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

粥厂熄火之后

固原县南关粥厂裁撤呈文稿,草于二月十六日——几乎是宋克让送出木匣的同一时刻。

稿纸是县署印制的公文纸,左侧印着“固原县行政公署稿”八个字,右侧留白,供起草用。宋克让用的是第三稿。第一稿的“酌留十日”被周知事划去,改成了“定于二月二十日停火裁撤”。第二稿的“极贫无依之户约二十余家”被周知事改为“三十余家”——周知事说,二十家是保守了,南关城根下睡着的就不止二十家。第三稿定稿时,宋克让在附注里加了一行:“拟由县署义仓存粮内酌拨杂粮五石,按户散放一次,作为春耕籽种之用,不另设厂。”稿子呈上去的当天下午,周知事批了两个字:“照办。”

二月十七日,宋克让开始清点粥厂灶上的余粮。粥厂设在南关一座废弃车马店里,店面坐西朝东,三间门面,后面一个院子。院子里的棚子用松木椽子和苇席搭的,苇席上压着一层掺了麦草的泥。棚子下面支着三口铁锅,最大的一口能煮两石粮的粥,另外两口各煮一石。灶是土坯垒的,灶膛里积着四十一天的火垢,厚的地方有两指宽。

余粮堆在店堂里,用麻袋装着,一共十二袋。宋克让带人一袋一袋过秤。秤杆是柳木的,秤砣是生铁的,秤钩上缠着一圈铁丝——原来的钩子断过一次,掌灶的老刘用铁丝拧上去的。过秤结果:糜子一石八斗,谷子一石四斗,荞麦一石四斗二升,合计四石六斗二升。盐缸里还有盐三十斤,院子角落堆着干柴二百八十斤。灶具计有铁锅三口,风箱一个,木桶四只,粗瓷碗六十三只,木勺两把,铁铲一把。

宋克让把这些数字记在余粮变价清册草稿上,每一项后面都注了估价值。糜子按当日市价每石八元计,值十四元四角。谷子每石六元五角,值九元一角。荞麦每石七元,值九元八角。盐每斤一角二分,值三元六角。干柴每百斤一元,值二元八角。铁锅三口旧货估值三元,风箱一个估值五角,木桶四只估值四角,粗瓷碗六十三只估值六角三分。合计约四十四元二角三分。

宋克让在合计数字下面注了一行小字:“以上系按固原城关二月十七日市价估算。若运至平凉变卖,脚力约需五元,净得约三十九元。若就地变卖,粮商压价,恐不及三十五元。”他搁下笔,把草稿夹进粥厂文卷里。

二月十八日,马麟祥来找宋克让,带来了七份保状。

七份保状用毛边纸写成,大小不一,字迹各异。有的用楷书,笔画工整;有的用行书,字迹潦草;有一份是请人代笔的,末尾写着“代笔人:红羊坊村学塾马某”。每一份保状上都写着被保人的姓名、人口、受灾情形和请求续赈的理由,理由大同小异:“窑塌粮绝”、“无亲可投”、“老弱不能力作”、“籽种全无”、“耕畜倒毙”。

马麟祥把保状摊在宋克让桌上,一份一份指给他看。第一份,红羊坊村马兆祥,五口,长子压毙,窑全塌,现住废窑,无粮无种。第二份,海子沟村刘双喜,五口,窑半塌,妻子压毙,存粮不足半月。第三份,王家坪村王赵氏,一口,夫压毙,窑全塌,现寄居邻村庙中。第四份,苏家堡村苏万有,四口,窑全塌,耕牛压毙,存粮已罄。第五份,李家庄村李存仁,二口,窑全塌,腿被压断,现住塬上废窑,无粮无种。第六份,张家沟村张马氏,三口,夫压毙,窑半塌,存粮不足十日。第七份,杨家湾村杨满仓,六口,窑全塌,长子压毙,耕畜尽毙,存粮已罄。

马麟祥说:“这七户是实在没办法的。其他户还能借,还能赊,还能投亲。这七户连借的地方都没有。”宋克让把七份保状看了一遍,问:“义仓拨粮五石,三十七户分,这七户能分多少?”马麟祥算了算,说:“按人口摊,这七户一共二十一口,大概能分一石五斗。一石五斗杂粮,二十一口人,掺上野菜,能撑十天。”宋克让说:“十天之后呢?”马麟祥没有回答。

