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官署在黑暗里点灯
一份由海原县署发出的公文,在震后第三天被递出县城,又被退回。
退回的原因是驿道不通。送信的衙役李德在县城以东二十里处遇到地裂缝,马不能过。他把公文揣在怀里,步行翻山绕路,走了两天,走到固原境内一处叫黑城子的地方,遇到从固原方向过来的人。那人说,固原县城也塌了,往兰州去的驿道多处断绝,电报线全断了。李德只好折返。公文原封不动带回海原。
这份公文现存于甘肃省档案馆民国档案卷宗中,编号已磨损不清。纸是毛边纸,折痕处已经断裂,用薄皮纸在背面托裱过。公文的内容由县署书吏张维岳执笔,抬头是“海原县知事公署呈”,事由栏里写着“呈报地震成灾恳请速拨赈款由”。正文第一句是:
“窃查十二月十六日夜子时,地忽大震,声如雷鸣,震动约二三分钟之久。县署仪门、大堂、东西厢房均有倒塌。衙署半倾。”
“衙署半倾”四个字,是对海原县署震后状况的正式定性。它不是形容,不是夸张,而是呈文里必须写明的客观陈述——因为衙署损毁程度直接关系到后续办公能否正常进行,也关系到上级是否批准维修经费。张维岳在草底上先写了“衙署墙垣倾塌多处”,钟知事看了,让他改成“衙署半倾”。四个字比七个字更重。“半倾”意味着有一半塌了,另一半还在。还在的那一半能不能用,呈文里没说。
呈文接着写:
“城中民房,倒塌约十之七八。压毙人口,就县城内外初步查报,约四百余名。其四乡各庄,因道路梗阻,尚未查及,灾情恐更重于此。”
“县仓存粮有限,仅一百二十石。现每日在城隍庙前设粥厂一处,领粥灾民日约八九百人。以现存粮数计,仅可支持半月。半月之后,若无接济,灾民将无食果腹。”
“加以天气严寒,灾民露宿雪地,冻毙之虞,日甚一日。”
“伏乞宪台俯念灾情重大,迅赐拨发赈款,并请咨商邻近各县,调运粮食,以济燃眉。”
“县署印信被压,容后补钤。合并声明。”
这份公文被退回后,钟知事没有重写。他把原稿交给张维岳,让他在草底上另誊一份,等驿道通了再送。张维岳把原稿夹进草底册子里,在边上注了一行小字:“此件十二月十八日遣李德送固原,路断折回。”
这行小字,是海原县署在震后信息传递史上的第一个注脚。
退回的公文不等于失效。钟知事继续办公。办公的地点,在仪门旁。
仪门是县署的第二道门,位于照壁和大堂之间。地震时仪门没有完全倒塌,但东侧的墙塌了半边,西侧的还立着。钟知事令衙役在仪门西侧尚存的墙下,支起一张条案。条案是从东厢房的废墟里拖出来的,四条腿断了左后那条,用半截门闩斜撑住。案面上搁着一盏马灯,灯罩熏得发黄。案下放着一只木箱,装卷宗用,箱盖上压着一块砖头。这就是震后海原县署的办公场所。
张维岳的草底上记着:“知事钟某,于仪门旁支案办公。吏目二人、衙役三人,随同在侧。其余吏役,或压毙,或受伤,或散走未归。”
“散走未归”四个字,指向一个呈文里不会写的事实:震后有一部分吏员和衙役离开了县署,回了自己家。有的人是回去刨挖亲人,有的人是回去看自家的房子塌了没有,也有的人没有再回来。钟知事没有追究。他手里能用的吏员,加上张维岳,只有三个。衙役能用的,只有四个。这个数字,在草底上被记在腊月十七日的条目里,没有出现在任何呈文中。
人手不够,但事务不等人。钟知事把震后应急拆成五件事:刨挖、收尸、粥厂、查灾、送信。五件事同时推进,没有先后顺序。每一件都需要人,每一件都需要东西,人和东西都不够。
刨挖集中在仪门东厢房和县署后院的吏舍。东厢房是一排三间的土坯房,地震时整个屋顶塌下来,椽子和土块压在一起。两个书办被压在下面,一个姓王,一个姓李。衙役们用手刨,用木棍撬,用从塌房里找出来的铁锹挖。铁锹只有两把。其余人只能用双手。挖到中午,先刨出了王书办。他还有一口气,左腿被一根椽子压断了。人们把他抬到照壁后面,用一床从废墟里扯出来的棉被裹住。李书办挖到傍晚才找到,已经死了。他的尸体蜷在墙角,背上压着一根横梁。
