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不再挖窑的人家

海原县书吏张维岳在条案前坐下。条案支在县署仪门旁,桌面那道裂缝还在,垫缝的碎砖换了新的。仪门东侧的墙上,前日贴出的那张告示还在,纸角被风掀过,浆糊干后又粘牢了,边沿起了毛。张维岳没有往那边看。他打开木箱,取出三本登记册,依次排在案上。

册子的封面分别写着“海原县各乡迁居地基登记册”“续”“三”。第一册封面边角磨毛,纸面沾了几点泥渍。第三册封面还是新的,墨迹亮黑。张维岳把三本册子摞齐,从笔筒里抽出一支小楷笔,在砚台上舔了舔笔尖。

他在第三册的末页找到上次停笔的地方,接着往下写。

册中登记的户数已经累积到二百一十六户。这个数字不是一次统计出来的,而是从四月初七开始,一户一户加上去的。每加一户,张维岳都要去村里看。看旧窑院塌成什么样,看新址选在什么地方,看两家人为一条界址线吵到什么程度。回来以后,他把看到的写成备注,字迹比正文小一号,挤在栏线边缘。

备注栏的文字长短不一。最短的一条只有六个字:“旧窑全塌,迁塬面。”最长的一条写了将近两百字,记述一桩涉及三支族人、两块地基和一口水窖的纠纷。张维岳写备注有个规矩:只记事实,不写看法。谁家死了几口人,旧窑还剩几孔,新址距水源多远,地界争议有没有画押了结。看法是别人的事。

但规矩也有破的时候。第三册登记到一户陈姓人家时,张维岳在备注末尾写了陈姓户主的一句话:“不敢再住窑了。”引完这句话,他没有加任何按语。下一页,另一户周姓人家的备注里,他写周姓户主“拟将旧耕地出佃,另在新址附近租地耕种”。这句话也不是事实——拟,是打算,还没做。张维岳破例记下了打算。

四月初七那天,条案上只有一本登记册。册子是县署统一印制的,每页印着竖栏,栏头有“原住窑洞”“新择地基”“户主姓名”“人口存殁”“备注”五列。张维岳翻开第一页,在第一行写下“马某”两个字。

马家的旧窑院在县城以东三里。三孔窑洞,一孔住人,一孔做灶房,一孔堆粮食和农具。地震时三孔全塌,七口人死了四口。活下来的三口人在崖前空地上搭了个棚子,从塌窑里刨出两床棉被、一口铁锅和半袋糜子,在棚子里过了冬。

张维岳去看的时候,棚子还在,但人已经不在了。马家在棚子以北约二百步的塬面上盖了两间土坯房。墙是黄土夯的,掺了碎麦秸。檩条是从旧窑院里刨出来的,三根长的做了房梁,两根短的锯成椽子。房顶铺了一层草泥,压了几块碎石。房前踩出一条小路,通到崖边的水窖。

旧窑院还在崖下。三孔窑的窑口都被黄土埋了大半,露出几截烧焦的木料。崖面上裂了一道缝,从崖顶一直裂到崖脚,最宽处能塞进一只拳头。张维岳站在裂缝前看了看,又绕到崖顶看了看。崖顶有一块地,种过糜子,地震后地垄歪了,地中间陷下去一个坑。

他在备注栏写道:“原窑址裂缝深入崖体,不敢再掘。新址系本家耕地,无水权争议。”

这句话里,“不敢”是马家户主说的。“本家耕地”是张维岳查了地亩册之后确认的。“无水权争议”是他问了马家和邻家之后写的。一句话,三个判断,每个判断都有来源。

翻过几页,备注栏的文字开始变长。

李家的纠纷出在界址上。李家旧窑院在县城以西七里,地震中塌了两孔,剩一孔崖面裂了缝。李家决定迁到塬面上,选了旧窑院西北角的一块荒地。荒地挨着邻家的一块牧地,两家为界址线吵了起来。李姓称荒地无主,谁占就是谁的。邻家称荒地是祖上传下来的牧地,虽然没有契纸,但村里老人都知道。