宋克让把保状收进木匣里,对马麟祥说:“省里的电令到了。余粮变价一节,在省库核明原购价之前不得擅动。”马麟祥说:“那粮就堆在灶上?荞麦已经开始发霉了。”宋克让说:“我知道。”马麟祥说:“等省里核下来,霉掉一半,更亏。”宋克让说:“我也知道。”

马麟祥在椅子上坐下来。他穿着一件旧羊皮袄,皮板磨得发亮,袖口缝过两处,用的是不同颜色的线。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烟袋,装了一锅旱烟点上,吸了两口,说:“我有个主意。先把粮借给那三十几家,让他们打借条,春收后还粮。还回来的粮再变价,钱照数解省。这样粮不霉,人也不饿死,省里的库款也不亏。”

宋克让把马麟祥的主意转告了周知事。周知事听完后走到窗前,站了一会儿。窗外院子里的积雪正在融化,雪水顺着东墙根往下淌,淌成一道细流。细流经过那堆碎砖烂瓦时,分成了两股,绕过去又合在一起。周知事说:“借粮可以。但借条上要写明,借的是义仓的粮,不是赈款买的粮。这两笔账不能混。”宋克让说:“明白。”周知事又说:“春收后还粮,还到义仓,不还到粥厂。粥厂已经裁撤了,没有灶,没有锅,没有经手人。”宋克让说:“明白。”

二月十九日,宋克让把粥厂第四期名册翻到最后一页。

名册的装订线是棉线,线头打了两个结。纸是竹纸,质地粗糙,翻页时发出干涩的摩擦声。最后一页的最后五行,录着最后一批领取者的姓名与口粮数。第五行写:“马张氏,三口,领杂粮三升。”第四行写:“刘双喜,五口,领杂粮五升。”第三行写:“王赵氏,一口,领杂粮一升。”第二行写:“苏万有,四口,领杂粮四升。”第一行——也就是这一期名册的最后一条记录——写的是:“未领:李存仁,二口,应领杂粮二升。待查。”

“待查”两个字是宋克让在二月十五日下午申时写上去的,时间是粥厂当日最后一次放粥结束之后。李存仁没有来,他的妻子也没有来。李存仁的邻居在粥厂排队时告诉掌灶的老刘,李存仁家的窑院在正月二十九的余震里又塌了一次,李存仁被压断了腿,妻子把他拖到塬上的一个废窑里,两个人已经七八天没下山了。

宋克让把四本名册摞齐。第一期名册的封面沾着粥渍,第二期的边角被老鼠咬掉了一块,第三期的装订线断过一次,重新接上的线头比原来的粗。第四期最新,封面还保持着纸的本色。四本名册摞在一起,厚约三寸。宋克让用一块蓝布把它们包好,放在桌角。

桌面上还有一叠单据,是粥厂最后一旬的柴火账、盐菜账和杂支账。柴火账上记着:二月十一日,买干柴三百斤,价洋三元;二月十三日,买干柴二百五十斤,价洋二元五角;二月十五日,买干柴一百斤,价洋一元。盐菜账上记着:二月上旬,买盐十斤,价洋一元二角;买萝卜二百斤,价洋二元。杂支账上记着:修锅一口,工料洋五角;补风箱一个,工钱洋二角。

宋克让逐张核对,在每一张的右下角写上“核讫”二字,签上名字,然后把单据也放进木匣里。木匣里已经有四本名册、一份粥厂裁撤呈文稿、一份余粮变价清册草稿、七份保状。木匣是旧的,原来装过县署的田赋清册,匣盖内侧还贴着一张褪色的签条,签条上写:“民国八年田赋清册·夏粮。”

二月二十日,南关粥厂。

灶火是在巳时熄的。最后一把柴是干杨树枝,烧了不到一刻钟就燃尽了。

掌灶的老刘用木勺把锅底的粥刮干净,盛进最后一只粗瓷碗里。碗边缺了一个口,缺口处积着一圈粥渍。老刘把碗递给排在队伍最后面的一个女人。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两岁的孩子,脸很小,眼睛闭着。女人接过碗,没有马上喝。她问老刘:“明天还有没有?”老刘说:“没有了。今天最后一顿。”女人又问:“后天呢?”老刘说:“后天也没有了。粥厂停了。”女人站了一会儿,然后把碗端到嘴边,自己喝了一口,又把碗凑到孩子嘴边。孩子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张开。女人用手指蘸了一点粥,抹在孩子嘴唇上。孩子的嘴唇被粥润湿了,慢慢张开一条缝。女人把碗沿贴上去,倾斜碗底,让粥一点点流进孩子嘴里。