收尸的工作同时进行。各街地保来报,海原县城内,街面可见的尸体约有二百余具。这个数字不包括压在塌房下面还没有刨出来的。钟知事令地保将尸体集中到城南的空地上,用苇席覆盖。苇席不够,就拆塌房的草帘子。草帘子也不够,就用雪暂时掩埋。
粥厂在震后第二天架起了第一口锅。锅是从一家未完全倒塌的商号后院里借来的。张维岳的草底上有一条记着这件事。
“借义顺魁商号铁锅二口。锅径三尺。许日后赔补。”
“许日后赔补”五个字,是一句口头承诺的书面记录。义顺魁的掌柜姓刘,地震时铺面塌了一半,他从后院的账房里爬出来,把后院存的两口铁锅借给了县署。他没有要借据,也没有说什么时候还。张维岳在草底上记了这一笔,算是县署认账。
锅支在城隍庙前的空地上。庙的山墙塌了半边,但戏台前的广场还算开阔。仓吏马某——草底上只记了他的姓——从县仓搬来二十石糜子。糜子是带壳的,没有碾。又借了一盘石磨,就在庙前现碾现煮。第一锅粥煮好的时候,排队的人已经从庙门口排到了街口。
马某在账册上记了一笔账。这本账册是临时画的,竖格,毛笔写。纸是白纸订成的,封面无字。第一页第一条是:
“十二月十八日。支仓粮糜子二十石。碾米十二石。煮粥二十锅。每锅用米六斗。领粥者约八百余人。”
这个“八百余人”的数字,只是排队领到粥的人数。那些走不动路的、埋在塌房里还没被刨出来的、散在城外各庄的,都不在这个数字里。
粥厂账册上的条目,大部分是支出。但在支出条目的间隙里,夹杂着一些收入条目。这些收入条目,记录的是乡绅、商号和普通居民的捐赠。捐赠的物品种类很杂:粮食、铁锅、木桶、铁勺、盐、清油、柴火。捐赠的数量不大,但每一笔都记了。
“义顺魁商号借锅二口。又借铁勺四把。又借木桶六只。”
“城隍庙道士某,捐存粮糜子三石。庙内存柴薪,尽数捐出。”
“德盛昌捐盐二十斤、清油十斤。铺面半塌。”
“东街马福祥捐小米五石、糜子十石、铁锅二口。又遣家人二名,在粥厂帮办。”
“某街某户,捐小米二石。姓名俟查。”
“某街某户,捐糜子一石。姓名俟查。”
“姓名俟查”这四个字,在整本账册里出现了很多次。捐粮的人把粮食放下就走了,有的报了姓名,吏员没来得及记;有的没报姓名,放下就走。账册上只能先记“某街某户”,等日后再补。但后来一直没有补上。
马福祥捐粮的那一条,是账册里为数不多写明了捐赠人全名和住址的条目。马福祥是县城东街的乡绅,在城外有庄子,在城内有宅院。地震时他家的宅院塌了一部分,压死了两个长工。他本人在震后第二天派人送粮到粥厂,但他本人没有来。他留在自家庄子里,指挥佃户刨挖、收殓、搭棚。他的赈济,先顾的是本庄的人。
账册上还有一条,字迹与其他条目不同,写得比较工整。
“十二月二十日。本城绅商李某,捐银二十元。嘱购粮用。”
银元在震后的海原县城是稀罕物。县署的库银埋在倒塌的大堂下面,挖了几天没挖出来。市面上已经没有交易了,店铺全塌了,没有人卖东西。这二十块银元在当时能买多少粮食,账册上没有折算。马某只是把它记下来,然后在旁边加了一个括号,括号里写了四个字:“暂存未用。”
这四个字说明,银元在震后的最初几天里,买不到粮食。不是因为粮食太贵,而是因为没有人卖。
查灾是五件事里最繁重的一件。张维岳带着两个衙役,从腊月十七日下午开始,挨街挨户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原住房屋间数、倒塌间数、压毙人口数、幸存人口数。登记用的册子是白纸订成的,没有格子,张维岳用毛笔在每页上画了竖线,分出六栏。
这本登记册后来随草底一起送到兰州。现存档案中保留了一些片段。其中一页记着:
