至六百万两以内,并将机车车辆费用另行奏请,总务费用等丰台至南口段完工营业后再解决。詹天佑最终将上报预算减至五百七十二万四千余两。压缩的尺度,划定了资金使用的条条框框。

每一笔从关内外铁路拨来的余利款,在账册上都有明确的支出科目对应:路基土方,钢轨和枕木,炸药消耗。这些科目有一个共同特征:它们最终会结清。工程竣工之日,就是科目关闭之时。养路、设备维修、员工薪酬、煤炭水电、站务管理,这些开支不会随工程结束而消失。

它们从通车之日起就开始产生,并且逐年累积。建设时期,詹天佑可以在工程月报上列出下个月需要多少火药、多少枕木、多少劳力,工程总局据此从余利款中拨付。这是一种需求驱动的财务模式:工程需要多少,就申请多少,只要在建项目范围之内,就有对应的资金渠道。通车之后,财务模式变了。

铁路公司的收入来自客货运输,收入多少取决于沿线经济活动的活跃程度。支出却是刚性的。养路不能等到收入充裕时再做,薪工不能拖欠到下个月,设备不能等到损坏才修。在铁路公司的账册上,建设余利款那一栏,数字不断缩减;维持开支那一栏,数字始终微薄。两行数字之间,没有一个专门的科目来承接这种从建设到维持的过渡。

宣统元年,京张铁路全线通车。工程告竣。按照清廷的惯例,工程结束意味着工程局的使命完成。关内外铁路余利的拨付随之终止。建设阶段那笔每年一百万两的集中投入,在通车之后的账目上不再出现。

铁路公司的账册上,收入栏和支出栏并没有因为工程结束而变得简单起来。客货进款开始产生。从丰台至南口段的短途营业,到全线通车后北京至张家口之间的客货运输,进款数字逐月记录在运营月报上。沿线经济活动的恢复需要时间,煤炭运输、旅客往来、农产品外运,这些收入的增长曲线受到区域经济水平的约束。进款与工程时期每年固定拨入的一百万两相比,不在一个量级。

养路支出是最大的一项。关沟段的线路病害,从通车第一个冻融周期开始就露出征兆。居庸关附近的路基渗水、春季翻浆、雨季溜坍,这些需要持续投入的养护工作,在工程局撤销之后,全部落到铁路公司的日常账目上。工务员把病害记在月报上,段长把月报送到公司,公司把月报归入档卷。养护工段的工人继续巡查、记录、修补。修补是用现有的经费做的。经费用来修补的是已经出现的问题,不是根除问题。软土没有整体换填,隧道壁面的渗水没有根治,边坡防护没有全面加强。

薪工支出是另一项。工程局时期招募的工人,一部分转入养护工段,一部分遣散。养护工段的编制有限,工人薪资在账目上是一个固定且不可拖欠的科目。还有设备维护、煤炭购置、站务用品、电报费用、办公经费。这些开支单笔数额不大,但加在一起,构成了一条铁路每年必须支付的账单。

问题不在于这些开支是否合理。问题在于,支付这些开支的财源从哪里来。建设时期,余利款的拨付依据是“修建京张铁路”。工程一旦结束,依据消失。

运营支出的依据是“铁路日常营业”,这在账目上没有对应的专项财源。邮传部主管全国铁路,其考核标准是各路收支能否平衡、有无盈余上缴。铁路公司总办受制于邮传部的考核,不得不想办法压缩支出。詹天佑受制于技术标准,不肯在工程质量上让步。三方都在各自的约束条件下做出合理反应。邮传部不会因为养路标准或者工务员的报告就增设专门科目,也不会因为总工程司的一封信就拨出一笔计划外经费。