宋克让站在粥棚外面,手里拿着第四期名册。他把名册翻到最后一页,看了看那一行“未领:李存仁,二口,应领杂粮二升。待查”,又合上了。他把名册交给身边的一个书吏,说:“封存。”书吏接过名册,放进一个木箱里,在箱盖上贴了一张封条。封条上写:“固原县南关粥厂文卷。民国十年二月二十日封。”下面盖着固原县印。

粥棚里的灾民已经散了。有些人在粥棚外面站了一会儿,然后往南走了。南边是南关的街市,街市上有几家还没塌的铺子,卖锄头、镰刀、绳子和种子。有些人往北走了,北边是出城的路,通往各个乡的塬上。有些人没有走,就坐在粥棚对面的墙根下。墙是土墙,地震时裂了一道缝,从墙头一直裂到墙脚,裂缝最宽的地方能伸进去一只手。墙根下坐着三个老人,一个老汉,两个老婆婆。老汉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木棍的一头包着铁皮,铁皮上沾着干泥。老婆婆中的一个在打盹,头垂在胸前。另一个老婆婆睁着眼睛看着粥棚,嘴微微张着,露出几颗黄牙。

宋克让走过去,对老汉说:“粥厂停了。你们回吧。”老汉抬起头看他,眼睛浑浊,眼白泛黄。老汉说:“回去?回哪里?”宋克让说:“回你们村。”老汉说:“村没了。窑塌了。儿子压死了。媳妇跟人走了。孙子在腊月里冻死了。”老汉说这话时声音很平,像在说别人的事。他用木棍敲了敲地上的冻土,冻土发出沉闷的声响。

宋克让没有再说话。他回到粥棚里,看着老刘把灶膛里的灰掏出来,装进一个麻袋里。灰是草木灰,可以肥田。老刘说,这些灰攒了四十一天,大概有两百来斤,按市价能卖四角钱。宋克让说,不用卖了,谁要种地就给谁。老刘说,那也得记个数。宋克让说,记吧。老刘从怀里掏出一截铅笔头和一张皱巴巴的纸,在纸上写:“二月二十日,灶灰约二百斤,未变价,拟散给灾民肥田。”写完后把纸递给宋克让。宋克让看了看,在纸的右下角写上“附入余粮变价清册”八个字。

马麟祥是巳时三刻到的。他身后跟着十几个人,都是各村的乡约和保长,来领义仓拨粮。周知事已经批了条子,义仓拨杂粮五石,按保状上的户名发放。马麟祥手里拿着一张单子,单子上写着三十七户的姓名、人口和应领粮数。最多的一户领三斗,最少的一户领一斗。单子的末尾写着发放规则:“每户领粮时须由户主亲自画押,不得代领。领粮后即行返乡,不得在县城逗留。所领之粮专作春耕籽种及口粮之用,不得变卖。”

宋克让带着马麟祥去了义仓。义仓在县署后面,是一排三间的土坯房。房顶在地震时塌了一角,后来用木柱撑住了。仓门上的锁是腊月二十五日锁的,锁上落了一层灰。宋克让掏出钥匙开锁,锁簧有点涩,拧了两下才弹开。仓门推开,里面堆着麻袋,码成两排,每排五层。麻袋上印着“固原义仓”四个黑字。靠近门口的几袋已经被老鼠咬破了,袋角漏出一些糜子粒,在地上散成一小片。

过秤结果:糜子六石零三升,比账上多了三升;谷子两石九斗,比账上少了一斗;荞麦两石二斗,和账上一致。

马麟祥把过秤结果记在单子上,然后开始发放。乡约和保长们按单子上的顺序来领,领一袋签一个字。签字的笔是一支秃毛笔,墨是现磨的,墨汁有点淡。签字签得很慢,有些乡约不识字,只能画十字。画十字的时候,笔尖在纸上顿一下,然后横着拉过去,再竖着拉下去,十字的交叉点被墨洇成一个小圆点。

发放从午时初开始,到未时正结束。三十七户的粮全部领走,义仓里只剩下空麻袋和地上散落的糜子粒。马麟祥把签字单交给宋克让,宋克让核对了一遍,在单子末尾写上:“以上共计发放杂粮五石,余存糜子一石零三升、谷子二石九斗、荞麦二石二斗,仍封存义仓备用。”

