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从震区到国图
“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戌时地大震,县署房舍尽塌,案卷压损过半。”——海原县书吏张维岳在抢救出的粮户清册末尾如是写道。
这行字后来成为海原县档案中关于地震的第一条目录。
张维岳不会知道,他随手写下的这行注记,与北京内务部档案库中一份编号“民九·甘·赈字第七四三号”的卷宗封面题签,将在不同的知识体制中各自存活,彼此永不相见。
北京西长安街,内务部档案库。
民国十年四月,甘肃赈务处呈送的查灾总册抵达北京。这是一份厚达一百三十七页的毛边纸册子,封面钤有甘肃省印,封底粘着邮传部挂号签条。档案库司事王寿彭在收文簿上登记:收到甘肃赈务处呈送海原等县地震灾情清册一函,计灾户、伤亡、倒塌窑房、赈款支放四卷。他按照《内务部档案分类编目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在卷宗封面右上角用朱笔标出“民十·内赈·甘字第一〇五号”,左下角注明“此件归入甘肃地震案卷类”。
这是海原地震第一次在中央行政系统中获得一个正式的档案身份。编号“民十·内赈·甘字第一〇五号”本身不包含任何关于死亡、废墟或寒冬的信息,它只说明这份文件属于民国十年、内务部、赈务类、甘肃项下。档案库的分类逻辑要求每一份文件必须被安置在既定的层级结构中:部——司——科——案卷——件。海原地震被归入“内务部·民政司·赈务科·甘肃地震案卷”这一序列,与同一时期其他省份的水灾、旱灾、蝗灾案卷并列在密集架上。
王寿彭在编目时遇到一个技术性问题。查灾总册中夹着三份海原县知事钟文琇的呈文底稿,其中一份详细描述了县城北关马姓农户一家七口被压毙的经过。这份呈文原本是作为灾情例证附入总册的,但它在格式上不符合“清册”的体例——清册要求逐户列名、计口、核产,而呈文是一段叙事文字。王寿彭犹豫片刻,在呈文首页右上角批注:“此件叙事过繁,不合册式,姑附卷末备考。”他没有删去这份呈文,但它的位置被移到了整函文件的最后,标注为“附件三”。
这个细微的编目动作,决定了后来调阅者的阅读顺序。任何一位按卷宗编号调阅“民十·内赈·甘字第一〇五号”的官员或研究者,首先看到的是标准化的灾户统计表:海原县,灾户若干,压毙男女若干,倒塌窑房若干。然后才是那份被标注为“叙事过繁”的呈文。阅读的顺序就是知识权威性的排序:数字在前,叙事在后;统计表是正文,口述是附件。
同年六月,农商部地质调查所收到一份来自甘肃的私人信函。写信人是静宁县天主教神父裴某,信中以法文详细描述了他在地震后三个月间巡诊所见的地形变动:某处山脊整体向北滑移约四十米,某处河谷被滑坡堵塞形成堰塞湖,某处地面出现宽约三米的裂缝并持续冒水。神父在信末附上手绘的裂缝走向示意图,标注了方向、长度和大致深度。
这封信没有进入内务部的档案系统。它被地质调查所所长丁文江转交给下属地质调查员翁文灏,翁文灏当时正在整理中国地震史料。他将神父的信函译成中文摘要,编入一份题为《甘肃地震地质调查资料汇编》的油印本中。这份油印本没有正式的档案编号,只在封面上用钢笔写着“民国十年六月·地质调查所存查·第七册”。
翁文灏在译文中删去了神父信中关于灾民惨状的描述段落——那些段落涉及窑洞坍塌时人体的具体死状——只保留了与地质构造相关的观测数据。他在页边批注:“此节所记人体伤损状况,于地质调查无直接关涉,从略。”
神父信函中的医学观察部分,则被另一位在华的英国浸礼会传教士安德鲁斯译成英文,寄往上海《中国科学美术杂志》编辑部。
1921年7月出版的《中国科学美术杂志》第三卷第四期,在“通讯与札记”栏目刊登了安德鲁斯摘编的海原地震报告。标题是《1920年12月甘肃地震的医学观察》,文中引用了静宁、固原两县教会诊所的诊疗记录,统计了骨折、冻伤、呼吸道感染三种主要伤病的接诊数据。报告末尾附有一张表格,列出各县诊所接诊人数与死亡人数之比。表格注释中注明:“本表数据据静宁天主堂诊所医案册、固原福音堂诊所日志摘录,部分原始记录已在地震中散失。”