“南街。第一户。马兆祥。住房三间,全塌。压毙男丁一名、女口一名。存男丁一名、女口二名。”
“第二户。马某。住房二间,全塌。压毙男丁一名。存女口一名。”
“第三户。李某。住房五间,塌三间。压毙女口一名。存男丁二名、女口二名。”
“第四户。户主姓名未详。住房间数未详。压毙人口未详。存人口未详。备注:窑洞全塌,无人可询。”
“无人可询”四个字,是登记册上最重的一个注脚。它意味着这一户人全死了,邻居也说不清这户人家到底有几口人。张维岳在备注栏里画了一个圈。这个圈,就是官方记录对这些死者的全部交代。
登记册上的数字,后来被汇总成海原县城的第一份灾情统计。统计结果写在草底的最后一页。
“县城内外,查得倒塌房屋约七百余间。压毙人口约四百余名。幸存人口约一千二百余名。以上系初步查报,四乡尚未查及。”
“四乡尚未查及”这六个字,是这份统计里最关键的一句。海原县辖境方圆数百里,县城之外还有几十个村庄。这些村庄的情况,县署一无所知。
送信的事,从震后第一天就开始筹划。腊月十七日清晨,李德被派往固原方向,当天下午折返,因为驿道被地裂缝截断。腊月十八日,又派了一个人去静宁方向,两天后折返,驿道被滑坡埋住。腊月十九日,派往靖远方向的人也折返了。海原县城被彻底困住了。
钟知事决定,不再派人探路了。他让张维岳把那份被退回的呈文重新誊写一遍,然后找一个能走山路的人,带着呈文步行翻山,走到有电报的地方,把消息发出去。
这个人,是马夫马德福。
马德福是县署的马夫,四十多岁,常年跑驿道,对海原到兰州的山路很熟。地震时他不在县署,回了城外的家。震后第二天,他回到县城,家里塌了,老婆和孩子都死了。他把尸体刨出来,用一领破席子卷了,埋在自家院里的雪地里。然后他到县署报到。
张维岳的草底上,在腊月二十日下面有一条。
“马夫马德福,携呈文往兰州。步行。雪。”
这一条只有十二个字。没有写马德福家里死了人,没有写他揣着呈文走出城门时的神情,没有写雪有多大。张维岳只是把这件事记下来,就像记“借锅二口”或“捐小米二石”一样。
马德福出发的时候,钟知事把呈文交给他。呈文用油布裹了,揣在怀里。他带了一袋炒面、一壶水、一根木棍。他的路线是:翻过月亮山,过会宁,走车道岭,进兰州。这条路线全程约五百里,平时骑马要走五天。现在驿道断了,他只能步行,而且要走山路绕开塌方和裂缝。
马德福走后,海原县城又回到了等待的状态。
粥厂每天煮两锅粥。领粥的人越来越多,从八百人到一千人,再到一千二百人。马某的账册上,领粥人数每天都在增加。但存粮每天都在减少。腊月二十一日,账册上记着“存仓粮九十八石”。腊月二十二日,“存仓粮九十五石”。腊月二十三日,“存仓粮九十一石”。
柴火也快用完了。县城里的树木,能砍的都砍了。塌房的木料,能烧的也都烧了。张维岳在草底上记道:“城中树木伐尽。拆塌房木料为薪。”
天气越来越冷。腊月二十三日,又一场大雪。雪下了整整一天一夜,平地积雪尺余。灾民露宿在临时搭的棚子里,棚子是用苇席和塌房的木料搭的,四面透风。冻伤的人越来越多。县署没有药,也没有多余的被褥。钟知事令衙役把县署塌房里扒出来的棉被、皮袄全部分给灾民,但远远不够。
张维岳的草底上,腊月二十四日有一条。
“夜,冻毙灾民二名。一老妇,一幼童。”
这一条之后,腊月二十五日又有一条。
“又冻毙一名。”
没有姓名,没有年龄,没有地点。只有“冻毙”两个字。
这些冻死的人,被抬到城南的空地上,和之前收殓的尸体放在一起。尸体越积越多。苇席早就不够用了,后来就只用雪覆盖。雪一层一层地落,尸体一层一层地被埋住。从远处看,城南的空地只是一片起伏的雪堆,看不出下面是什么。
腊月二十六日,余震又来了。
张维岳的草底上记着:“是夜,地又震。约数秒钟。已塌房屋又塌数处。幸未伤人。”