马麟祥走出义仓时,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他往南关的方向望了一眼。粥厂的烟囱已经不冒烟了。烟囱顶上原来蹲着一只麻雀,粥厂熄火后麻雀飞走了。

二月二十一日,海原县城。

张维岳把海原粥厂的裁撤清册封存完毕,已经是下午酉时。海原的粥厂比固原早停三天——二月十七日就熄火了,原因是粮先见底了。海原的赈粮本来就比固原少,省里拨下来的第一批粮只有二十石,后来追加了八石,总共二十八石。粥厂开了三十八天,用掉杂粮二十七石五斗,剩下五斗,在熄火那天全部熬成了粥,锅底刮得干干净净。

张维岳封存的清册一共三本。第一本是领粮名册,记录了一万零八百余人次的发放。第二本是柴薪杂支账。第三本是余粮变价清册——这一本几乎是空的,只在第一页写了一行字:“本厂截至二月十七日熄火时,余粮已罄,无凭变价。灶具计铁锅一口、风箱一个、木桶两只、粗瓷碗四十一只,均残损,估值不及一元,拟就地销毁。以上情形,理合据实呈明。”

张维岳把三本清册装进一个木匣里,用棉线捆好,在封口处贴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海原县粥厂文卷。民国十年二月二十一日封。”下面盖着海原县印。县印的边沿缺了一小块,是地震时磕掉的,印出来的章有一道细小的缺口。

封好木匣后,张维岳从抽屉里拿出另一本册子。册子封面上写:“海原县极贫无依户口清册。”这本册子是正月初开始造的,当时是为了配合省里查灾,后来查灾结束了,册子没有上交,留在县署备用。册子里记录着海原全县三十七个村庄里“窑洞全塌、粮畜俱绝、无亲可投”的户。每户一页,页上写着户主姓名、人口、原住村庄、受灾情形、目前去向。

张维岳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页记录的是海子沟村的三户。第一户:马兆祥,五口,窑洞全塌,长子压毙,余四口现居废窑。第二户:马德福,三口,窑洞半塌,妻子压毙,余二口现居村中草棚。第三户:高进财,四口,窑洞全塌,牲畜尽毙,全家现往静宁投亲,去向不明。

张维岳在“去向不明”四个字下面用笔画了一道杠。高进财一家四口,腊月里还来粥厂领过三次粮,正月初又领过一次,正月十五之后就没有再来过。有人说他们去了静宁,有人说他们去了会宁,有人说他们在路上遇到了土匪,也有人说他们根本没走远,就在海原北边的山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消息。

抽屉里还有一叠单据,是粥厂经手人交来的各种收条和欠条。其中一张欠条上写:“今欠到海原粥厂杂粮三斗,俟春收后归还。立据人:红羊坊村李女子。”李女子是个寡妇,丈夫在地震中压死了,留下三个孩子。粥厂熄火前三天,她来领粮,名册上已经没有她的名字了——她的名字在第三期名册的最后一页,领过一次,按规矩第四期不能再领。掌灶的老刘看她实在可怜,私下借给她三斗粮,让她写了这张欠条。欠条上画着一个十字,十字下面按着一个手印。手印很小,手指很细。

张维岳把欠条放进一个信封里,信封上写:“粥厂经手人私借粮款单据。备查。”信封没有封口。他知道这些私下的借粮,既不能入账核销,也不能公开追讨。经手人是出于好心,但手续不合。如果省里查下来,经手人可能要自己赔这笔粮。如果不查,这些欠条就永远锁在抽屉里。

二月二十二日,静宁县。

静宁的粥厂是二月十八日熄火的。熄火那天,县署派人把灶上的余粮过了秤:杂粮三石一斗,其中糜子一石二斗,谷子一石,荞麦九斗。按照省里的训令,余粮应就地变价,价款解省。但静宁的粮价在入春后跌了一成——年关过了,外地的粮商开始往陇东运粮,市面上的粮多了,价钱就下来了。按当日的市价,这三石一斗杂粮只能卖二十几块钱,还不够粥厂一个月的柴火钱。

静宁县陈知事给省里打了个电报,请示余粮变价是否可以缓办。省里的回电是二月二十日到的,只有一句话:“余粮变价事关库款,未便擅改。应遵前令办理。”