这份医学报告在期刊中的位置,恰好在当月一篇关于长江流域棉纺业调查的经济论文与一篇关于四川盆地植物标本采集记之间。海原地震由此进入西文科学期刊的目录索引系统,成为可以被检索、引用和比较的“案例”。期刊编辑部为这篇报告编配了页码:第二一七页至第二二二页,并在卷首目录中将其归入“医学地理学”分类项下。
三套档案系统——行政的、地质的、教会的——各自从海原地震中截取了不同的切片。内务部档案留下了灾户数字与赈款账目,地质调查所存查资料留下了裂缝走向与山体滑移数据,西文期刊留下了伤病统计与诊疗记录。它们之间不存在一个统一的编号体系可以将彼此关联起来。内务部档案中不会出现地质所的油印本编号,地质所的摘要中不会引用教会诊所的接诊数据,期刊的注释中也不会注明内务部案卷的归档位置。
1922年春,甘肃省署开始筹备编纂《甘肃通志》续修稿本。通志局访员马德福——就是那个在地震后徒步穿越六盘山送出灾情呈文的信差——被派往海原、固原、静宁三县采集地震口述。他的任务是在各县士绅协助下,记录亲历者的叙述,作为通志“灾异志”的素材。
马德福在海原县找到了张维岳。此时张维岳已经升任县署主簿,负责全县粮户册籍的重新编造。他将自己地震后记下的那行注记抄给马德福,又领马德福去见了三位幸存者。马德福在记录口述时,按照通志局的采录规范,在每份口述开头写明讲述人姓名、年龄、住址,末尾注明“访员马德福录”。他在记录过程中有一个习惯:遇到讲述人描述过于凄惨的情节时,他会略作删节,在稿本页边批注“语涉过惨,删二十字”或“此处所述死状甚酷,从略”。
这些口述记录被送回兰州通志局后,由总纂吴某进行第二次删定。吴某在稿本上用朱笔划去了多处叙述,批注的理由包括“于灾异志体例不合”、“所记多琐细,不足征信”、“此节所述与邻县所报互异,存疑”等。最终收入《甘肃通志·灾异志》定稿的地震条目,只剩下一段不到三百字的概述,核心内容是地震日期、震中位置和伤亡概数。那些被马德福和吴某先后删去的细节——窑洞塌陷时某家老妇被压的位置、某村幸存者在废墟下听到的隔壁邻居的呼救声、冻死在路边的逃难者手中还攥着的干粮——都留在了通志局的采录底稿中,与定稿本一起归档。
这份采录底稿在通志局档案中存放了三年。1925年,通志局裁撤,档案移交甘肃省图书馆。移交清册上登记:“通志局原存档案二十七箱,计稿本一百三十四种,采访册五十六种。”马德福手录的三县地震口述稿本,被归入“采访册”类,编号“甘肃通志局采字第四十二号”。此后数十年间,这份稿本一直存放在图书馆的密集书库中,与定稿本《甘肃通志》相隔仅三个书架,但从未有人在研究海原地震时同时调阅这两份文件。
1923年,地质调查所的翁文灏在《中国地质学会志》第二卷第三至四期合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中国某些地质构造对地震之影响》。论文在讨论中国西北地区地震活动性时,以海原地震作为主要案例之一。翁文灏在论文中引用的数据来源包括:农商部地质调查所存查的甘肃地震调查资料、内务部公布的赈灾统计公报,以及《中国科学美术杂志》刊登的医学观察报告。
这是海原地震第一次在同一篇学术文献中被同时引用行政、地质、医学三类档案。翁文灏在论文注释中分别注明了三种来源的出处:内务部公报的期号与页码、地质调查所油印本的编号、《中国科学美术杂志》的卷期与页码。这三条注释并列在论文页脚,构成一个微型的交叉引用网络。任何一位后来的研究者,如果按照这些注释追溯原文,就会发现自己被引向三个完全不同地点的档案库:北京的部院档案架、地质所的油印资料柜、上海或伦敦的期刊合订本。
但翁文灏在整合这些数据时遇到了一个困难。内务部公报中公布的伤亡数字、教会报告中统计的接诊人数、地质调查资料中记录的地形变动范围,三者之间无法完全对应。内务部统计的海原县压毙人数,与教会诊所在同一县接诊的幸存者人数,在比例上出现了矛盾:如果按内务部数字计算,该县死亡率极高,幸存者应远少于教会接诊人数;但教会报告显示接诊人数超过了按内务部数字推算的幸存者数量。
翁文灏在论文中处理这个矛盾的方式是:在正文中采用内务部数字作为权威伤亡统计,在注释中说明教会报告的接诊数据“或含邻近各县转送之伤者”,在地质描述部分则完全不涉及人口数据。三种来源之间的裂隙,被分别安置在正文、注释和缺失中,不需要在同一段落内正面遭遇。