乡约来调处。乡约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地震中死了两个儿子,自己从塌窑里爬出来,断了一根肋骨。他拄着一根木棍,在两家的地界之间走了一趟,然后用脚尖在土上划了一道线。线以东归李家,线以西归邻家。李家出钱两千文,邻家允其占用。

张维岳在备注栏写道:“李姓称荒地无主,邻家称系祖遗牧地。经乡约调解,李姓出钱两千文,邻家允其占用。”他没有写乡约划的那道线,也没有写乡约断了一根肋骨。这些不是登记册需要的内容。

王家的困难出在距离上。王家旧窑院在县城以北十里,地震中三孔全塌。王家迁到川地旧驿路旁,新址距旧宅三里。三里路,在塬面上走一趟要半个时辰。王家的耕地都在旧宅附近,春耕时每天往返六里路,中午不能回家吃饭。王家户主跟张维岳说,春耕那几天,他借住在旧宅邻村的亲戚家,晚上睡在亲戚家的灶房地上。

张维岳在备注栏写道:“王姓愿迁,因旧窑院已不可居。但耕地太远,春耕时须借住邻村亲戚家。”他没有写“困难”两个字。距离三里、借住亲戚家,这些事实本身就说明了困难。

第一册登记到末尾时,张维岳在册末汇总了一组数字。

登记在册的迁居户共一百三十七户。其中八十九户在原址附近另择地基,三十二户迁至川地或驿路旁,十六户仍在原窑院中重修窑洞。

重修窑洞的十六户,张维岳逐户写了原因。十一户是因为新址条件太差——要么缺水,要么耕地太远,要么族内无法就新址达成一致。五户是因为旧窑院的地权清晰,不愿放弃。有一户的备注写道:“旧窑院地契齐全,户主称:祖上传下来的地,不能丢。”

固原县的登记册比海原县晚了十天。

书吏宋克让在四月十七日将册子送进县署。固原的册子更厚,登记了二百一十四户。宋克让的备注栏写得比张维岳更详细,有些条目几乎是一篇短文。

赵家的条目写了将近三百字。赵家旧窑五孔,地震塌了三孔,剩下两孔崖面开裂。春季后赵家决定在原址重修窑洞,雇了两个短工清理塌方。清理到第三天,崖体突然滑坡,土方压下来,压死了一个短工。赵家遂放弃原址,迁至沟底平地。新址距旧宅半里,是赵家本家的一块耕地。但沟底地势低洼,宋克让在备注末尾写道:“新址系赵姓本家耕地,但地势低洼,雨季恐有水患。”

孙家的备注更复杂。孙家旧窑四孔全塌,六口人死了两口。冬季在旧窑院搭棚,春季后想在原址另掘新窑。掘了三天,发现土质疏松,不敢继续。迁至塬面,占了一块无主荒地。但马家说这块荒地是他们的祖遗牧地,两家争执不下。乡约和士绅马麟祥来调处,孙家出粮三斗,马家允其占用。新址距水源一里,孙家自己挖了一口水窖。

宋克让在备注末尾写道:“新址距水源一里,孙姓自挖水窖一口。”他没有写“缺水”两个字。距水源一里、自挖水窖,这些事实本身就说明了缺水。

固原县的册末附了一张清单。清单列了十七起因迁居引发的纠纷。地界争议九起,水权争议五起,族内分家争议三起。宋克让在清单末尾写道:“以上十七起,已调处完结十一起,尚有六起待县署裁断。”

静宁县的登记册到得最晚。四月二十五日,书吏送册子时附了一份呈文。

呈文写的是一个村庄。地震前,这个村庄有二十三户人家,全住在崖面下的窑洞里。地震中崖面整体坍塌,二十三户的窑洞全部被埋。冬季幸存者在崖前搭棚共居,春季后全庄迁至川地旧驿路旁,在驿路两侧盖起了新房。新聚落距旧庄三里。

旧庄成了一片荒地。塌窑、裂缝、淤塞的水窖、烧焦的木料,混杂在一起。春天野草从土缝里长出来,盖住了一部分废墟。但裂缝还在,最宽的地方能掉进去一头驴。

呈文写道:“旧庄地权复杂,迁居后各户在原庄之宅基地如何处置,尚无定章。有户欲将旧宅基地抵作耕地,有户欲保留以待日后回迁,有户则称既然全庄迁离,旧庄地权应重新分配。”