“幸未伤人”四个字,说明这次余震的强度不大,没有造成新的伤亡。但它对幸存者的冲击是巨大的。已经塌了一半的房子,又塌了一部分。那些还立着的墙壁,裂缝又扩大了。人们不敢再待在房子里,连临时棚子都觉得不安全。有些人干脆就坐在雪地里,围着火堆过夜。
钟知事在余震后做了一件事:他把县署仅存的几间还算完整的房子,全部让给了受伤的吏员和灾民。他自己继续在仪门旁的条案边办公。张维岳的草底上记着:“知事仍在仪门旁支案。夜宿照壁下。”
“夜宿照壁下”,就是睡在露天。气温在零下十几度,照壁下有一堆火,钟知事裹着那件从废墟里扒出来的老羊皮袄,靠着照壁打盹。
秩序在逐步恢复,但恢复的秩序是脆弱的。团练和保甲被重新动员起来,但能调动的人力和物力都极为有限。海原县在震前设有团练局,有团丁三十余人。地震时团练局的房子塌了,压死了三个团丁,其余人散了。震后第二天,团练局的教习马某——草底上只记了姓——收拢了十来个团丁,到县署报到。钟知事令他们维持街面秩序,防止抢掠。
抢掠的事,确实发生了。
张维岳的草底上,在腊月十九日下面有一条。
“夜,南街有掠取塌房财物者。团丁拿获二人。枷号示众。”
枷号,就是把木枷套在犯人脖子上,锁在街口示众。这是清代留下来的刑罚,民国初年仍在沿用。两个被枷号的人,在雪地里站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其中一个冻死了。另一个被放下来,押进县署仅存的一间牢房里。
这件事在草底上只有这一条记载。没有前因,没有后果,没有对冻死者的任何说明。张维岳只是把它记下来,作为震后秩序状况的一个注脚。
乡绅、团练、保甲和商号被重新动员起来,但他们能拿出的粮食、银钱和人力有限,且往往先顾本乡本族。马福祥捐了粮,但人留在自家庄子里。德盛昌捐了盐和油,但铺面半塌,能拿出来的就这么多。义顺魁借了锅和勺,但没有再借别的。还有一些富户,钟知事派人去借粮,对方推说存粮被压在塌房里,一时挖不出来。也有的说自家也死了人,粮要先顾本家。钟知事没有强征。他没有兵力,也没有这个权力。
腊月二十七日,粥厂的存粮降到八十石以下。马某在账册上算了一笔账:每天煮粥用米约一石二斗,八十石粮食,加上乡绅陆续捐的,最多还能支撑一个月。但这是按每人每天一碗粥算的。如果领粥的人继续增加,粮食消耗会更快。
马某在账册的空白处写了一行字。
“若半月内无外粮接济,粥厂将断炊。”
他没有把这句话写进呈文,只是记在账册里。这是给自己看的。
张维岳的登记册上,死亡人数还在增加。不是因为有新的尸体被发现,而是因为之前登记为“受伤”的人,陆续死了。王书办就是其中一个。他被从东厢房刨出来以后,一直躺在照壁后面。左腿断了,但没有药,也没有医生。腊月二十五日,他开始发烧。腊月二十七日,死了。张维岳在登记册上找到之前写的那一行——“王书办,受伤”——在旁边加了一个字:“故。”
这个“故”字,就是官方记录对王书办之死的全部交代。
腊月二十八日,钟知事召集剩下的吏员和乡绅,在照壁下开了一个会。会议的议题只有一个:粮食还能撑多久,如果撑不到省城来援,该怎么办。
乡绅们提出了几个办法。一是派人到邻近的村庄去借粮。二是减少粥厂的供应,从每天两顿减为一顿。三是让有亲可投的灾民,自行投亲,减少县城的人口压力。
钟知事同意了第一个和第三个办法,否决了第二个。他说:“一天一顿,老弱先死。”
派人下乡借粮的事,由几个乡绅分头去办。马福祥派他的一个堂弟,带了两个佃户,往东乡走。另一个乡绅姓李,往西乡走。他们带着钟知事的手令,手令上写着:“各庄存粮富户,请借粮若干石,日后由县署归还。”但“日后由县署归还”这句话,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是一句空话。县署的印信还埋在废墟里,库银也埋在废墟里。拿什么还?