陈知事接到回电后,在签押房里坐了一刻钟,然后叫来书吏,说:“变价就变价吧。但卖粮的时候,优先卖给灾农。价钱可以比市价低一点,但不能低太多,否则账上过不去。”书吏问:“低多少?”陈知事想了想,说:“低半成。不能再低了。”

书吏出去后,陈知事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文件是省署发来的《粥厂裁并善后办法》,一共七条。第一条:粥厂裁撤后,灾民口粮由各县自行筹办,不得再向省库请款。第二条:余粮变价款应如数解省,不得截留。第三条:粥厂灶具等项公物,能变价者变价,不能变价者造册呈报销毁。第四条:灾民中极贫无依者,由各县知事会同地方绅商设法安置。第五条:春耕在即,各县应督饬乡约保长,劝导灾民及时返乡耕种。第六条:各县粥厂裁撤后,应将全部文卷清册封存。第七条:本办法自奉到之日起施行。

陈知事把这份善后办法从头到尾看了两遍。第七条的“自奉到之日起施行”下面,他用毛笔画了一道线。奉到之日是二月十五日,粥厂是二月十八日熄火的,中间隔了三天。这三天里,粥厂又发了三次粥,用掉了将近一石粮。如果奉到之日就停,这一石粮可以省下来变价。但县署没有马上停,因为还有人在排队,因为还有人没领够口粮,因为书吏说“再发三天吧,三天之后再说”。

陈知事把文件放回抽屉里。他听见窗外有人在哭。哭声是从县署大门外传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哭得很长,中间夹着几句听不清的话。陈知事没有站起来去看。他知道哭的人是谁——是南关的一个寡妇,丈夫在地震中压死了,留下四个孩子。粥厂熄火那天,她去领最后一次粮,名册上写着她已经领过四次,不能再领。她跪在粥棚外面,跪了一个时辰,没有人敢给她破例。后来她走了。今天她又来了。哭声持续了大约半个时辰,然后停了。

同一日,固原南关。

马麟祥带着两个人上了塬。两个人都是红羊坊的乡约,一个姓马,一个姓田。他们要去李存仁家的废窑。李存仁家的原址在红羊坊村东头,窑院在地震中全塌了,后来在正月二十九的余震里又塌了一次,连窑脸都塌平了。邻居说李存仁被压断了腿,妻子把他拖到了塬上的一个废窑里。废窑是前清年间挖的,早就没人住了,窑口塌了一半,里面大概还有一丈多深。

三个人走了将近两个时辰的山路。山路上的雪已经化了大半,露出下面的黄土。黄土被雪水泡得松软,踩上去往下陷,鞋底带起一团泥。路边的沟里还有残雪,雪面上蒙着一层灰土,颜色发黄。

他们找到废窑时,已经是下午申时。废窑在塬坡上,窑口朝南,半截被塌土堵着,剩下一个不到三尺宽的洞口。洞口外面堆着一些烧过的柴灰,灰上架着一只破瓦罐。瓦罐里有一点水,水底沉着几粒糜子。

马麟祥弯下腰,朝洞口喊了一声:“李存仁!”里面没有回应。他又喊了一声,这次声音更大。过了一会儿,洞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谁?”马麟祥说:“我是马麟祥。固原南关的。给你送粮来了。”洞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女人说:“你进来吧。他动不了。”

马麟祥让两个乡约在外面等着,自己弯着腰钻进了洞口。洞里很暗,只有洞口透进来的一点光。他蹲在地上,等眼睛适应了黑暗,才看清里面的情形。废窑大约一丈二尺深,窑顶很低,站不起来。靠里面的墙根铺着一层干草,干草上躺着一个人,盖着一床破棉被。棉被上沾着泥和血迹。躺着的人就是李存仁。他的左腿用两根木棍夹着,木棍上缠着布条,布条上渗出血水。他的脸很瘦,颧骨突出来,眼睛凹下去,嘴唇干裂了,裂口处凝着血痂。

李存仁的妻子蹲在他旁边。她穿着一件破棉袄,袖口撕掉了一块,露出里面的棉絮。她的头发披散着,脸上有泥,眼睛红肿。她看着马麟祥,没有说话。

马麟祥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放在干草上。布袋里是两升杂粮,一升糜子,一升荞麦。他说:“这是粥厂最后一期发的粮。你们没来领,我给你们送来了。”李存仁的妻子看了看布袋,又看了看马麟祥。她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她伸出手,把布袋拿过来,放在李存仁身边。李存仁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看了看布袋,又闭上了。