这份呈文后来送到甘肃省署财政厅。厅长雷寿荣在呈文上批了八个字:“地权事大,容后议定。”

马麟祥在四月底去了一趟海原县城以西二十里的村庄。

他是受县署委托去的。村里出了一桩族内纠纷,两方是同族的两支,地震前共用一处崖面,各掘窑洞三孔。地震中崖面整体坍塌,两支合计死了十一人。冬季幸存者在崖前搭棚共居,春季后一支决定迁至塬面,另一支坚持在原址重修窑洞。

迁居的一支在塬面上占了一块地,开始打土坯、备木料。坚持重修的一支认为,塬面上那块地是族产,迁居的一支无权单独占用。迁居的一支则认为,旧窑院已不可用,族产应当重新分配。双方争执不下,告到县署。

马麟祥到村后,先看了旧窑院。

崖面坍塌严重。裂缝从崖顶一直延伸到崖脚,最宽处可以伸进一只手掌。崖体上有几处明显的滑坡痕迹,土块和碎草堆积在崖脚。旧窑洞的窑口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只剩下一堆黄土。马麟祥在旧窑院前站了一刻钟,然后去了塬面上的新址。

新址上堆了一堆土坯。土坯是用赈济队留下的模具打的,尺寸统一,长一尺二寸,宽六寸,厚三寸。旁边放着几根木料,是从旧窑院里刨出来的,表面有烟熏的痕迹。迁居的一支告诉他,木料不够,还差三根檩条。

马麟祥量了新址的尺寸,问了两支的户主姓名和人口数,然后在随身带的账簿上记了几笔。他提出的方案是:塬面上的新址归迁居的一支使用,但该支须向族内公产缴纳粮食五斗,作为占用族产的补偿。旧窑院的地基仍归两支共有,待日后崖体稳定后再议处置。

两支户主都点了头。马麟祥让双方在契纸上画了押。契纸一式三份,两支各执一份,一份存县署备案。

契纸上的文字是马麟祥口述、村塾先生代笔的。契纸写道:“立合同人某某、某某,因地震旧窑坍塌,某某迁居塬面新址,占用族产地基一块。某某愿出粮五斗,交族内公产,作为补偿。旧窑院地基仍归两支共有,日后如何处置,再行商议。恐后无凭,立此合同为证。”

契纸末尾有双方画押、中人画押和日期。日期是民国十年四月二十九日。

这份契纸后来被张维岳抄录了一份,附在海原县迁居地基登记册的末尾。他在抄件旁注了一行字:“此系迁居占用族产之例,后有多起参照此例调处。”

五月初,固原县署收到省署公文。公文要求各县“查明震后无主窑院地基,造册呈报”。公文称,地震中绝户之家,其窑院地基已成无主产业,若不及时清理,恐引发侵占纠纷。公文要求各县在一个月内完成查报。

宋克让接到公文后,用了二十天时间走访了十二个村庄。

他在每个村庄都发现了无主窑院。有些窑院已经完全塌毁,只剩下一堆黄土和几根烧焦的木料。有些窑院虽然塌了一部分,但还能看出原来的格局——几孔窑洞、一处院子、一口水窖。这些窑院的主人已经死绝,或者幸存者远走他乡,无人主张权利。

宋克让在登记册上逐一记下这些无主窑院的位置、规模和大致的土地面积。他在一户绝户窑院的条目下写道:“旧窑四孔全塌,户主马某及家眷七口皆死,无亲族。窑院占地约二分,院内有水窖一口,已淤塞。院外有耕地五亩,现由邻家耕种,无人主张地权。”

另一户的条目更简短:“旧窑三孔,塌二存一。户主李某死,妻改嫁,子女被收养。窑院占地约一分五厘,无人居住。耕地三亩,由族内远房侄耕种,未立契。”

宋克让在册末汇总:固原县境内共查得无主窑院四十三处,涉及耕地约二百亩。他在汇总后附了一段话:“以上无主窑院及耕地,目前或由邻家占用,或由远房亲族耕种,均无正式契据。若不及时清理,日后必起纠纷。”