铁路公司总办面对的是账面上的赤字。客货收入每月的进款数目是确定的,各项支出也是确定的。两者之间的差额,需要有来源来填补。可能的渠道只有几条:邮传部的临时拨款、关内外铁路余利的继续拨付、或者铁路公司自行设法筹措。每一条渠道都有它的限制。临时拨款需要奏请审批,余利拨付的法律依据已经消失,自行筹措需要更高的客货运收入。总办只能在有限的选项中寻找平衡。

詹天佑的角度与总办不同。作为总工程司,他的职责是保证线路质量符合标准。作为技术人员,他清楚地知道关沟段的路基问题不会自动消失。

他曾经在一封信中争取专项养路经费,请求设立固定工区。这些请求在工程局时期可以名正言顺地提出,因为那时有工程款可以支撑。通车之后,同样的请求需要从运营经费中开支,而运营经费本身捉襟见肘。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居庸关那段路基里的水正在寻找出路。如果今年不做,明年问题更大。如果明年不做,下一个冻融周期会加倍回报。

冲突不在于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失职,而在于账目结构本身。建设余利款的拨付依据是“京张铁路建设”,工程一旦结束,依据消失。运营支出的依据是“铁路日常营业”,这在账目上没有对应的专项财源。

邮传部主管全国铁路,其考核标准是各路收支能否平衡、有无盈余上缴。铁路公司总办受制于邮传部的考核,不得不想办法压缩支出。詹天佑受制于技术标准,不肯在工程质量上让步。三方的逻辑都成立,但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无法用节约填平的制度性缺口。关内外铁路余利的拨付条款写得清楚:专款专用于京张铁路的勘测、购地、土方、桥隧、钢轨、枕木等工程开支。

这一条把“建设”和“运营”在账目上彻底分开了。工程结束之后,关内外铁路没有义务继续拨付余利,京张铁路公司也没有权利继续申请。就连因工程需要借用关内外铁路的场地和设施,京张铁路每年还须额外支付二百两白银的租借费用。两个实体之间的财务边界清晰得近乎苛刻。

袁世凯主持下筹得的七百余万两,支撑了四年的建设。这笔钱的性质是专项建设经费,它的期限与工程周期绑定。工程结束,款项终止。它无法自然延续为运营经费,因为它的法律依据是“修建京张铁路”,而非“经营京张铁路”。清廷在批准京张铁路自建时,为“建设”设计了资金安排,但没有为“维持”设计对应的财政来源。

这不是管理不善。这是自筹建路模式内含的结构问题。修路时能靠一笔专项余利集中投入,养路和运营却需要常年、分散、无法一次性结清的支出。京张铁路的财政困境,并非因为总办不会算账,也不是因为詹天佑要求过高。

它源于一个更早的设定:这条铁路的财源从一开始就是建设专款,而不是营业资本。宣统二年的春天,关沟段的路基再次进入冻融周期。居庸关附近的渗水、翻浆、溜坍,按照上一年的规律重复出现。工务员把病害记在月报上,段长把月报送到公司,公司把月报归入档卷。养护工段的工人继续巡查、记录、修补。

铁路公司在下一期月报的运营栏里,记下了客货进款数目,也记下了“线路维持”的支出。两者的比例没有引起超出常规的注意。在某一期账册的边上,有人用铅笔做了一个简单的对比:通车之后第一年,京张铁路全线客货进款合计,与工程时期每年从关内外铁路拨来的余利相比,不在一个量级。养路支出、薪工支出、设备维护、站务开支加在一起,已经超过进款总数。

差额从哪里来?账上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那支铅笔写下的数字,不过是一个提醒。提醒的是,京张铁路在工程账上“建成”了,但在营业账上还没有站稳。建设余利款用一行行数字记着它的减少。养路支出用另一行数字记着它的微薄。

宣统元年十月,京张铁路全线通车后的第一个完整月份,公司总办在案头翻到一份运营月报摘要。摘要分两栏:左栏是进款,右栏是支出。进款栏下,客票收入四千八百余两,货运进款六千四百余两,杂项二百余两,合计约一万一千四百两。支出栏下,薪工四千三百余两,养路三千九百余两,设备维护与材料一千七百余两,站务、办公、电报一千五百余两,合计约一万一千四百两。两栏相抵,账面上只剩几十两的余额。