马麟祥说:“粥厂停了。以后没有粥了。这两升粮,你们省着吃。”李存仁的妻子点了点头。马麟祥又说:“春耕快到了。你们的地……”他没有说完。李存仁的妻子说:“地还在。种子没有。锄头也砸烂了。”马麟祥从怀里又掏出一个纸包,放在布袋旁边。纸包里是荞麦种子,大约两合。他说:“这是种子。不多,能种几分地。锄头的事,我回去看看能不能找一把旧的给你们送来。”

李存仁的妻子看着纸包,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流过脸上的泥,留下两道白印。她没有擦眼泪,也没有说话。她只是跪在干草上,把纸包和布袋拢在一起,用破棉袄的下摆盖住。

马麟祥从废窑里出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站在窑口外面,拍掉膝盖上的土。两个乡约问他:“人还活着?”马麟祥说:“活着。腿断了,走不了路。”乡约问:“那怎么办?”马麟祥说:“不知道。”他往山下看了一眼。山下的沟里,雪水汇成一条小溪,在黄土沟底淌着,水声很细,隔远了听不见。

二月二十五日,固原县署。

宋克让把第三批核销单据装进木匣。木匣是新的,杉木板,四角包着铁皮。匣盖上贴着封条,封条上写:“固原县粥厂第三批核销单据。民国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封。”匣子里装着:第四期领粮名册一本,余粮变价清册一本,柴薪杂支账一本,保状七份,义仓拨粮清册一本,粥厂裁撤呈文副本一份,省署准予裁撤备案电抄件一份。

宋克让把木匣交给驿差。驿差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背着一个油布包,包里已经装着海原和静宁送来的木匣。三个县的粥厂文卷,都在这一个油布包里。驿差把油布包捆在背上,紧了紧带子,然后骑上骡子。骡子是县署那匹草骡,左前蹄的旧伤已经好了大半,走路不太跛了。

宋克让站在县署门口,看着驿差骑着骡子出了城门。城门外是一条土路,路两边是农田。田里的雪已经化尽了,露出下面褐色的土。有些田里已经有人在干活了——用锄头翻地,把土里的碎砖烂瓦捡出来,堆在田埂上。干活的人弯着腰,动作很慢。

宋克让回到签押房,在椅子上坐下来。桌面上空了很多。粥厂的文卷全部封存了,义仓的账也清了,只剩下几份日常公文没有批。他拿起最上面的一份公文,是省署发来的《春耕督促办法》,一共五条。第一条:各县知事应亲赴各乡,督饬灾民及时耕种。第二条:灾民中缺乏籽种者,由县署设法贷给,秋后归还。第三条:灾民中缺乏耕畜者,由乡约保长协调邻里互助。第四条:灾民中因伤残无法耕种者,由亲属或邻里代耕,收获按成分摊。第五条:各县春耕情形,应于三月十五日以前具报省署。

宋克让看完公文,拿起笔,在公文末尾的空白处写了几行字:“查卑县灾民中,缺乏籽种者约三百余户,已由义仓拨粮及殷户借贷解决大半,尚余三十余户待济。缺乏耕畜者约百余户,已协调邻里互助解决半数,余者仍在设法。伤残无法耕种者约二十余户,已由亲属代耕者十余户,余者尚无着落。”写完后他停住笔,看着“尚无着落”四个字,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公文放在一边。

同日下午,海原县署。

清册上列着四十一户,每户后面注着安置方式。安置方式有三种:一种是“贷给籽种,返乡耕种”,共二十一户;一种是“介绍佣工,暂维生计”,共十一户;一种是“无业可佣,无地可种,暂由亲属供养”,共九户。

钟知事在“暂由亲属供养”这五个字下面画了一道线。亲属供养。这些亲属自己也是灾民,自己的窑也塌了,自己的粮也不够。供养别人,能供养多久?一个月?两个月?麦收之前,大家都没粮。麦收之后,如果收成好,也许能缓过来。如果收成不好呢?