这份登记册送进县署后,固原县知事批了“存查”二字。知事在批语中写道:“地权归属事关重大,本县无权擅断,应候省署明定章程。”

省署的章程迟迟没有下来。

五月中旬,雷寿荣在省署财政厅的一次会议上提到了迁居与地权问题。他说,地震造成的空间重组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迁居户的新址如何确权,二是绝户的旧窑院与耕地如何处置,三是因迁居引发的族产纠纷如何调处。这三个问题互相关联,不能单独解决。

雷寿荣建议先由各县自行调处迁居纠纷,待秋后省署再统一制定地权清理章程。他的建议得到了省长的同意。五月底,省署向各县发下公文,授权各县“就地调处迁居地权纠纷,调处不成者报省核办”。

这份公文到达海原县时,张维岳正在整理第二本迁居地基登记册。他在册子的封面写下了“海原县各乡迁居地基登记册(续)”几个字,然后翻开第一页,开始登记五月以后的新迁户。

续册登记的第一户是周家。

周家地震前住在县城以南五里的一处崖面下,窑洞三孔,地震中全部塌陷。冬季在崖前搭棚,春季后先在原址旁另择地基,盖了一间土坯房。五月上旬一场雨,原窑院的崖体再次滑坡,土方压垮了新房的后墙。周家遂放弃原址,迁至川地旧驿路旁,重新盖房。

张维岳在备注栏写道:“旧窑院崖体不稳,雨季滑坡,新房被压。周姓迁至驿路旁,新址系官地,经县署允准占用。新址距耕地四里,太远。周姓拟将旧耕地出佃,另在新址附近租地耕种。”

续册登记的第二户是陈家。

陈家地震后原计划在原址重修窑洞,已经备好了木料和土坯。五月中旬,陈姓户主去县城卖粮,在城门口看到了地质调查所翁先生张贴的告示。告示称,海原一带黄土崖体经地震震动,结构已松,不宜再掘窑洞。陈姓户主不识字,听旁人念了告示内容后,回家与家人商议,决定放弃重修窑洞,迁至塬面盖房。

张维岳在备注栏写道:“陈姓原拟重修窑洞,因见官方告示,遂改计迁居。新址在塬面,占用本家耕地一角。新址距旧窑院半里,距水源一里。陈姓自述:不敢再住窑了。”

这段备注是登记册中少数几处直接引述灾民原话的记录。张维岳通常只用简短的文言记述事实,但这一次他破例记下了陈姓户主的原话。他没有解释为什么破例。

六月初,马麟祥又去了海原县城以西的那处村庄。

他上次调处的那起族内纠纷已经平息。迁居的一支在新址上盖起了两间土坯房,房前打了一口水窖。土坯墙夯得结实,檩条架得端正,草泥顶铺得平整。房后堆着一垛柴草,房前种了一小片菜,菜苗刚出土,绿得发亮。

坚持重修的一支在原址上清理了坍塌的土方,开始在崖体上重新掘窑。新掘的窑洞已经成形,窑口用木料支撑,窑壁抹了一层草泥。窑洞挖得不深,比原来的窑洞浅了将近一半。重修的一支告诉马麟祥,他们不是不知道窑洞危险,而是没有别的选择。迁居需要占用新的地基,而他们这一支在族内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去争取族产。与其在塬面上与人争执,不如冒险重修旧窑。他们说,崖体虽然裂了,但选一处裂缝少的地方,挖浅一点,也许能撑几年。

马麟祥没有劝他们迁居。他在账簿上记下了这户重修窑洞的情况,然后去了村东头。

村东头有一户人家,地震后既没有迁居,也没有重修窑洞。他们住在临时窝棚里,一直住到了六月。窝棚是用木棍和草席搭的,四面透风,雨天漏水。户主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地震中死了老婆和一个儿子。马麟祥问他打算怎么办,他说不知道。旧窑院的地基是祖上传下来的,他不愿放弃。但旧窑已塌,重修又怕危险。迁居吧,没有合适的地基。就这么住着吧。

马麟祥在账簿上写道:“一户仍居窝棚,未定去留。”