这篇论文后来被译成英文,刊载于《中国地质学会志》的英文版中。英文版的编辑在翻译注释时,将翁文灏关于数据矛盾的说明简化为一句“统计数字略有出入”。中文原文中那句“教会报告所载接诊人数,或含邻近各县转送之伤者”的推测性表述,在英文版中变成了“The discrepancy might be due to the inclusion of patients from neighboring counties”——语气从推测变成了解释。
1926年,内务部档案库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案卷清理。按照《内务部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赈务类案卷的保存期限为十年。“民十·内赈·甘字第一〇五号”案卷将在民国二十年到期,届时可能被销毁或移入废纸库。但档案库司事在清理时发现,甘肃地震案卷中夹有一份农商部地质调查所的公函,请求内务部协助提供地震伤亡数字以供研究之用。这份公函被视作“部际公务文书”,按照档案保管规则,部际公务文书的保存期限为二十年。
于是,海原地震案卷的保存期限被重新标注为“自民国十年起算,保存二十年”。地质调查所的一份公函,无意中延长了行政档案的寿命。这份公函本身也被归入同一案卷,标注为“附件十七”。
同一时期,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东方杂志》第二十三卷第十七期,刊登了一篇署名“观云”的文章,题为《中国地震之分布》。文章在列举近代中国重大地震时提到了海原地震,引用的数据来源是内务部公报。作者在文末附注:“本文所引地震伤亡数字,均据内务部历年公布之赈灾统计,其详确与否,非作者所能判断。”
这句注释透露出一个事实:到了1926年,即使是公开发表的期刊文章,对海原地震伤亡数据的准确性也已经无法独立核实。数据只能从一份档案流向另一份档案,从内务部公报流向期刊页面,再从期刊页面流向后来者的脚注。每一次引用都是一次传递,每一次传递都可能产生细微的偏移。
1928年,甘肃省图书馆在整理通志局旧档时,发现马德福手录的地震口述稿本中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用铅笔写着:“此册所录海原地震口述,与内务部公布数字颇有出入。据口述者称,该县某村实压毙四十七人,而省署呈文仅列三十九人。访员复查,系因该村有八户外迁户,户籍已不在本村,故未计入。此节应否补入志稿,请总纂核定。”
纸条没有署名,从笔迹看不是马德福所写,可能是通志局某位校对员的批注。这张纸条被夹在稿本中一起归档,后来又被图书馆编目员在整理时发现,单独编号为“甘图·通志局·采字第四十二号附笺一”。纸条上提出的问题——户籍已迁出者是否应计入本村死亡人口——从未得到回答。通志局在纸条夹入后不久即裁撤,总纂吴某再未翻阅这份稿本。
这个未被回答的问题,触及了海原地震档案体系中的一个根本性裂隙:行政统计的逻辑是户籍导向的,人在哪个县的册子上,死亡就计入哪个县的数字;但地震的物理冲击是不分户籍的,它压死的是窑洞里的人,不是册子上的名字。那些因逃荒、躲债、投亲而暂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人,在地震中死于非户籍地,他们的死亡被计入哪个县的统计,取决于当地书吏在造册时的一个临时决定。
固原县书吏宋克让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采取了一个务实的办法:凡在本地有亲属认领尸体的,计入本地死亡;无人认领的,在册尾另列一栏“无主流亡死者”,不并入本县正册数字。这个办法使得固原县的死亡统计分为两部分:正册数字上报省署,另册数字只在县署存档。后来内务部公报中引用的固原县伤亡数字,只包含正册部分。另册中的数字,一直留在固原县档案中,直到数十年后才被地震史研究者发现。
1930年,地质调查所出版《中国地震资料年表》油印本第一册。翁文灏在编纂说明中写道:“本年表所收地震史料,上起公元前1177年,下迄民国十八年。民国以来各次地震,除据正史、方志、报刊外,兼采内务部档案及本所调查资料。”海原地震被编入年表的“民国九年”条目下,标注为“甘肃海原地震,震级约八·五,死人二十余万”。