张维岳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张电报抄件。电头是“兰州”,发电日期是二月二十四日。电文很短:“海原县粥厂裁撤案,准予备案。余粮变价清册注记‘无凭变价’一节,应补具灶具销毁证明,由该县知事及经手人联名出具印结,送省备查。省署。敬。”

钟知事看完电文,把抄件放在桌上。灶具销毁证明。铁锅一口,风箱一个,木桶两只,粗瓷碗四十一只。这些东西已经就地销毁了——铁锅砸了,风箱拆了,木桶劈了当柴烧了,碗也碎了。现在要补证明,证明它们确实销毁了,不是被人私分了。钟知事说:“写吧。写一份印结,就说灶具确已销毁,残值不及一元,无凭变价。我和经手人都画押。”张维岳说:“好。”

钟知事又看了一眼那份电报抄件。电文末尾的“敬”字是韵目代日,代表二十四日。二月二十四日,省署还在为灶具的事发电报。灶具。一口铁锅,一个风箱,两只木桶,四十一只粗瓷碗。这些东西加起来值不到一块钱。但省署要证明,要印结,要经手人联名画押。因为账上有一行字写着“灶具”,这一行字就必须有一个着落。哪怕是“销毁”两个字,也必须有人签字画押,证明这两个字是真的。

钟知事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的海原县城,废墟还没有清理完。县署对面的街面上,几间塌掉的铺子还保持着倒塌时的样子——椽子斜插在地上,瓦片碎了一地,柜台压在一根横梁下面。铺子门口原来挂着一块招牌,招牌掉在地上,被踩裂了,上面写着“德盛昌”三个字。德盛昌是海原最大的一家杂货铺,地震前卖盐、油、布、纸、烟、火柴。地震后铺子塌了,掌柜压死了,伙计也压死了,存货被埋在废墟里。后来有人扒开废墟,翻出几匹布和几箱火柴,拿走了。没有人管。

钟知事忽然想起,安德鲁斯医生在正月里给省署写过一封信,信里说海原的灾民中出现了斑疹伤寒的病例,需要药品和消毒器材。省署把信转给了北京,北京把信转给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回电说“已饬沪会筹拨”。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明朝嘉靖年间那次地震后,朝廷拖延到次年二月才派赈灾官员邹守愚抵达灾区,前后也是数月之久。斑疹伤寒在灾民中悄悄传开,安德鲁斯医生用仅有的药品救治了一部分人,但药品在二月初就用完了。二月中旬,又有三个病人死在了教会医院的棚子里。

钟知事收回目光,回到桌前。他拿起那份《海原县粥厂裁撤后极贫户安置清册》,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页的末尾,有一行用铅笔写的小字,是张维岳的笔迹:“以上共计四十一户。其中‘暂由亲属供养’之九户,亲属亦系灾民,供养能力有限。春荒期间,此九户恐有断粮之虞。谨注备考。”

钟知事看着这行小字,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把清册合上,放回抽屉里。抽屉里还有一份文件,是省署发来的《赈务结束通令》。通令的第一句写:“海原地震赈务,自上年十二月起至本年二月底止,历时两月有余,所有急赈、粥厂、掩埋、查灾等项,均已次第办竣。兹定于三月一日起,全省赈务一律结束,各署赈务人员各归原职,赈务文卷封存备查。”钟知事记得,可考的文献中,类似的裁撤往往也是数月为期。

赈务一律结束。三月一日。还有三天。

三月一日,固原县署。

周知事在签押房里把最后一份赈务公文批完,盖上县印。公文是呈省署的《固原县赈务结束报告》,正文写了三页,附了五份清册。报告的末尾写:“综计此次赈务,卑县共领省拨赈款三千五百元,县绅商捐募一千二百元,义仓拨粮十一石二斗。共设粥厂一处,放粥四十一日,领粥灾民累计一万二千四百余人次。掩埋尸体二千七百余具。查灾造册二千四百余户。所有赈款赈粮,均已分别核销,清册附呈。所有粥厂灶具,均已变价或销毁,清册附呈。所有极贫无依之户,已分别贷给籽种、介绍佣工或由亲属供养,清册附呈。”

周知事在“由亲属供养”这五个字上停了一下笔,然后继续写:“现春耕已始,灾民陆续返乡,县城秩序渐复。惟伤残无依及春荒断粮之户,仍须随时查察,设法救济。除饬各乡乡约保长随时具报外,理合将赈务结束情形,具文呈报,仰祈鉴核。”

写完后,周知事把笔搁下。他看了看窗外。院子里的那堆碎砖烂瓦还在,上面已经长出了几棵草。草是荠菜,叶子很小,贴着地皮长,不仔细看发现不了。荠菜中间开了一朵小白花,花瓣四片,只有米粒大。