但月报末尾附了一张工务段请款单,总办用指甲在纸边划了一道:居庸关站西侧路基换填软土,估银二百四十两;三堡至青龙桥间边坡防护,估银三百六十两;八达岭隧道南口渗水处勾缝排水,估银一百八十两;其余各段零星修补,估银四百二十两。四项合计一千二百两。若照单批准,本月进款便不够抵付支出,短绌约一千一百余两。

总办没有批,也没有退回,只把请款单压在月报下面。他知道,这不是某一笔开支该不该花的问题,而是账上根本没有一个科目能承接这笔开支。

关内外铁路余利拨付的条款写得很窄。当年奏准的办法是每年从关内外铁路盈余中提银一百万两,专备京张铁路勘测、购地、土方、桥隧、钢轨、枕木及机车车辆等项之用,不得移作他项。条文还载明,工程完竣之日即行停止拨付。换句话说,这笔钱的身份是“建设专款”,不是“营业资本”。

它在账册上对应的是一个个会结清的工程科目:路基土方结清,钢轨枕木结清,炸药消耗结清,桥隧砌石结清。工程决算一过,这些科目便逐一关闭。养路、薪工、设备维护、站务用品、煤炭水电,这些开支不会随工程结束而消失,却不在原来的拨款条文之内。关内外铁路没有义务继续拨付,京张铁路公司也没有权利继续申请。就连借用关内外铁路的场地和设施,每年还须另付二百两租借费。两个实体之间的财务边界,清楚得近乎生硬。

邮传部主管全国铁路,考成各路的标准仍是收支能否相抵、有无盈余上缴。总办受制于这条考成,只能在月报上做减法:能缓的工程缓一缓,能压的杂费压一压,能分摊到各段的支出尽量分摊。詹天佑受制于技术标准,不肯在关沟段的路基上让步。他在另一封信里写道,以上各处若不于春融前动工,冻融之后工费当倍。这不是危言,居庸关附近的路基渗水、春季翻浆、雨季溜坍,上一个周期已经留下记录。

工务员把病害记在月报上,段长把月报送到公司,公司把月报归入档卷。档卷越积越厚,请款单却始终夹在公文夹中。总办不能批,因为账上无款;邮传部不能拨,因为无此科目;关内外铁路不能续拨,因为条款已止。三方的逻辑各自成立,合在一起却是一个无法用节约填平的缺口。

两行数字之间,是一条完整铁路在完工之后如何活下去的问题。工程局在移交清单上签了字,已经退出。养路工段的编制还在,人还在,每月照例巡查、记录、修补。他们的工钱从铁路公司的运营账上支出,这笔支出在账目分类上属于“线路维持”。但“线路维持”之下的各项具体开支,分摊到每一个工段、每一段路基、每一处病害,并没有一个详细的子目来承接。那笔从关内外铁路拨来的余利,四年间每年一百万两,合计约四百万两。加上从庚子赔款中补偿的部分,京张铁路建设实际到账五百七十余万两。工程决算时,账目结清,余款不多。

通车之后,建设款项的最后一笔拨付到账,账册上“建设收入”一栏归零。归零之后,京张铁路公司面对的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每个月客货进款多少,各项开支多少,差额从哪里补。进款数字记在运营月报上,开支数字记在支出月报上,差额记在总账上。

总账上那一行差额,暂时没有对应的科目。到宣统二年年度决算时,建设余利一栏已经归零。

运营支出栏里,养路、薪工、设备维护、站务开支各占一行,行末的短绌数没有专门的款项归入。关沟段需要继续养护的工段仍然列在月报上,专项经费的申请仍然搁在公文夹中。账面上的缺口留在那里,等着下一年度的决算去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