这个“二十余万”的数字,来源是内务部民国十年公布的赈灾统计公报。翁文灏在年表中没有注明这个数字的具体出处,也没有提及它与教会报告、地方口述中隐含的数字之间的差异。年表的编纂体例要求每个条目只能列出一个死亡数字,不允许附带讨论数字来源的注释。海原地震的死亡人数,在年表中被固定为一个没有争议余地的单一数值。
同年,静宁县士绅马麟祥主持刻成的那通地震碑记,在县北关外的土台上立了九年之后,碑面文字开始风化。碑记中那句“死者不可胜计”的表述,与内务部公报中的精确数字、地质调查所年表中的“二十余万”形成了对照:碑记用一个模糊的、无法量化的表述来记录死亡,档案用一个确定的、可引用的数字来记录死亡。这两种记录方式指向不同的知识传统——碑记属于地方文脉中的灾异叙事,档案属于现代行政中的统计管理。
到了1930年代中期,海原地震已经同时存在于至少六种不同的载体中:北京内务部档案库中的赈务案卷、农商部地质调查所的调查资料与年表、甘肃省图书馆的通志局采录稿本、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期刊论文、英文版《中国地质学会志》的学术论文,以及静宁县北关外那块正在风化的石碑。这些载体各自独立,各自完整,各自构成一套关于海原地震的“真实”。
但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或个人,同时拥有这六种载体中的全部信息。内务部档案中没有石碑上的文字,地质调查所的资料中没有通志局删去的口述细节,期刊论文中没有县署存档的另册数字。海原地震作为一个整体事件,被分散地保存在不同的档案系统中,每个系统只能提供事件的一个切面,而切面之间的裂隙——那些被删去的段落、被归入另册的数字、被标注为“叙事过繁”的呈文——恰恰是事件被知识体制收编时留下的痕迹。
这些裂隙不是档案的缺陷,而是档案的构成方式。每一次编目、每一次摘编、每一次翻译、每一次引用,都在对原始信息进行筛选和重塑。筛选的标准不是基于对事件本身的全面理解,而是基于各自知识体制的内在需求:行政需要可汇总的数字,地质需要可测量的数据,医学需要可统计的病例,方志需要可纳入既定体例的叙述。那些不符合这些需求的信息,不会被销毁,但会被移到附件、另册、页边批注和采录底稿中,成为档案系统中的“冗余”。
正是这些“冗余”,在后来的地震史研究中,构成了重新理解海原地震的关键材料。1958年,中国科学院地震工作委员会在编纂《中国地震资料年表》增订本时,研究人员在甘肃省图书馆发现了马德福手录的口述稿本及那张夹在稿本中的纸条。纸条上关于“八户外迁户未计入死亡统计”的记录,使得研究人员第一次意识到,内务部公报中的死亡数字可能存在系统性的漏计。
这个发现引发了一系列后续的档案追查。研究人员调阅了固原县档案中的另册,核对了海原县粮户清册中的迁出记录,比对了教会诊所接诊人数与官方死亡数字之间的比例关系。最终,在《中国地震资料年表》增订本中,海原地震的死亡人数被修订为“二十三万四千余人”,并在注释中说明“此数据内务部原报及各县补报综合核定,实际死亡人数可能更高”。
这是海原地震的死亡数字第一次在公开出版物中被标注为“可能更高”。从内务部公报中的确定数字,到年表增订本中的修订数字,再到注释中那句“可能更高”,档案体系用了三十八年时间,才在纸面上承认了一个在震区地面上从来不是秘密的事实:没有人确切知道那十二天里死了多少人。
这个承认本身,又成为新的档案,被编入1960年出版的《中国地震目录》第一版,标注为“海原地震(1920),震级8.5,死亡23.4万余人(一说27万)”。括号中的“一说27万”来自一份在固原县档案中发现的民国十九年补报清册,这份清册从未上报省署,一直在县署档案中沉睡了三十年。
海原地震的档案,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累积起来的。每一层都在修正前一层,每一次修正都留下新的裂隙,每一个裂隙都指向那些未被完全收编的信息。事件早已结束,但关于事件的记录永远在未完成的状态中。