宋克让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清单。清单上列着粥厂裁撤后尚未了结的事项:第一项,李存仁等十一户未领粮,已由马麟祥私借义仓粮垫发,借条存县署备查。第二项,余粮变价款尚未奉省署核准,灶具变价款亦未核定,两项款项暂存县库,俟省令到后再行解缴。第三项,粥厂经手人私借粮款共计杂粮五斗三升,系经手人自行垫付,不在核销范围之内,县署不予追认,亦不予追究。第四项,南关粥厂灶址已交还业主,灶灰已散给灾民肥田,灶具残件已销毁。第五项,义仓存粮尚余糜子一石零三升、谷子二石九斗、荞麦二石二斗,封存备用。

宋克让把清单放在周知事面前。周知事看了看,在清单末尾写上一行字:“以上五项,均经核明。除第二项应俟省令办理外,其余四项即照所拟结案。”下面签了名,盖了印。

宋克让接过清单,转身要走。周知事叫住他,问:“李存仁那两口子,后来怎么样了?”宋克让说:“马麟祥前天又去了一次,送了一把旧锄头。李存仁的腿还没好,下不了地。他女人一个人在翻地,翻了三分地,种了荞麦。”周知事问:“荞麦什么时候能收?”宋克让说:“荞麦生长期短,两个月就能收。但三分地的荞麦,收不了多少,最多打两斗。两斗荞麦,两口人吃,掺上野菜,能撑一个月。”周知事没有再问。

宋克让走出签押房,回到自己的桌子前。他把那份清单收进抽屉里。抽屉里还有一份文件,是他在粥厂熄火那天封存的名册。名册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仍然写着:“未领:李存仁,二口,应领杂粮二升。待查。”

宋克让拿起笔,在“待查”两个字下面写了一行小字:“二月二十五日,由马麟祥将粮送至塬上废窑。已领。”写完后他把名册合上,放回木匣里。木匣的封条已经贴好了,上面写着“固原县南关粥厂文卷。民国十年二月二十日封”。封条的边沿已经有点翘起来了,浆糊在干燥的空气里失了粘性。

宋克让用手指把封条的边沿按回去,按了两下,封条暂时粘住了。他知道过不了多久,封条还会翘起来。浆糊是腊月里用面粉打的,放了两个多月,早就失效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三月的固原,天黑得还是早。远处塬上的窑洞里,亮起了几点灯火。灯火很小,在黄土塬的黑暗里,像针尖刺破了一层布。

马麟祥最后一次去塬上,是在三月四日。他带去了一把旧锄头。锄头是从南关的铁匠铺里赊的,铁匠说锄刃磨过两次,还能用一季。锄柄是新的,杨木的,没有上漆,握在手里有点涩。马麟祥把锄头放在废窑洞口,没有进去。李存仁的女人出来拿锄头,说男人腿上的肿消了一点,但还是站不起来。地翻了五分,种子已经撒下去了。马麟祥问她,粮还剩多少。她说,省着吃,还能撑七八天。马麟祥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里面是两升糜子。他说,这是我自己的粮,不是义仓的,不用还。女人接过布袋,没有说话。

马麟祥转身下山,走出十几步远,回头看了一眼。女人还站在洞口,手里拿着布袋和锄头,没有动。风从塬上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起来,遮住了半张脸。

回到县城时,天已经黑透了。马麟祥走进南关的一家粮铺,铺子已经上了门板,他从侧门进去。铺子里点着一盏油灯,灯下坐着三个人,一个是粮铺的掌柜,两个是乡下的粮贩。他们在说粮价的事。掌柜说,平凉来的粮车昨天到了,麦子每石跌了五角。粮贩说,跌了好,跌了能多买几斗。掌柜说,灾民手里没钱,粮价再跌也买不起。粮贩说,那就赊,秋后还。掌柜说,赊出去的账,能收回来几成?去年赊出去的账,到现在还有三成没要回来。粮贩没有再说话。

马麟祥在角落里坐下来,听着他们说话。油灯的火焰很小,被门缝里钻进来的风吹得东倒西歪。他想起粥厂灶膛里的火,想起最后一把杨树枝烧完时,火苗由黄变蓝,越来越矮,最后缩成一层暗红色的灰烬。灰烬上面浮着细小的火星,风一吹就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