投亲的事,由各街地保通知下去。有一部分灾民陆续离开了县城,往邻近的村庄走。但更多的人走不了。他们的亲人就在县城的废墟下面,或者他们自己受了伤,走不动。还有一些人,走了又回来了,因为邻村的灾情同样严重,亲戚家也塌了,自顾不暇。
腊月二十九日,粥厂的存粮降到七十石。领粥的人数略有减少,因为有一部分人投亲走了。但减少的幅度不大,从一千二百人降到一千人左右。
马某在账册上记了一笔:“本日领粥者九百八十余人。”
就在这一天,张维岳在草底上写下了一条新的记录。这条记录不同于之前的任何一条,它不是记事,不是记账,而是一段类似总结的文字。
“震后十三日。县城内外,刨挖将尽。已无生者。死者约五百余名。四乡仍无消息。驿路仍断。电报仍断。省城仍无音信。存粮将尽。柴薪将尽。天气严寒。灾民露宿。每日有冻毙者。”
“每日有冻毙者”这六个字,是全书草底里最冷的一句话。它不说明数字,不说明身份,不说明原因。它只是陈述一个每天都在发生的事实。
就在这一天,马德福走到了兰州。
他从海原出发,走了十天。翻过月亮山,过会宁,走车道岭。一路上,他看见的村庄全塌了。有些庄子,整个庄子没有一间站着的房子。活下来的人坐在废墟上,看见他走过,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在会宁附近遇到一队从兰州方向来的商旅,商旅的人告诉他,兰州也震了,但塌得不厉害,省署还在。
腊月二十九日下午,马德福走进兰州城。他找到了甘肃省署。省署的大门还立着,门役还在。他把怀里揣着的呈文掏出来。油布裹得紧,呈文没有被雪水浸湿。门役把他领进去,呈文递到了省署收发处。
收发处的书吏拆开油布,展开呈文。呈文没有印信,纸张皱巴巴的,字迹潦草,有几处被涂改过。书吏看了呈文的内容,又看了看马德福。马德福站在收发处的门边,身上的棉袄破了好几处,脸上全是冻裂的口子。他走了十天,脚上的鞋底磨穿了,用麻绳绑着。
书吏在呈文上盖了收发章,填了日期:民国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然后他把呈文送进了省长的签押房。
这份呈文,是海原大地震后,省署收到的第一份来自震中县城的正式灾情报告。它的内容,后来成为甘肃省署向北京政府报灾、向各方请求赈款的主要依据。它所记载的数字——倒塌房屋约七百余间,压毙人口约四百余名——被写进了甘肃省政府致北京国务院的急电,写进了内务部的赈务案卷,写进了后来各报馆的新闻稿。
但这份呈文所没有记载的东西,比它记载的要多得多。
四乡的灾情,不在呈文里。那些住在黄土塬上窑洞里的人家,整户整户地被埋在土里,没有人登记他们的名字。那些冻死在雪地里的人,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那些在粥厂排队领粥的人,他们的名字只出现在马某的账册上,而账册上写的往往是“某街某户”,连名字都没有。
张维岳在草底上记下的每一个数字,都是他在废墟和雪地里一步一步走出来的。但他能走到的范围,不过是县城内外方圆数里。出了这个范围,就是一片空白。那片空白里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还活着,他不知道。他只能在那本毛边纸订成的册子上,写下“四乡尚未查及”这六个字。
这六个字,就是海原县署在黑暗中点起的那盏灯,所能照亮的全部范围。
腊月二十九日傍晚,兰州。省署签押房里,书吏正在誊抄海原县的呈文,准备附在省署的报灾电稿后面。誊抄的时候,书吏发现呈文上没有印信。他在旁边注了一行小字:“该县印信被压,容后补钤。”
这行小字,和省署的电稿一起,即将发往北京。
海原县城,照壁下。张维岳合上草底,把它用一块油布裹好,放在条案下面的木箱里。木箱是装卷宗用的,箱盖上压着一块砖头。他站起来,跺了跺冻僵的脚。雪还在下。照壁后面,王书办的尸体已经抬走了,地上留下一片人形的雪印。远处城隍庙前,粥厂的火光在雪幕里忽明忽暗。排队领粥的人缩着脖子,在雪地里慢慢往前挪。
马某的账册上,腊月二十九日的存粮数是七十石。他没有再往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