那些被马德福在页边批注“语涉过惨,删二十字”的口述段落,究竟删去了什么,在稿本中已无法复原。但有一处删节,因为涉及一个具体的数字,留下了可辨的痕迹。海原县西安州一位名叫李万福的幸存者向马德福讲述,地震当夜,他家所在的窑院共住十九口人,其中三人因外出赶集未归而幸免,窑塌时实际被压十六人。马德福在记录时写下“压毙十六人”,随后又涂去,改为“压毙十余人”,并在页边注明:“李姓所述十六人中,有三人系寄居亲戚,户籍在邻县,是否计入,俟查。”这个“俟查”最终没有下文。
通志局总纂吴某在审定时,将“十余人”进一步改为“死伤甚众”。从“十六人”到“十余人”再到“死伤甚众”,数字逐级模糊,最终消失在方志的固定修辞中。
固原县书吏宋克让另册中记录的那些“无主流亡死者”,则面临另一种命运。另册共列十七人,其中十一人留有体貌特征记录——不是姓名,而是“身长中等、面黄无须、着青布棉袄”之类的描述。这些描述来自认尸亲属的口述,但亲属本人也无法确认死者姓名,只能说出“像是从海原方向逃过来的”。宋克让在另册封面注明:“此册所录死者,均无本县户籍可稽,暂列另册,俟邻县来文查对。”邻县来文从未到达。
1922年春,固原县署清理积存文书时,主簿建议将另册销毁,理由是“无主死者既无亲属追究,留之无益”。宋克让不同意,他在另册末尾加了一行注:“此十七人虽无主,然亦死于地震,册存为证。”另册因此得以保留,但被移出赈务案卷的正册序列,单独存放在县署档案柜的最底层,标注为“杂件·无主死亡存查”。
这两份档案——马德福稿本中被删节的数字和宋克让另册中被移出正册的记录——指向同一个问题:行政统计中的“死亡”,是一个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成立的概念。死者必须有户籍、有姓名、有亲属认领、有里长具结,才能被计入正式的伤亡清册。那些在震后流离途中死于非户籍地的人,那些全家压毙无人申报的人,那些户籍已迁出但人还在原村居住的人,他们的死亡在行政统计中处于一个模糊地带。书吏们在处理这些个案时,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权宜之策:有的计入另册,有的在正册中附注说明,有的干脆不录。这些权宜之策的差异,使得各县上报的死亡数字,从一开始就不是基于同一统计口径。
翁文灏在1923年那篇论文中遇到的数据矛盾,根源正在于此。教会诊所的接诊记录不依赖户籍系统,它统计的是实际走进诊所的人,不管这个人户籍在哪个县。内务部的死亡统计依赖户籍系统,它统计的是在册人口中确认死亡的人。两套数字之间的裂隙,不是统计误差,而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知识分类体系在同一个事件上的投影。翁文灏在论文注释中那句“或含邻近各县转送之伤者”的推测,实际上触及了问题的边缘,但他没有继续追问——地质学论文的体例不允许他在注释中展开一场关于行政统计口径的讨论。
这个未被追问的问题,在1928年那张夹在稿本中的无名纸条上再次浮现。纸条上写的“八户外迁户,户籍已不在本村,故未计入”,与马德福在口述稿本页边批注的“户籍在邻县,是否计入,俟查”,是同一个困境在不同时间节点上的两次记录。两次记录相隔六年,地点从海原县的口述采集现场转移到兰州通志局的校对付梓阶段,但问题本身没有任何推进。它只是被反复地发现、记录、搁置,再发现、再记录、再搁置。每一次搁置都伴随着一个类似的批注——“俟查”、“存疑”、“姑附卷末备考”——这些批注构成了一套关于“未解决”的档案语言,它们标记出知识体制在处理异常信息时的标准动作:不是否认,而是悬置。
1921年3月张维岳在粮户清册尾写下的那行注记,1922年马德福在口述稿本页边批注的“语涉过惨,删二十字”,1925年通志局总纂吴某在稿本上划去的朱笔杠,1926年内务部档案库司事标注的“保存二十年”,1928年那张夹在稿本中不知名纸条上的铅笔字——这些细小的动作,每一个都在决定后来者能看到什么、不能看到什么。
而所有这些动作的施动者——书吏、访员、总纂、司事、校对员——他们本人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塑造知识”。他们只是在做分内的工作:编目、摘录、删定、归档、核校。海原地震的知识史,正是由这些分散的、日常的、看似无关紧要的文书处理动作,一点一点地累积而成的。