固原县的宋克让在六月上旬完成了无主窑院的第二轮查报。

他在第二轮查报中发现,一些原本被邻家占用的无主窑院,已经出现了转租或转卖的情况。一户绝户的窑院,被邻家占用后,邻家将其中一角地基租给了另一户外来户,收取年租粮一斗。另一户绝户的耕地,被远房亲族耕种后,亲族将其中二亩卖给了同村另一户,得钱四千文。

宋克让将这些情况逐一记入登记册,并在册末写道:“无主窑院及耕地,已出现私下流转。若不及时清理,日后地权混乱,恐难理清。”

这份登记册送进县署后,固原县知事仍然批了“存查”。但这一次,知事在批语中加了一句话:“地权清理章程未下,本县无从处置。应再呈省署催请。”

省署的章程在六月中旬终于有了眉目。

雷寿荣起草了一份《震后地权清理暂行办法》,共八条。办法规定:迁居户在新址上盖房满一年者,新址地权归其所有,但须向原土地权利人支付补偿;绝户的窑院与耕地,由县署统一登记,暂作公产管理,待查明有无合法继承人后再行处置;因迁居引发的族产纠纷,由乡约与士绅调处,调处不成者由县署裁断。

这份办法草案在省署会议上讨论时,有人提出异议。异议者认为,迁居户新址地权归其所有,可能引发原土地权利人的不满。如果原土地权利人不愿出让土地,迁居户将无处可去。雷寿荣回应说,办法中已经规定了补偿条款,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县署裁定。他说,地震之后的土地关系已经不可能完全恢复震前状态,只能因势利导,尽量做到公平。

办法草案最终以试行方式下发各县。公文末尾注明:“本办法试行一年,各县在执行中如有窒碍,随时呈报省署修正。”

这份公文到达海原县时,张维岳正在整理第三本迁居地基登记册。

第三册登记的第一户是吴家。

吴家地震后一直在原址窝棚中居住,直到六月才决定迁居。张维岳在备注栏写道:“吴姓原拟在原址重修窑洞,因见邻家重修之窑洞于五月下旬雨后坍塌,压伤一人,遂决意迁居。新址在塬面,占用无主荒地一块。新址距水源半里,距耕地一里。”

另一户郑家的备注更简短:“郑姓原居窑洞三孔,震塌二孔,余一孔崖面裂缝。郑姓冬季在窑内居住,春季后裂缝扩大,不敢再住。迁至川地旧驿路旁,占用官地。新址距耕地五里,郑姓拟弃耕经商。”

张维岳在第三册的册末汇总了三册登记册的总数。

截至六月中旬,海原县各乡登记在册的迁居户共二百一十六户。其中在原址附近另择地基者一百四十一户,迁至川地或驿路旁者五十三户,仍在原窑院重修窑洞者二十二户。迁居户中,因新址条件引发纠纷者三十七起,已调处完结者二十九起,待裁断者八起。

他在汇总后写道:“迁居之户,多数在原址附近另择地基,盖因耕地与水源不便远迁。迁至川地或驿路旁者,多为旧窑院已不可用、且本家耕地不多之户。仍在原窑院重修窑洞者,多为族内地权复杂、难以另择新址之户。”

这段文字是张维岳在整部登记册中写得最长的一段分析。他通常只记录事实,不发表议论。但这一次,他破例写下了自己的观察。他没有解释为什么破例。

六月下旬,马麟祥去了固原县与海原县交界处的一处村庄。

这个村庄在地震前有窑洞六十余孔,分属三十余户。地震中窑洞塌了五十余孔,死了一百余人。冬季幸存者在村前空地搭棚共居,春季后陆续迁居。到六月下旬,已有二十余户在原址以北的塬面上盖起了新房,形成了一个新的聚落。

马麟祥在新聚落里走了一圈。新房大多是土坯墙、木檩条、草泥顶,每户两间或三间,排列在一条新踩出的土路两侧。房前打了水窖,房后堆着柴草。有几户人家在房前种了菜,菜苗刚出土,绿得发亮。土路上有鸡在刨食,一条黄狗趴在路边的墙根下。

旧村庄在塬面下方,距新聚落约一里。马麟祥下到旧村,看到一片塌窑与裂缝交错的荒地。有些窑院已经完全被黄土掩埋,只露出几根烧焦的木料。有些窑院虽然塌了,但还能看出原来的格局——窑口的位置、院子的边界、水窖的窖口。一口水窖的窖口还完好,但窖底已经淤塞,积了一洼浑水。水面上漂着几片枯叶。

马麟祥在旧村里站了一刻钟,然后回到新聚落。他问一户人家,旧村的窑院地基打算怎么办。那户人家说,不知道。旧窑院是祖上传下来的,地契还在,但窑已经塌了,地也裂了,不能住也不能种。就这么放着吧。

马麟祥在账簿上写道:“旧村窑院地基,无人主张权利,亦无人愿承领。地权悬置。”

回到海原县城后,马麟祥去了一趟县署。他在县署仪门旁的围墙上,又看到了地质调查所翁先生张贴的那张告示。告示还在,纸已经发黄,边角被雨水洇湿,但字迹仍然清晰。告示下方,钟知事立的那块“天意难测”碑仍然立在原地,碑文被雨水冲刷得更加模糊。

马麟祥在告示和石碑之间站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县署。他把这次下乡的记录交给了张维岳。张维岳接过记录,翻了几页,然后在迁居地基登记册的末页添了一行字:“旧村全迁,旧庄址地权悬置,待省署章程明定。”

这行字是整部登记册的最后一行。张维岳写完这行字后,合上册子,用一根麻线扎紧,放进条案下的木箱里。

木箱里已经放了十几本册子。死者清册三册,封面写着“海原县地震死难者登记册”。孤儿登记册两册,封面写着“海原县地震孤儿收养登记册”。赈款收支册四册,封面写着“海原县赈款收支清册”。掩埋清册一册,封面写着“海原县地震死难者掩埋清册”。

每本册子的封面都写着造册日期和册名。字迹工整,排列整齐。张维岳把木箱的盖子合上,扣上搭扣。

六月底,甘肃省署向各县发下了一份新的公文。公文要求各县在七月十五日之前,将震后迁居地基登记册、无主窑院清册和因迁居引发的纠纷清册一并呈报省署。公文称,省署将根据各县呈报的材料,在秋季制定正式的地权清理章程。

公文末尾有一句话:“地震之后,地权关系已非旧观。若不及时清理,恐积久成弊,贻患无穷。”

这句话是雷寿荣加的。他在起草公文时,在末尾加上了这句话,然后签了自己的名字,盖了财政厅的印。

海原县。民国十年六月底。

张维岳从木箱里取出迁居地基登记册三册、无主窑院清册一册、纠纷清册一册。他用油纸将册子包好,扎上麻线,在包裹上写了“海原县呈报震后迁居地基及无主窑院清册”几个字。

驿差已经在县署门口等着了。他接过包裹,放进背篓,背篓里还有固原县和静宁县的呈报清册。三个县的册子加在一起,厚厚一摞,压在背篓底部。

驿差出了县署,沿着旧驿路向东走。驿路两侧,可以看到一些新建的土坯房,散落在塬面和川地上。这些房子是地震后盖起来的。墙是新的,顶是新的,门前踩出的路也是新的。有些房子已经住进了人,房前晾着衣服,房后堆着农具。有些房子还没完工,土坯墙只垒了一半,檩条斜靠在墙头。

旧窑院在更远的地方。塌陷的崖面,裂缝的窑壁,淤塞的水窖,正在被黄土和野草慢慢掩埋。春天长出来的草已经长到膝盖高,盖住了一部分废墟。但裂缝还在,从崖顶裂到崖脚,像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张维岳站在县署门口,看着驿差走远。驿差的背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驿路尽头的土坡后面。

他回到条案前,打开木箱,取出一本新的册子。册子的封面是空白的。他从笔筒里抽出小楷笔,在砚台上舔了舔笔尖,然后在封面正中写下:“海原县各乡迁居地基登记册(四)”。

他翻开第一页。页面空白,竖栏已经印好,栏头写着“原住窑洞”“新择地基”“户主姓名”“人口存殁”“备注”五列。墨线清晰,纸张干净。

张维岳把册子摊开,搁在条案上。笔搁在笔山上。砚台里的墨还没干。

第一页等着第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